Bill订好了5月初来北京的机票,他只有一周假。

我拟了一个日程表,故宫、长城、颐和园、王府井,还有胡同游、琉璃厂、京剧、首都博物馆和特色餐馆,七天排得满满的。

一切安排就绪,我才有工夫发愁:见面怎么说话?我那点儿英语有字典读写还凑合,听力估计为零,更没张嘴说过,怎么独自面对老外?雇个翻译?也太夸张了吧。

想来想去,没什么好办法,我打出一些英语的常用词和习惯用语,在电脑上跟着辞典练练发音,又去书店买了一本中英文对照的旅游手册和一本介绍中国文化的英语小册子,能做的也就这些了。

傍晚,我到首都机场去接Bill。

他乘的航班晚点两个小时,加上出关、取行李,我足足等了三个小时。

正在怀疑他会不会出现了……忽见一高个儿老外向我招手,是他!

看上去挺帅,面色疲惫但显得比视频上年轻。

我俩面面相视。视频上常见没感到陌生。只是我脑子一片空白,准备好的英语一句也想不起来,只好望着他傻笑。

他对我说了几句英语,这是我第一次面对面听老外讲英语,只觉得那声音跟磁带里的差不多,来不及反应就过去了。我猜他在说一些问候话,可不知道具体意思也没法答对。他见我傻笑,便也对着我傻笑。

出租车经过长安街的时候,他望着窗外灿烂的夜景,又咕嘟起英语来。我竖起耳朵使劲听,一句也没听懂。他掏出一本中英文对照的小册子翻了半天,指着上面的一个中文单词跟我说着什么,可车厢里太暗,根本看不清字,他只好收起书。不一会儿,他又忍不住指着小册子对我说起来,我还是既听不懂也看不清,就这样一路到了燕京饭店。

带他匆匆吃了点夜宵,我把准备好的英语日程表给他,就告辞了。

回家后我顾不得休息,连夜复习第二天可能用到的一些英语单词,还准备了电子辞典、小本和笔。

睡前我理了理乱遭遭的头绪:明天决不能这样了。我必须跟这个老外说英语,听不懂就让他写下来,看明白尽量用英语答,说不下去再翻辞典。要是还像今晚这样,接下来的几天怎么打发?面对面都不能交流的话,他不就白来了——我好不容易找到的这点希望不就泡汤了!

第二天上午,我到宾馆去找Bill。

休息了一夜,他看上去容光焕发:浅棕色的平头精神利落,宽大的前额下架着一付无边眼镜,镜片后的蓝眼睛深邃而干净,高高的个头挺拔矫健,举手投足绅士十足。

我心下暗喜,一不留神还撞上个老帅哥!

上午我们去琉璃厂。琉璃厂是北京著名的文化街,因明代开过烧制琉璃瓦的窑厂而得名。清朝很多来京参加科举考试的书生住在这一带,所以这里出售书籍和笔墨纸砚的店铺很多,逐渐形成一个买卖传统文化作品的中心。

进入琉璃厂街,迎面一座高大的仿古牌楼装璜华丽,色彩斑斓,夸张得有点像舞台布景。街道两旁的店铺青砖灰瓦,彩绘木雕,显得清雅淳朴,古色古香。店外高悬的名家牌匾格外醒目,店内陈设的古今字画、文房四宝、金石陶瓷、碑帖线书等国粹精品,更显出特殊的文化氛围。

Bill目不暇接,不时停下来东张西望。

“Doyouwanttochoosesomepictures?(你想挑一些画儿吗)”我硬着头皮念着昨晚写好的纸条。

“Yes,Iwouldliketogetsome(是的,我想挑一些)……”他懂了!这表明我发出的声音确是英语,而且我居然也明白他说想要选一些画儿。

接下来他说什么我就不知道了。看我一脸迷茫,老外掏出小本写道:“Allofthemareamazing,Idon’tknowwhichoneisthebest.(所有的画儿都这么棒,我真不知道选哪个了)。”

“MayIgiveyousomesuggestions?(我可以给你点建议吗)”我写到。

“Sure,Ineedyourhelp.(当然,我需要你的帮助)”这句我又猜对了。

我不懂书画,凭感觉帮他挑了一幅水墨牡丹图,一幅工笔青竹画,我写到,“这都是典型的中国画。”

他端详着两幅画儿,爱不释手。一幅标价1200元,另一幅1000元。我知道这不是实价,一番讨价还价后,我帮他1000元买下了两幅画儿。

他表情迷惑地楞了会儿,写条子问我,为什么1200元的那幅免费了?

我随口说:“ThisisjustChineseculture.(这就是中国文化)”看他眼睛都睁圆了,我知道解释不清了,只好说“sorry,myEnglishistoopoortoexplainit.(我的英语太差,解释不了)”。

我们边走边看,他像个孩子进了玩具店,对什么都感兴趣。我又帮他挑了两幅书法、一套文房四宝,他还兴致勃勃地为自己刻了一枚中文“比尔”的印章。想到今天还要逛街看戏,东西太多拎着不方便,我赶紧提醒他该吃饭了,我们这才离开琉璃厂。

Bill要请我吃午饭。我带他去了一家以宫廷菜为特色的餐馆。一进门,富丽堂皇的大堂格外扎眼,服务员穿着仿清宫的服饰,连桌布都是黄缎子的。虽然有点不伦不类,倒也蛮气派,唬老外够了。

我告诉Bill这里的环境是模仿清代皇宫的,菜也是按照皇宫的菜谱做的。

他开心地叫道:“Wow,nowIamgoingtoenjoyemperor’sfood.(哇,我要享用皇帝待遇了)”

我点了冷热六个菜,这里的菜量很小,两个人应该够吃也不至浪费。

我告诉他,到这来是想让他感受一下中国的食文化和皇家气派。

他兴奋起来,忙问我今天的午餐有什么文化。

“Whatisthename?”我指着刚上来的一道叫做“龙凤呈祥”的菜让他猜菜名。

他尝了尝说,是鸡和虾。

我的词典显示“龙凤呈祥”的英文是:prosperitybroughtbythedragonandthephoenix,我指给他看。

他傻傻地张大嘴,“这是龙和凤凰吗?”

我忽悠道:“是呀,我们正在吃传说中的神。”

他端详了一会儿笑了:“我明白了,虾的形状确实有点像画上的龙。这个鸡代表凤凰,这菜名是这样来的吗?”

还挺聪明!不过菜名的意思可不是简单地指形似,否则就不是文化了。该怎么解释呢?我查了半天词典然后写道:“皇家菜的名字有别于民间菜。取这个名字不光是因为虾和鸡的样子跟龙凤有相似之处,在中国古人的观念中龙代表皇帝,凤凰代表皇后,皇帝和皇后聚在一起自然是非常吉祥啦!”

“我们在吃皇帝和他的妻子吗?”他用手在自己脖子上一砍,“要杀头的!”

我被他逗得大笑,我知道自己解释得乱七八糟,可这位怎么老忘不了吃呢。

“OK,OK,”他一付想开了样子,“不管后果了。”

服务员端来一个香味儿扑鼻的小坛子,我让他猜这道菜叫什么,用什么做的。

他舀起一勺放进嘴里,咂了咂味儿又尝了一勺说,写道:“像是好多种肉加上调料煮在一起的。上帝!这味道太美妙了,简直无法描述。”

他还真说对了。“菜名呢?”我追问。

他想了一会儿写道:“Halloween”

我一查辞典,万圣节前夜?听说万圣节是西方鬼节,在万圣节前夜人们化装成各种动物和鬼怪聚会狂欢,他的意思是把好多动物和它们的冤魂一锅烩了?亏他想得出!

“我们在吃一群鬼吗?”我笑得喘不上气来,忙写道:ItsnameisthatBuddhistjumpoverthewall(这叫佛跳墙).

他又傻了,疑惑地舀起一勺肉想要辨认:“这是佛吗?墙在哪里?”然后煞有介事地比划起来:“怎么跳呢?”

我连说带写带比划:这个菜名来自一个传说,传说中这道菜烧好以后香飘四溢,隔壁寺院里的佛教徒本来不吃肉,闻见香味儿也忍不住跳过院墙来偷吃了。

他怔了片刻,恍然大悟,“哇,太有想象力了!”

我又写道,这就是中国的食文化,吃不仅意味着填饱肚子和享受美味,还有文化。

他说,哦,在美国吃只负责填饱肚子和享受美味,没有文化。

我有点得意,带捎着就给他上了一堂中国食文化课。

看来这种说、写、查并用的交流方式还行,只是我能记住的词汇太少,频繁查词典按得我手指头都疼。

午饭后,我们来到王府井步行街。大概全世界的商店都差不多,而且男人大都对购物没什么兴致,他没那么激动了。

Bill在外文书店买了一套学汉语的软件和一本中英语对照的旅游手册。然后就着书架写了一页纸给我。大意是他很抱歉,因为我的英语很好,他却一点中文都不会,这对我不公平,所以他要好好学中文,下次来的时候跟我说中国话。

我忽然想到他应当有个中文名字。

听了我的建议他很高兴,问我Bear中文怎么翻译。

熊,我说。

我就叫“熊”吧,他兴奋地说。

熊?“Why?”我问。

从昨天一见面,你一直在叫我Bear,我很乐意做你的熊呀。

啊?想了会儿我才反应过来,原来我发音太差一直把Bill念成了Bear,而他当熊当得挺美就没纠正我。

那你叫“大熊”吧,就是bigbear。

“大熊?我喜欢这个名字!”大概觉得应该对等,他说:“你呢?”

“叫我兔子吧。”我告诉她我养过很多兔子,我的性格也像兔子——表面安静,一蹦就窜出老远。

从此我叫他大熊,他叫我兔子。

我在外文书店买了一套英文版的《三国演义》送给大熊,告诉他这是非常有名的中国军事历史小说,读懂了这本书会明白中国人打仗的方法。

在工艺美术商店,我还买了一套少林小和尚的武术群雕送给大熊当警察的儿子,他说让他儿子模仿这些和尚的动作学习中国武术。

这样且走且逛,我俩手里的袋子越来越多,想起晚上还要拎着这些袋子去看戏,我感到购物安排在别的活动之前真不是个好主意。

晚饭简单吃了点汉堡,我们来到位于厂桥的中国京剧院实验剧场,看折子戏《八仙过海》《拾玉镯》《吕布戏貂蝉》。

戏一开场,大熊就被台上的表演吸引住了,《八仙过海》里的神仙们载歌载舞十分卖力,他随着锣鼓点儿摇头晃脑,观众鼓掌的时候他也跟着使劲儿拍手。

我根据剧情略作解释:那八个人在渡海,每个人的方法不一样.....这个女孩在家门口丢了东西,那个小伙子捡到还给她,他们就相爱了……演到《吕布戏貂蝉》的时候,我发现没法讲明白,干脆就不解释了。

看完戏,我们到剧院旁边一个小茶馆喝茶。

大熊还沉浸在看戏的兴奋中,一边喝茶一边写起观后感来。大意是京剧的服装、脸谱还有舞蹈如何神奇,那八个家伙打得多么精彩,那个小姑娘多么可爱等等。最后问我,“那个妈妈和女儿在谈什么?”

我觉得奇怪,今晚的戏里没有什么妈妈呀。

他说最后那个故事里穿粉色长袍的不是那女孩儿的妈妈吗?

半晌我才反应过来,他把吕布当成貂婵的妈妈了!

这是哪儿跟哪儿呀?我告诉他那是一个年轻的将军,他在追求那个女孩儿。

“那是个男人?!”他不相信地摇头,“他的声音那么尖,穿着粉衣服,脸上没有胡子,怎么会是男人?”

我不知道怎么解释好了,京剧小生的声音就是挺像女的,而且没有胡子也不画脸谱。

至于为什么我也不知道,我只好写道:“京剧表现年轻男人的角色就这么规定的,粉衣服也不代表什么,男人穿什么颜色的都有呀。”

他这回信了,面带羞愧地检讨自己无知并解释说,在他的国家,婴儿一出生就以蓝色和粉色衣服来区分男女性别,所以他以为那个穿粉色衣服的是女人。

我对自己用英语解释吕布和貂蝉的关系没什么信心,灵机一动便指着新买的《三国演义》说,故事就在这本书里,等你读完了我告诉你是哪一部分你就明白了。

品了会儿茶,大熊写了个条子递给我,我看了吓一跳,“Willyoumarryme?(你愿意嫁给我吗)”

“Whydoyouaskmethisquestionsuddenly?”(你为什么突然问我这个问题?)我被他的突然袭击搞懵了,一时不知道说什么,只好写条子反问。

他赶忙sorry,解释道:“从来没有人对我这么好……我爱你,你正是我要找的女人。”

“这算是求婚吗?”我心里嘀咕,西方人求婚应当是单腿跪地,展示一枚钻戒……

怎么什么形式都没有就说出来了?不过要真那样就太尴尬了。毕竟刚见面,还是在公共场所。

望着他热泪盈眶的蓝眼睛,我稀里糊涂地点头Ok,估计他搞不清我在OK什么,是答复他的请求,还是理解他的解释?其实我也不知道。

第一天的日程顺利结束,我对自己的表现相当满意。最欣慰的是,我说的英语这个美国人基本上能懂——虽然我听不懂他的英语。

他给我的感觉是:真诚,幽默,聪明,简单。完全不同于我认识的那些五六十岁的中国老男人,老奸巨猾的,干什么都像在做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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