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森的女朋友,经常到他们这里来吃饭,有时也会住在这里。林凌见过几次,偶尔也聊几句——他们虽然岁数小,但是在澳洲已经四年了。尽管他们都尊敬的称他一声大哥,但是对他而言,大家应该都是平等的;更何况,很多时候,有什么不懂的地方,他还得向他们请教。在澳洲生活的经验方面,他们要老道多了。

刚刚20岁,他们却每天喊彼此“老婆”或者“老公”。在林凌眼里,他们就像小孩子,天天吵啊吵的。不丁点小事情也要在那里吵架——虽然他们说的是方言,他基本听不懂。然而从那种语气和神态中,他还是能感觉出来的。两个任性的小孩子。女方么,从来只吃包子皮和饺子馅,于是包子馅和饺子皮都是男方的。真是复杂。

他们在不同的学校读本科——杰森在S大学,薇薇安恰好也在M大,他们也住在不同的地方。不过看得出来,杰森很照顾他的女朋友,一次夜里10点左右了,杰森还要出门,林凌问他出什么事情了,杰森说,女朋友生气了,不接他的电话,他必须现在去那里……另外,每次女朋友去一个以前没有去过的地方,他都要带她去,就连女朋友白天去打工,他也要接送——完全像照顾一个小猫小狗——原因是怕女朋友不会坐公交车,他甚至有时候在她打工的店里等几个小时。S大和M大的距离很远,火车加公交,坐车要1个半小时;两个人的住处,一个在内西区,一个在西北,去一次,单程也要1个半小时。大把的时间都花在了路上,小伙子为了她真是很辛苦啊。

“年轻人们”的一些举动,有时候让林凌很难理解。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模范上海小丈夫?如果有这样的精神,那么做什么事情都一定能够马到成功的。也许,这孩子应该把花在女朋友上的时间和精力,多留一点,放在学习上。

林凌终于记住了,她的名字也叫做薇薇安。

这个短假期,薇薇安在这里住了三天,杰森又出去了三天。他们出去玩,问林凌去不去,林凌说自己还要写作业。心里想,还是不想做你们的电灯泡了。

林凌关上房门,自己看书,写论文,上网看电影,看小说。在屋子里的时间久了,自己也觉得越来越无聊。下午睡了一觉,醒来却愈发的不舒服。自己上网看了看地图,旁边有一个大公园。他决定去探寻一下。

画好地图,林凌就出发了。出门,爬山,外面的阳光和煦,晒得脸上暖洋洋的。似乎就连喜鹊都朝着人笑——下午好!下午好……山顶的大水塔,在阳光的照耀下,闪闪发光;路边的鲜花,在微风中摇摆,像是招手。

走出500米,然后右拐,再走300到400米就到了公园。

大概澳洲的每个区域都有很好的规划吧,每个小的区都要有一些绿地和公园。这个公园,是一片有三个足球场大小的草地,上面零零星星散布着一些桉树;一条沥青铺成的小路绕公园一周,上面有人在溜狗,有人散步,还有人在骑自行车。入口的左边是一边儿童乐园——有滑梯、秋千等等设施;旁边是一个烧烤的炉子和一张长长的木桌。草地的最高点,建着一个两层的小亭子,一面巨大的澳大利亚国旗迎风飘扬着。

林凌没有去绕着小路散步,也没有去荡秋千,他选择去最高点看看。亭子是用木头和钢架建造的。前面写了建筑的年代和修建原因,是50年代为了纪念某个人。踏着台阶,林凌走上去。在亭子的二层,可以看到镇中心的商场,甚至悉尼的City市中心,连悉尼塔和港湾大桥都能够看得到。林凌想,自己还没有到那里去过呢。下次吧,等再有时间,一定去看看。

这个时候,手机响了。是杰森电话。杰森说,威尔要来吃晚饭。

林凌想,自己也没有什么吃的了,就说自己也要到购物中心买些东西。然后约好大家到商场门口见面。走到购物中心,大家开始买东西的,四个人买的东西,整整装了大半个手推车——长约120厘米,宽和高都大约有90厘米——没有办法只能把这个推车推回去了。

林凌开始还担心,保安会不会不让他们推车出去,或者门口有栏杆堵住去路。其实这些都是多虑。虽然购物中心并不希望居民把推车推出去,但是没有人会真正地理睬这些事情,况且有人专门开车负责回收推车。

三个小伙子轮流上阵,推车。开始一段是平地;可是到了山脚下,就有点费劲了。本来是想一个人用手拉,一个人在后面推。可是杰森说他自己来,小伙一股气,哗哗哗的,不一会儿就到了山顶,居然把其他三个人都落下了很远。大家都开始感慨,四个轮子的就是比没有轮子的强啊。

下山的路就比上山容易多了,推车在重力势能的作用下,拉着杰森下山去了。

这是威尔第一次来这里。大家到了以后,就开始准备晚餐。说好,一个人一道菜。毕竟在国外,每天都在外面吃,不方便,而且确实很贵。吃饱饭,不想家。大家在日常的生活里,不断地摸索,几乎每个人都发展出自己的拿手菜。叮叮当当,锅碗瓢盆一起上阵,两个小时之后,所有的饭菜都完成了——杰森的红烧鸡翅,薇薇安的洋葱炒鸡蛋(其实也是杰森做的),威尔的红烧排骨,林凌的猪肉白菜。一桌丰盛的菜肴摆在那里,真让人垂涎三尺啊。

威尔买了一匝啤酒,一人面前放了一瓶。可是杰森一看,立刻就说:“我不能喝的。”

一听这话,威尔开始嚷嚷:“那可不行!”

旁边的薇薇安赶快出来解围:“他确实不能喝,喝了就脸红。”

“脸红不代表完全不能喝啊。”

“他喝完要是耍酒风怎么办?”薇薇安着急了。

“没关系,有我们呢。他要是真耍,就把他绑起来。”

“今天惨了。”杰森开始挠头了。

“男人不抽烟可以,但是不能不喝酒。就算你真的不能喝,这种事情是慢慢锻炼的。”

“今天这样吧,你们两人一瓶。”

“好吧。”

大家举起瓶子:“生活顺利!学习顺利!”

林凌一看,大家都只是喝了一点点,完全不像他们那样一下子一杯或者半杯的。自己也就喝了一小口。饭菜都很可口,大家坐在一起,加上酒精的作用,开始相互打探消息,东扯西扯的。

威尔和杰森是打工的时候认识的。大家一起受过苦,又在一个学校读书,都喜欢打篮球,后来大家就经常到一起。也算是难兄难弟啊。

威尔又套出了杰森和薇薇安的浪漫爱情故事:他们是高中临班的,杰森开始追薇薇安的时候,她根本不喜欢,因为觉得不是他喜欢的类型,就一直躲着他。后来有一天,发现在上学的路上,有人用改正液写了一首给自己的歌——旁边还写着自己的名字,什么杰森喜欢薇薇安之类的话。因为那首歌是她最喜欢的,而且看到他这么用心来做这件事情,就被感动了……

威尔自己坦白想找女朋友,现在有几个人选,但是不知道哪一个比较适合自己。

最后,林凌也被迫交待,说自己出国之前,和女朋友分手了,她现在国内读研究生。

只是在他乡异国,大家都变得愈发孤独。“爱情”,就像一张揉成一团的纸,被扔进水池之后,就慢慢地舒张,膨胀,占据了更大的空间。语言的压力,学习的压力,经济的压力,生活的压力——这一切都袭来的时候,“爱情”也许可以把一个人的压力,分解成二分之一的压力,让另一个人替你分担一些。我们究竟是渴望爱情,还是期待着找到另一种支撑呢。“爱情”真的我们的救命稻草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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