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期,一转眼就结束,下半个学期开始。
房屋的后院里长着一棵桑树,没有人浇水施肥,剪枝护理,已经蹿到大约3米。细长的枝条在风中摇曳,嫩绿的叶片在静静地扩大。桑椹悄悄地长出,变红,转为黑褐色,落到地面或者被鸟虫吃掉。林凌偶尔也去摘几个黑褐的桑椹,冲洗之后,放进嘴里,大多味道是酸的,并不算可口。学校附近的街道上也有一棵桑树,桑椹早早地成熟,掉落在地上,被过往行人踩扁踏碎,形成黑褐的一片,像是街道的彩妆。一个同学买了一株小桑树种在门前,上面还接了一串桑椹;没想到前几天被人挖走——这种事情也会发生……南北半球,季节相反。十月,国内北方正是秋风瑟瑟,一场秋雨一场凉,在这里依然可以吃到新鲜的桑果,也是一件奇妙的事情。
如果前半个学期还在适应学习生活的话,那么后半个学期就是全力的冲刺阶段了。作业和论文,似乎一下子都从地下冒出来,DueDay交作业的日期一个接一个的。大家都变得更加忙碌。
越来越忙,都没有心思仔细做饭了,林凌干脆买了一些方便面和挂面,外加一棵白菜,一盒鸡蛋。着急的时候,就把他们放到一起煮熟,就是一顿营养餐。最近也没有和家里怎么联系。老妈一直说家里挺好的,大概是知道他最近挺忙的,不想打扰他吧。
大部分平时成绩的分数都已经公布——个人论文,小组报告,算来算去,三门都很容易拿到及格的分数,甚至还有可能去拿到70分。最后一门,有点担心,平时成绩刚刚过半,这不是一个好的情况,更何况大家都说这门课程每学期都有人“阵亡”。一定要花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来应对。
同学们也想出各种各样的方法获取信息,加强记忆、理解和复习。冲刺期末考试,这也是一个非常的时期。大家的神经都高度的紧张,作息时间也变得越来越不规律——休息的时间越来越短,迷迷糊糊的时间也越来越长。
时间过得真快,还有一个月就要考试了。林凌的四个考试,被安排在11月1号,11月7号,8号和11号。四个黑色的日子。
这天下课,林凌回去的时候,天色已经黯淡了。走在去火车站的路上,路过一家餐馆。一个老年乞讨者,坐在明亮的玻璃窗后,享受着自己的晚餐,端着杯子品味着红酒。看来他今天在附近的收入不错。一阵凉风吹过,让林凌有些伤感,有点想家。连乞讨的同学都可以坐在那里享受如此丰盛的晚餐,自己还饥肠辘辘地走在路上,回去以后还要自己洗衣做饭。这难道真是自己想要的生活么?
为了写论文和准备考试,几乎所有人都开始熬夜——凌晨1点,2点,甚至通宵。比如一次,为了修改一篇论文的格式,他们一个小组的人都是到了夜里3点才睡觉;最后他们得了80的分数,付出还是值得的。不过有时候却是花了大把的时间,到最后却只能得到一半左右的分数。尤其是一个组的组员难以相互协作,而是相互扯皮的时候,实在让人头疼。这不,王欢和林凌正在为另一个组员写作业。大家约定好的几次小组讨论,那个人都没有出现;而且写的作业,完全是东拼西凑,没有一点逻辑。马上就要交了,大家的时间又都很紧张,只能是分下去,别人替他写了得了。还好他的部分不是很重要。
当神经衰弱和黑眼圈爬上每个人的头顶和脸上的时候,却总有那么一些媒体和新闻在散布着那些留学生的负面消息。曾经负面的主角是大学生,后来是女大学生,现在又成了留学生。真的不知道,为什么那么多人用恶毒的眼光来看待这些在异国他乡苦苦奋斗和挣扎的年轻人们。难道我们就不能得到更多来自同胞的鼓励、赞许和支持么。
林凌偶尔也会发几句牢骚。
王欢听到林凌的牢骚,只是在一边笑,让林凌有点不知所措。
王欢在悉尼已经六七年了。她在这里读了高中,大学,现在又一边上班,一边读硕士。因为要赶作业,她今天请了假,大家一起吃午饭。她是一个时尚女生,今天穿着人字拖,黑色短裙,黑色低领的体恤儿;她的身材很丰满,完全不像国内的大多数女孩身材单薄,像澳洲女孩一样性感。性格开朗,言谈举止更接近一个澳洲本地人,偶尔和大家用夸张的表情,开着不大不小的玩笑。她来的时间久了,不像林凌,很多事情还没有搞清楚。在座的几个都是中国学生,除了林凌刚来以外,其他人最少的都已经有四年。他们的英语确实好得多,说中文的时候偶尔蹦出来几个英文单词,有些林凌根本不知道是什么。
大家到学校附近的中餐馆。午餐,很简单,一人要了一份类似盖饭的东西——菜单上大部分都是广东的——叉烧、烧鸡、烧鸭……
也许是因为在澳洲的香港人和广东人来得很早,而且很多,所以很多澳洲人居然认为粤菜就是中餐。林凌在电视上居然看到对中餐的介绍——中国人早晨都吃早茶,让人觉得很不对劲。早茶,很多人根本不知道是什么东西,到了悉尼才开始接触。中国的饮食和地域文化多种多样,老外真会以偏概全。要是他们有机会了解一下中国的饮食文化,鲁、川、苏、粤、闽、浙、湘、徽等八大菜系就够让他们吃惊的了,更何况还有各地各式各样的饮食习惯。
等饭菜上来,大家就开始动筷子或者勺子吃了,天南海北地谈着。王欢是在人群中很抢眼,不停地说话,像是一个主持人。王欢突然说她想去唱歌。这个提议得到了大多数人的相应。立刻定下来今天明天交论文之后,晚上去City市中心唱歌。他们说的KTV,林凌根本不知道是什么地方,还要找人带他过去。
午饭之后,大家各自付了各自的饭钱。走回学校,有人要去上课,就走了。留下的人继续讨论,继续努力。
一起上课的几个男生,当然也讨论过王欢,说她有点胖,但是长相不错,很讨人喜欢。有几个还想追她,有人不但有这个想法,而且已经开始行动了。林凌是知道的。因为王欢和他住一个区,有一次,他下午在回家的时候遇到了一个男生,他们一出火车站就看到了王欢在那里等着。他说,林凌也一起来吧。林凌说自己还有点事情,就先回去了。只是隔着街,她朝着带着蛤蟆镜的王欢挥挥手。
林凌想,人家专门来找王欢喝咖啡,就是想单独行动的。自己要留下,还不是碍事。更何况,现在自己刚来,能省钱还是省点吧。自己在这里,不但要喝咖啡,估计连晚饭也得在外面吃了,那可是很大的一笔钱——够自己吃半个星期的了。
一般来说,在国外读高中的比读本科的有钱,读本科的比读硕士的有钱。在国外的时间越长,花销越大。家里如果没有足够的实力,是不敢把孩子早早送出国的。再说他们来得时间久了,早就没有那种看到价格就乘以六,换算成人民币的想法了。只有林凌这样的,总是算来算去。王欢就住在火车站旁边的公寓里,一周至少200;而林凌的房间,只有100。自己现在不打工,更不像她那样还有一份好工作。
林凌有时候也觉得,无可奈何。自己在国内的时候,很少买菜;买菜的时候也不问价格,不讨价还价,选好,给钱就走了。还有几次,自己忘记拿找回来的零钱了,摊主还追过来还给他。在悉尼就不一样了,现在都要好好比较一下才决定,他也知道要货比三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