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老子道经曰:“兵者不祥之器,不得已而用之。”又吕氏春秋曰:“凡兵,天下之凶器也。勇,天下之凶德也。兴凶器,行凶德,不得已也。”
〔二〕黄本无“岂”字。三国志袁涣传“岂”作“意者”。
〔三〕按三国志本传作“拜为沛南部都尉”。拜军咨祭酒,乃以病去官,复任谏议大夫后之事。又“咨”原作“师”,避晋讳而改。此职始置于建安三年。
〔四〕据黄本及裴注引袁纪改。
张济自关中走南阳,为飞矢所中死。从子绣领其众,屯宛。天子既免于曹阳,贾诩去李傕,托于段煨。顷之,复归张绣。
◎二年(丁丑、一九七)
春正月,曹操征张绣,绣降。其季父济妻,国色也,操以为妾。绣由是谋叛,袭操七军,大破之,杀其二子。
自曹操之迎乘舆也,袁绍内怀不服。绍既兼河朔,天子畏其强。操方东忧吕布,南距张绣。及绣败操军,绍益自骄,而与操书悖慢。操大怒,动止变于常,众皆以为失利于绣故也。仆射钟繇以问尚书令荀彧,彧曰:“公以明哲,必不追咎往事也,殆有他虑乎?”遂见操以问焉。操以绍书示之,且曰:“今将征不义,而力不敌,如何?”彧对曰:“古之成败,诚有其材,虽弱必强;苟非其人,其强易弱,刘项之事足以观矣。今与公争天下者唯袁绍。绍貌外宽内忌,任人而疑其心。公明达不拘,唯材所宜,不问疏贱,此度胜也。绍迟重少决,失在后机。公能断大事,应变有方,此谋胜也。绍御军宽缓,法令不一,士卒虽众,而实难用。公法令严明,赏罚必行,士卒虽寡,皆争致死,此武胜也。绍凭世资,从容饰智,〔以〕收名誉〔一〕,故士之寡能好闻者归之。公以至仁待士,又推诚心,不为虚美,行己谦恭俭约,而与有功者无吝,故忠正杀身之士,咸愿为用,此德胜也。夫此四胜,仗义征伐,谁敢不从!绍以四失,背忠自专,强何能为!”操悦。
〔一〕据三国志补。
秋七月,即拜太尉袁绍为大将军。
于是马日磾丧还京师,将欲加礼,少府孔融议曰:“日磾以上公之尊,秉旄节之使,衔命直指〔一〕,宁辑东夏。而曲媚贼臣,为所牵率,章表署用,辄使首名〔二〕,附下罔上,奸以事君。昔国佐当晋军而不挠〔三〕,宜僚临白刃而正色〔四〕,王室大臣不得以见胁为辞。郑人讨幽公之乱,斲子家之棺〔五〕。圣人哀矜,未忍追治。不宜加礼。”
〔一〕李贤曰:“直指,无屈挠也。前书有绣衣直指。”周寿昌曰:“直,径也,言衔命径指其地也。若云无屈挠,则与下“曲媚奸臣,为所牵率”语相背。马日磾官太傅,较绣衣直指为尊,示不得以直指二字相同引为训也。”周说是。
〔二〕李贤曰:“所上章表及署补用,皆以日磾名为首。”
〔三〕成公二年公羊传曰:“鞍之战,齐师大败。齐侯使国佐如师,郄克曰:“与我纪侯之甗,反鲁卫之侵地,使耕者东亩,且以萧同侄子为质,则吾舍子矣。”国佐曰:“与我纪侯之甗,请诺。反鲁卫之侵地,请诺。使耕者东亩,是则土齐也。萧同侄子者,齐君之母也。齐君之母,犹晋君之母也,不可。请战,壹战不胜,请再;再战不胜,请三;三战不胜,则齐国尽子之有也,何必以萧同侄子为质!”揖而去之。”
〔四〕左传有两宜僚。昭公二十一年载宋之宜僚,华貙承之以剑讯之,惧尽以告,貙遂杀多僚,劫司马以叛。哀公十六年载楚之熊宜僚,白公胜欲作乱,欲得勇可当五百人者,遂至市南见宜僚。说之,宜僚辞;承之以剑,不动,胜曰:“不为利谄,不为威惕,不泄人言以求媚者,去之。”则融所言,熊宜僚也。
〔五〕宣公十年左传曰:“郑子家卒。郑人讨幽公之乱,斲子家之棺,而逐其族。”以其弒郑幽公也。
冬十月,谒者仆射裴茂督三辅诸军讨李傕也〔一〕。
〔一〕范书系于三年夏四月,三国志与袁纪同。按傕之诛族当在三年,然诸军出讨日之当以袁纪为是。
◎三年(戊寅、一九八)
春正月,破傕,斩之,夷三族。郭汜为其将伍习所杀,李乐病死,胡才为怨家所杀,张阳为其将睦固所杀〔一〕。马腾、韩遂叙州自相攻击。
〔一〕三国志张杨传曰:“其将杨丑,杀杨以应太祖。杨将眭固杀丑,将其众,欲北合袁绍。”又范书系此事于冬十一月,三国志武帝纪作“建安四年春二月”,均与袁纪异。另袁纪“眭”作“睦”,恐误,下卷同。
五月,韩暹、杨奉死。
秋七月,曹操征张绣,破之。荀彧说曹操曰:“不先取吕布,河北未易图也。”操曰:“若袁绍侵扰关中,西羌南诱蜀汉,是我独以兖州抗天下,五分之一也〔一〕,为之奈何?”彧曰:“关中将帅以十数,莫能久相一,唯韩〔遂〕(暹)、马腾最强〔二〕。彼见山东之败,必各拥众自保全,若抚以恩德,使连和相推,虽不能久〔安〕(要)〔三〕,公定山东,足以不动。钟繇可属以西事,公无忧也。”操从之。
〔一〕三国志荀彧传作“抗天下六分之五”。
〔二〕暹已死,此系“遂”之误,故正之。
〔三〕据三国志荀彧传改。
九月,曹操征吕布。
是岁袁术自立为天子。
术与杨彪婚亲也〔一〕,操忌彪忠正,收彪付狱,将杀之。孔融闻之,不及朝服,往见操曰:“杨彪累世清德,四叶重光。周书:“父子兄弟,罪不相及。”〔二〕况袁氏之罪乎?易称“积善余庆”,〔三〕但欺人耳。”操曰:“国家之意也。”融曰:“假使成王欲杀召公,则周公可得言不知邪?今天下缨緌搢绅之士〔四〕,所以仰瞻明公者,以辅相汉室,举直措枉,致之雍熙也。今横杀无辜,则海内观听,谁不解体?孔融,鲁国之男子〔五〕,明日便当拂衣而去,不复朝也。”操意解,乃免彪。彪睹汉祚将微,自以累世公辅,耻事异姓,遂称疾不行。
〔一〕惠栋曰:“古文苑载曹公卞夫人与杨太尉夫人袁氏书,又杨夫人答书称“彪袁氏顿首”是也。”
〔二〕僖公三十三年左传载臼季曰:“康诰曰:“父不慈,子不祗,兄不友,弟不共,不相及也。””又昭公二十年苑何忌曰:“在康诰曰,父子兄弟,罪不相及,况在群臣?”今本尚书康诰脱此二文。
〔三〕易坤文言曰:“积善之家,必有余庆。”
〔四〕李贤曰:“说文曰:“缨,冠索也。”郑玄注礼记曰:“緌,冠饰也。绅,带也。搢,插也,插笏于绅也。”或作“缙”者,浅赤,言带之色。”按黄本作“缙”。
〔五〕李贤曰:“若以非罪杀彪,融则还为鲁国一男子,不复更来朝也。”杨树达曰:“案前书萧望之传:“萧育杜陵男子,何诣曹也?”颜注与李略同。今按凡云“某某男子”者,皆自豪壮之辞,颜李注并误。”杨说是,然义犹未尽。汉代地方名姓,往往以郡望自诩,所谓“某某男子”,则是某某地方名姓大族之意也,非一般平民所能自言。
征郑玄为大司农,不至。
玄字康成,北海高密人也。为啬夫,隐恤孤苦,闾里安之。家贫,虽得休假,常诣校官诵经。太守杜密异之,为除吏录,使得极学。玄之右扶风,事南郡太守马融。融门徒甚盛,弟子以次相授,至三年不得见。玄讲习弥笃,昼夜不倦。融见奇之,引与相见,自篇籍之奥,无不精研,叹曰:“诗书礼乐,皆以东矣!”〔一〕会党事起,而玄教授不辍,弟子数百人。中平初,悉解禁固,玄已六十余矣,始为王公辟命,一无所就者。
〔一〕世说新语文学篇:“郑玄在马融门下,三年不得相见,高足弟子传授而已。尝算浑天,不合,诸弟子莫能解。或言玄能者,融召令算,一转便决,众咸骇服。及玄业成辞归,既而融有礼乐皆东之叹。”注引玄别传曰:“年二十一,博极群书,精历数图纬之言,兼精算术。”又曰:“时涿郡卢子干为门人冠首。季长又不解剖裂七事,玄思得五,子干得三。季长谓子干曰:“吾与汝皆弗如也。”季长临别执玄手曰:“大道东矣,子勉之。””季长,融之字。子干,卢植之字也。
玄身长八尺,秀眉朗目,造次颠沛,非礼不动。黄巾贼数万人经玄庐,皆为之拜,高密一县,不被抄掠。袁绍尝遇玄而不礼也。赵融闻之曰:“贤人者,君子之望也。不礼贤,是失君子之望。夫有为之君,不失万民之欢心,况于君子乎?失君子之望,难乎有为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