庚申,以谥议敕下,前後殿不坐,宰臣以下诣西阁门及内东门进名奉慰。大行谥钦文睿武昭孝皇帝,庙曰哲宗。

辛酉,同呈同叙复熙秦两路冒赏将佐,於法合追官及例降两官外,并与叙复,路分已上降一官差遣。

又罢秦希甫送吏部。

又以王觌为龙图阁待制、知永兴,徐铎知青州。初,邦直以铎为不称职,乃欲以宇文昌龄代之,韩师朴又欲用王钦臣,乃大防门下士,用事害政,众所共知,公素所不与,何为欲进之?昨除集撰颖昌,众以为未允,况更迁乎?又欲用吕嘉间,余皆以为不可。朴云:“钦臣是侍郎,故须渐牵复。”余云:“觌乃宝文阁直学士,何为在钦臣之後”朴云:“只为当时谪重,在腔窠中未可进。”余云:“当以人材为先,腔窠何可拘碍。”朴等皆云:“如此固好。”夔、辖亦默然,见论钦臣,但云:“於此时此语不易出。”卞更不敢启口。余云:“但以理论人材,何所惮。前亦尝为邦直等言,元佑人当慎择,不可轻进,恐伤手不便。”冲元极相称赞。辖云:“如此何善如之。”既至上前,皆以铎为不胜任,然莫肯启口。余独云:“适议以王觌知永兴。”上云:“王觌极好。”再三称善。余云:“此正与陛下用范纯粹一般,纯粹帅河东,天下皆以为得人,今以觌为永兴,谁敢以为不然者”上云:“甚善。”

上又谕:“禁中有放火者,乃一私身,年十五,止因争养娘,遂置火於椽下,未然,又以纸灯然之,烟起,方觉。乃圣瑞殿中人。太后甚讶之。”余云:“宫禁中火禁固不可不严,然小人无知作过,圣瑞必所不容,唯更当慰安之,使不至忧恐,乃为善也。”至帘前,太母宣谕亦甚详,语多不晓,然大意不过如此。“又言友端,郝随等极不堪。”又言:“昨先帝时,内人因遗灯烬烧及椶条箒,以泾毡掩之,即时灭,刘友端等以要转官,便张大其事,遗火者遂处斩。今此人虽放火,但令伏法,不欲令分解。”“谓非殊死也。”余云:“此虽凌迟不为重。宫中此禁何可不严。”蒋屡云明道中延及宫殿,余甚骇之。太母又云:“宫中私身多,圣瑞宫中有七百余人,每一有职事人手下须五三人故也。昨因先帝窦国婆等供侍无状,欲降黜,遂祷祝殿中,一使令者及上左右一人皆受金及珠子,诘问有实,并与剃了头。皇帝性宽,昨放火者被人告,欲只决杖、配嫁车营务,寻告以不可不行法。又有娘子者,知而不以告,亦决杖逐之。”其他语多不晓。

是日再对,余因言:“王觌收用,实慰公议。陛下践祚以来,所用人材无不合人望,中外无不欣悦。”至帘前亦以此陈之,又言:“董敦逸、陈次升、孙谔皆京、卞所逐。”太母咨嗟久之。蒋颖叔亦和之云:“敦逸等皆无罪,但为京等所文致。”余又言:“管军中自来须除一军班中人在内祗应,近日资序合入人至少,有徐和者,为大名都监、带遥团,当稍迁作钤辖,渐可准备进用。又有边宁者,亦行门,然人材差不及和。曹诵曾与和同官,亦称晓事。”上云:“甚好。”且更於帘前开陈,太母亦深然之。

上是日又问李邦直罢政事,蒋云:“臣在开封勘合田嗣宗者,云真明出现。”上问:“嗣宗何人。”余云:“清臣姑之养子。”因言:“朝廷多取信刑狱,然狱词难信,捶楚之下,何求不得?清臣缴词,宗简云不曾相见,而词亦以非其笔迹。臣以人情度之,清臣为大臣,岂敢诈为此简?然嗣宗既不承服,清臣亦无以自明。”蒋云:“先帝亦言:此事本於清臣无害,但不合忙着文字太多,故不免失实。”上云:“嗣宗亦凌迟”蒋曰:“然。”上又云:“又有张天悦者,止於诋毁章惇,遂伏法,若更有言及上,何以处之”余云:“黄履曾有文字救天悦,然疏上差迟,天悦已伏法矣。”上哂之。“又徐铎状见之《编类》,蹇序辰所编《奸臣事迹》,寻得旨进入。是日,韩忠彦、李清臣、蒋之奇等正谢,遂赴景灵,二府皆早出。是日,韩忠彦留身曲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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