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日,对卞道及刘挚等送蔡确往新州,挚亦死於新州,报应可惧,他语葚多。卞极忿云:“蹇序辰所为,非卞所知,人皆言序辰所为皆出於卞,实可怪。”余言:“甥斿罢权权货物事故也。”“是日,闻惇、卞初欲以奏事不实坐子开,不许:又引宋次道罢知制诰例,又引子固撰持国告罚金,皆不许。”
是日,上又谕:“王涣之昨日上殿极惶惶,莫曾见说,已许他台察。”余云:“臣亦闻之。”上云:“亦闻他与黄履亲嫌,亦不妨,待今日便批出,与监察御史,并陈次升与御史。”至晚竟末见批出。
庚子,同呈边报。又与照管陇拶赴阙李彀以下转官、减磨勘有差,并赐缣。
再对,因言:“密院当修《时政记》,正月十二日有定策,恐未记录事圣语及臣等奏对语言不真,欲修写进入,乞改定。”仍云:“是日仓卒之际,赖皇太后圣意先定,神器有归,臣等但奉行而已。盖此意尽皇太后圣旨,当归功太母。”上云:“甚善。”因语及上固辞之语,至帘中犹固辞,上云:“何以知”余云:“臣等在帘前闻索帽子方退。”上笑云:“是日不敢脱袍笏,被宫人和幞头、公服都撦了,不得已方披背子即位。”至帘前,亦具以乞改定《时政记》奏禀,太母亦许之。“是日,有短封付将,卞问十二日奏对语言,令子细记忆录奏。余乞更加询访,故有是命,乃五日也。是日,子开以放罪,奏乞罢黜。”是日晚,修写,凌晨进入。辛丑,同呈熙河奏,姚雄追还王瞻已下兵将归到河州及附带到青唐物数;又支三伪公主以下粧粉钱;特支秦凤庞逋撒孝赠。“逋撒乃洮州首领。”
再对,上谕:“已见《时政记》,甚好。皇太后云总是。”“及至帘前,太母却云“未曾看。””
是日,山陵都大管勾所申:“蓝从熙、吴靖方”旧例,管句宫中那一员兼管皇后行宫一行事,今来元符皇后乞差官。上云“差从熙可。”余云:“状中言,吴靖方已别兼差遣,盖从熙意欲随从。今从熙已作永泰陵副使,恐难更从元符归。”上方悟,云:“只差靖方。”帘前亦略陈此意,太母云:“先帝只为此随龙数人所误。如郝随、刘友端、朱孝友皆是。”余云:“皇太后睿明,固已洞察,然内则为随等所误,外则为惇、卞所误,如行遣元佑人过当,失天下之人心,皆惇、卞之罪。”太母云:“是。”
壬寅,同呈熙河奏,王瞻擅赴河州,已取勘。令疾速取勘闻奏。上谕:“陇拶已建节,当赐姓名。”遂拟赐姓趟名怀德,从之。
又诏:诸路赏功,有大转官资,许举觉改正,人吏仍支赏钱。“上宣谕云:“卿所记录,尽是非两人者。”比又云:“精绝!精绝!””
是日,内降许将、蔡卞录奏正月十二日宣谕奏对语,并余所奏三封并降付。余云:“与将、卞同共考实,参定修《时政记》,所奏尤谬妄。”
癸卯,同呈边奏。再对,令编修国信条例所重修西驿条。
因呈所奏修《时政记》并将、卞文字,云:“所陈不同,恐难共议。”上谕以“三省、密院各自修定,即无可争者。已而至帘前,白太母云:“若所修不同,将来何以取信?须是同议。”太母云:“但婉顺说与两人,必是记忆差误。”余以理不可夺,遂白云:“如此必亦不肯伏,但只以众所不闻者皆削去,即可矣。”太母然之。“太母云:“枢密所奏虽是,然出於一人之言,恐毋以取信,须令他同修定乃便。””余既遂以白卞,卞云:“二公所奏,皆已降出,令同修定,当封呈次。”夔见余与二君密语,极惊骇。
是日,听第三表批答,允御殿、复膳,立幕次中,夔几不能语。
是日,早出,以子开在假故。晚会饮,以闻鏁院,夔遂在告。孙俶来云:“颖叔坐中见数人宣召上马上。”
甲辰,朝崇政,同呈罢王瞻、王厚,令推究盗青唐府库物,取伏罪状闻奏。
以姚雄知湟州。
又呈吕惠卿劄子,乞不收接落蕃人。检到庆历中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