庚戌,同呈陇拶等引见仪注。

又圣瑞增崇仪数,除六龙舆依旧,只进龙凤舆外,并依太常寺所定。

又惠卿放罪,当上表谢,而用劄子。已经大赦,劄与惠卿知。

又同呈改“覆奏事於皇太后”为“同奏事”,太常云:“门下相公指挥,及不当以福宁奏事为例。”余云:“未论事理是非,然改故事岂可不禀陛下及皇太后旨。”上顾余云:“皇太后圣旨云何”余云:“太后云:“这里也不争,然事干朝廷体,合改正须改正。””上云:“须依故事。”余云:“三省、密院各有职事,未闻三省同呈密院文字,密院同呈三省文字,然此事臣等本不与议,又不曾奏禀,臣等皆罪人。”小凤云:“失於点检,只作熟事押过。”左辖亦云:“实失於详览。”夔云:“曾签书否”余云:“适已奏,失於点检,皆是有罪之人。”左辖云:“章惇岂止此事不商量,於定宗庙社稷大计,亦不与众人商量便启口。”众莫敢对。上云:“依故事改正。”再对,上问:“今日便独奏事”余云:“虽已得旨,而文字未下,恐且须同奏。”

是日,除王恩知镇戎军,姚古知会州。因言:“军班有条,不得知州军,然祖宗以来例甚多,如狄青、和斌辈皆是。”上许之。余因言:“陛下践祚以来,收用韩忠彦等,中外翕然慰悦。及三省除范镗作给事中,赵挺之为工侍,外议皆以为不平。自官制以来,中书舍人、给事中皆耳目之地,差除号令一有不当,皆得以缴駮,其事任不在言事官之下,今以镗处之,实未允众论。然天子者一日万几,陛下深居九重之中,小大之务何缘一一亲省,但耳目之地得人,则上下官司孰敢为奸欺者。今日先务,莫如言事官最为切要。臣录到台谏官阙,台官六员阙四员,谏官六员阙五员。”上矍然,令留下。余因言:“董敦逸、陈次升、孙谔、龚夬皆尝为言事官,可取用。”上云:“邹浩亦是。”又云:“言事官岂可置之死地,新州乃必死之所。”余云:“不独浩,次升得南安,亦死地,近瘴疠,一军官吏死者大半。”上又叹息云:“岂可置之死地。”余云:“敦逸敢言气节,昨录问瑶华狱,先帝欲贬斥,臣以谓狱出於掖庭,以侍御史录问,欲以取信天下後世。今乃贬,何以取信。”上云:“瑶华狱本亦无事。”余又云:“叶涛乃臣甥壻,然在朝廷击章惇无所假借,与蔡卞友壻,然排击卞尤甚,臣虽亲,可以无嫌,况曾作舍人,与敦逸皆可在谏议大夫之选。其他士论所称,如陈瓘、王涣之、张庭坚之徒,皆可用,恐未可遽,则已试之人,不可不收召。”上云:“安惇作中丞。”盖言其不称职。余云:“凡今日言官,皆可见,非独惇也。”上云:“昨日谏官王祖道上殿,所陈殊无伦理,又掉下笏,取得一劄子,却掉下图子。山野可怪!”余云:“非独山野,其不称职皆此类也。”

前一日,批付中书,向氏三叔各迁一官,三妹封国夫人,白身二十一人与恩泽,宗回、宗良建节。遂同呈,以是夕鏁院。

再对覆奏事,余更不欲喋喋,但略陈改正而已,左辖云:“元不曾商量。”帘中默然。

是日,再对,上云:“蔡卞便如此说。”盖言其斥惇定策事。余云:“臣奉不敢言,卞本与惇为死党,今相失,故讦扬如此。”上云:“惇全无颜色。”上及太母呼余,但云“枢密院”。以上及卞所言,遂具陈昨日帘前坚请同听政之语,上亦然之。

辛亥,聚都堂,差湟州职官、曹官毕。

夔赴文德,宣二白麻。

壬子,月望,福宁临慰、进名如常仪。

癸丑,五七,临慰、造名如仪。退,御紫宸殿,朔参官皆赴,余并垂拱班,并如仪。退,赴启圣院起道场,三省相国寺。

甲寅,寒食节,临慰、进名如前。是日,师朴、安中亦入乞。

乙卯,诣普照鼓所致祭,食罢,至余氏女舟中,日昃乃归。

丙辰,永定忌,西合进名退,赴熙文行香。

丁巳,旬休。

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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