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把纸攒成一团,扔到火里。

“我想他的意思是这跟去年送的一只凑成一双。”她说。

“什么!他去年也送了一只?”

“是的,我想你要是知道了,肯定会发怒的。”

他绷着脸,一脸不高兴。

最后,他站起身,决定去洗个澡。他把袖子卷得高高的,敞着怀。似乎他很漂亮,但轮廓分明的鬓角和沉静的眼睛被他下半部脸上令人难受的表情反衬而显得不可爱了。不过她喜欢。她来回走动,麻利地收拾桌子。她喜欢他站着洗澡的样子。他就是这样的男人。她喜欢看他冲洗脖子时水光发亮的脖子,这让她觉得有趣,开心,而且激动。他非常自信,觉得自己完全拥有她。这给她一种愉快而又有害的自由感觉。在他的控制之下,她可以兴奋地到处乱冲。

他转身对着她,脸因为冷水刺激而发红,双眸清亮、湛蓝。

“你一直没见过他,是不是?”他粗鲁地问。

“是的。”她答道,片刻之后,似乎有罪被抓似地,又说,“他跟着我进了电车,然后邀我去喝杯咖啡……”

“你随便就答应了,”他阴沉地说,“是不是?”

“是的。”她回答,露出一种叛徒在行刑架前的神情。

他热血上涌,一动不动,看上去一副要发作的样子。

“天气很冷,但到皇室却是很有趣的。”她说。

“你应该跟个黑鬼一道去要包巧克力。”他说,满腔愤怒和轻蔑,略带苦涩。他奇怪地觉得离她很远,好像有道鸿沟,终于隔绝开来。

“泰德——多讨厌!”她叫道,“你知道得很清楚——”她咬住嘴唇,脸涨得通红,眼里含着泪。

他转过去系领带。她干着自己的事,一副哀婉动人的苦相,偶尔还滴几滴眼泪。

他准备去上班,头上戴着帽子,外套一直扣到下巴。他走过来吻她,因为要是他不做这件事就走,那一天都不会觉得踏实。她任由他吻着。他双唇触到她脸颊感觉很湿润。他心里很愤怒,她深深地刺痛了他的心。她感到很委屈,不愿意原谅他。

过了一会,她上楼去看那耳环,它们看上去很甜美地躺在小抽屉里——如此甜美!她带着享受的快乐心情审视着它们,对着镜子把它们戴在耳朵上,欣赏自己的娇态。她在镜前轮番摆出姿势,或微笑,或哀伤,或悲惨,或得意,或祈求。她显得非常快活,非常美丽。

整个上午她都戴着耳环。她有一种强烈的意识,觉得自己光彩照人,十分迷人。当面包师进来时,她在想对方是否注意到了这一点。所有的零售商离开她家门口时都兴高采烈,喜形于色,喜欢这让人愉快的可人儿,尽管她行动上没有什么可注意的。

一整天她都兴致勃勃,没去想她的丈夫。他就像深沉的土地一样使她无法展开她奔放的热情。到了夜间,如鸡鸭回笼一样,她才回到他身边。

与此同时,温斯顿,一家小型公司的旅行推销员,一个极受信任的角色,正忙于工作,内心却在为她而忧虑。他希望心里踏实,因为对妻子的事没有底而一直很紧张。

◎二

婚前,她曾是亚当姆斯编织工厂守货栈的姑娘。萨姆·亚当姆斯是她的老板。亚当姆斯是单身汉,40岁左右,身体略有些发福,穿着讲究、华丽,留着褐色的大胡子,头发稀少。从他修饰整齐、过分华丽的外表来看,很显然,唯一使他懊恼的就是他的秃头。他风度翩翩,属于爱尔兰血统。

他爱女人,或者说以得到女人们的喜爱出名。而埃尔茜是个伶俐、漂亮,差不多可说是很漂亮的可人儿——她看上去挺聪明,尽管翻来覆去说的完全是一些琐碎的话——对他有极大的吸引力。他会经常来到货栈,以便加深她对他的印象。他穿着相当气派,双排扣水手上衣,是浅黄色的,裤子是上等的黑白条纹布,帽子的帽檐很长,上衣扣眼里还插着一支深红色的麝香石竹。她对他略有印象,因为就她的品味来说他似嫌太高。他本能地觉察到了这一点,重新换上一套藏青色西服。这时他是一个体格健壮,衣饰华丽的人,长着褐色的大胡子,身穿潇洒的藏青色西装,脚穿时髦皮靴,头戴具有男子汉气概的礼帽,简直无可挑剔。这给埃尔茜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但同时,温斯顿正在向她求爱。在卧室镜前,她做出了令人满意的表示永久真实的小动作。

“真实,真实直到死亡——”

那是她经常唱的歌。温斯顿总是那个样子,所以不需要过多地为他操心。

每年圣诞节,萨姆·亚当姆斯都在自己家里举行晚会,邀请来参加晚会的是高级雇员——不是那些工厂蓝领工人,而是白领职员。他慷慨大方,并具有带给人快乐的真正热情。

两年前埃尔茜最后一次参加这样的圣诞晚会,由温斯顿陪着。那时他替萨姆·亚当姆斯做事。

当时她穿着裁剪得体、宝蓝色丝绸面料的紧身礼服,为自己的装扮感到十分得意。温斯顿来邀约她,然后她轻快地走在他旁边,大开司米披肩围到胸前。他迈开大步往前走,裤脚漂亮地扎在靴子里。她的丝面鞋子把他礼服外套的口袋涨得鼓鼓的。

经过公园门口时,她的情绪高涨起来。前面,洛克城堡在夜空中看上去庄重宏大。林荫大道两旁,树木光秃秃、黑黝黝的,静立在凛冽的寒风中。

他们到得相当迟。她心里充满了热切的期望。在衣帽间,她摘下披肩,穿上丝面鞋子,又对着镜子照照自己。脸颊两边松散的两束卷发优美地荡来荡去,她嘴角露出了笑容。

在灯火辉煌的房门口,她站了一会儿。灯光闪耀,人影绰绰。在枝形的水晶吊灯下,女人们的晚礼服在摇摆飘动,长着胡子、系着领带的男人们对着她们鞠躬。她走进了这灯火辉煌之中。

萨姆·亚当姆斯马上就过来了,高举双臂,热烈欢迎她,红润的脸上带着永恒的微笑。

“来迟了,是不是?”他喊道,“像个贵族。”

他抓住她的手,领着她往前走。说话时,他的嘴张得很大,褐色胡子遮盖着的这种温暖、隐蔽的效果给破坏了。她在他的簇拥下融进了人群当中。他显得非常殷勤。

“那么,现在,”他说,拿着她的请贴写下舞曲的名字,“我必须得到您的允许才行,对不对?”

“温斯顿先生不跳舞。”她说。

“我真走运!”他说,潦草地写着名字,“我是嘴里带着风流韵事来到这世界的。”

他安静下来,继续写着。她脸红着,在笑,没弄明白那是什么意思。

“呃,那是什么?”她说。

“是你,甚至比你还小,长着小翅膀。”他说。

“我应该变得相当小才能放到你嘴里。”她说。

“你觉得你很大了,是吧?”他随口道。

他把请贴递还给她,鞠了个躬。

“现在,亲爱的,整个晚上,我都准备妥当了。”他说。

然后,他迅速地以他一贯的随意态度扫视了一下屋子。她面对他站着。他已摆好姿势。也准备好了,对乐队微微点头示意。一会儿,音乐响起。他看上去很轻松自在。

“现在开始跳吧,埃尔茜。”他说,声音里含有一种奇异的爱抚,温暖、美妙地围抱着她的身体,使得她不由自主地沉湎于其中。她喜欢这一切。

他的舞跳得相当出色,仿佛在用一种男性的多情吸引着她。当她给拽到他身边时,她感觉到全身柔软无力,只好顺从着他,跟着他的身形流动。此时此刻,他跟她联在一起,在轻歌曼舞中旋转着。她被一种强壮、有力的血液带动着,双脚似乎不由自主地在转动,只有音乐才把她从他身边轻轻带过,又轻轻带回到他身边,带回到他的拥抱中。音乐有节奏地、美妙地使他强壮的身体与她相接触。

一曲终了时,他兴奋起来了,眼睛里有种奇异的亮光。那亮光使她震颤,尽管跟她没有什么关系,但是它扣住了她的心。他并没有对她说话,只是用一种奇异、闪亮的眼神直盯着她的眼睛,这搅得她又畏怯,又心痒。但在他的神情当中又有着一种浪荡子的无意识的调笑。这使得她心里有些凉意,她庆幸自己没有失去自制力。

被一种反感,同时也是一种更加沉重的冲动所驱使,她走向温斯顿。他郁闷地站在那里,正在试图说服自己承认除了他以外,她还完全有权利去寻开心。他以相当勉强的体贴接受了她的说服。

“你不去打桥牌吗?”她问。

“当然,”他说,“就去。”

“我真希望你会跳舞。”

“可惜,我不会。”他说,“你开心地玩吧。”

“但是,要是我能跟你跳舞,我会更开心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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