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做买卖的交出清账以后,只能在国内国外找个存身之处,百事不问的呆在那里,象孩子一样:法律宣告他是个丧失公民权的人,不能再有任何法律行为。但事实并不如此。要重新露面,只消有一张通行证就行;那是没有一个商务裁判,没有一个债权人会拒绝的,因为破产人没有这证件,走出去可以被关进监狱;而有了那保障,就能以和谈使节的身分出入敌人的阵地,当然不是为了看热闹,而是因为有关破产的立法处处和他作对,必须想办法抵抗。一切涉及私有财产的法律都有一个作用,就是鼓励人钩心斗角,尽量出坏主意。破产的人正如利益受到某一条法律妨碍的人,一心一意只想摆脱法律的束缚。在丧失公民权的时期,破产人的处境好比一条蛹。这个时期大概有三个月,因为有许多手续要办;然后召开会议,由债权人跟债务人签订和约,叫做协议书。顾名思义,这时候各方面的利益经过了剧烈的冲突,又协调了。

商务法庭收到破产人的清账,立刻指定一位商务裁判来保护一般小额债权人的利益,同时也要保护破产人,防债主们气愤之下和他为难。完成这双重的使命原是很有意义的,假如商务裁判有时间的话。裁判另外指派一个监察人,授权他审核清册上的资产,执管破产人的生财、证券、存货。最后由书记处定一个日期,登报公告,召开全体债权人会议。所有的债主,不管真的假的,都得到场,任命几个临时破产管理人来代替监查人。从此以后,破产管理人就坐上破产人的席位;由于法律的假定,他们竟变了破产人的替身;一切都可以由他们清理、拍卖、谈判;为了债权人的利益,天大的事都能作主,只要破产人不出来反对。

多数巴黎的破产案只到临时破产管理人的阶段为止,原因如下。

债主受了骗,吃了亏,上了当,遭了损失,受了奚落,一心想出气,在任命一个或几个正式破产管理人的时候,情绪最激动。可是尽管债主受了骗,吃了亏,上了当,遭了损失,受了奚落,在巴黎为了买卖而生的气,也气不到九十天。生意场中,只有应付未付的票据到了三个月会突然站出来。至于债权人,经过破产的各种程序,来来回回,筋疲力尽,到九十天早已在他们贤慧的小娘子身边睡着了。这一点可以帮助外国人懂得,法国的所谓临时跟正式并无分别:在一千个临时破产管理人中,真正转变为正式破产管理人的不到五个。

破产引起的仇恨怎么会平息,是不难了解的。但破产这出戏必须解释清楚,才能使一般没有福气做过买卖的读者懂得,破产案在巴黎怎么会变成法律上荒谬绝伦的大笑话,而皮罗托的破产又怎么会变成闻所未闻的例外。

这出精彩的商业戏清清楚楚分成三幕:监查人一幕,破产管理人一幕,签订协议书一幕。和所有的戏文一样,这出戏也有两个场面:一个是演给观众看的,一个是藏在幕后的;一个是坐在池子里看的,一个是要在后台看的。

后台的角色有破产人和他的商务代理人①,有破产管理人和监查人,当然还有商务裁判。

①商务代理人的性质近于诉讼代理人,但限于代理商务案件,出席商务法庭;而且不是象律师,诉讼代理人,公证人等属于司法机关管辖的公务人员。

商务裁判是世界上性质最古怪的法官;这是在巴黎人人知道,巴黎以外没人知道的。这位法官随时要防作法自毙。巴黎就有过商务法庭的庭长宣告破产的事。当这种差事的,不是什么退休的老商人因为一生清白而得到这个职位作为报酬,而是一个忙于应付许多大企业,主持一家大字号的在业商人。在我们京城里,商务纠纷泛滥成灾,不断出现,裁判的责任就在于审理这些案子;但他当选的主要条件是必须有许多应接不暇的业务在手里。商务法庭照理应当成为一个过渡的机构,使生意人经过这个阶段再慢慢的置身显贵;但事实上不是这样,组成商务法庭的全是一般在业的商人,一遇到冤家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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