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我还没见识过组成巴黎社会的不同的阶级,所知道的良家妇女与资产阶级女子,只限于在散步的时候或是戏院里见过,并且还是从正厅里远望的。倘若有人对我说:“等会儿你可以见到卡那利,或是卡米叶·莫潘,”我头里肚子里都会象火烧一样的发热。在我心目中,名人的说话、走路、吃饭,都跟平常人两样。青年人的脑子里不知装着多少《天方夜谭》式的神话!……他先要虚构了多少神灯①以后,才明白真正的神灯不是靠偶然,便是靠苦功,或是靠天才。这种由于精神兴奋而来的梦想,在某些人是时间很短的,但我始终保存着。那个时代我夜里入睡的当口不是做了托斯卡讷大公爵,便是成了百万富翁;不是有个公主爱我,就是自己享了大名。

①《神灯》为《天方夜谭》中最有名的故事之一;主人公阿拉丁靠神灯成为巨富。

所以在奥克塔夫伯爵那儿有个职位,一年有二千多法郎进款,对于我就是开始过独立生活。我觉得从此有希望踏进社会,追求我最急切的梦想,——找一个女子做后台,不让我走入危险的路;那种危险的路是一般二十二岁左右的青年,无论怎么安分怎么有教养,在巴黎都是容易走上的。我开始惴惴不安,对自己害怕了。便是我下过苦功的法律知识,也不一定每次都能把那些可怕的妄想压下去。是的,有时我胡思乱想,假定过着舞台生活,自命为可能成为一个大演员,做着声名盖世、艳福无穷的美梦,完全不知道令人失望的内幕;——那当然是到处一样的,人生每一个舞台都有它的内幕。有几次我跑到外边去,中心如焚,恨不得到巴黎城中去探奇猎艳,碰上一个美女,跟她到门口,刺探她,写信给她,把自己整个儿交给她,用爱情的力量征服她。

我的舅舅,——这个心肠极慈善的人,这个七十岁的老孩子,和上帝一样聪明,和天才一样幼稚,大概也猜到了我心中的骚动,因为他每次感到拴我的那根绳子过紧,眼看就要绷断的时候,一定会对我说:“得了吧,莫里斯,你也是个可怜人!给你二十法郎玩儿去吧,你又不是教士!”倘若你们看到使他的灰色眼睛发亮的那种磷火,把可爱的嘴唇往两边扯开去的那副笑容,挂在他象使徒一般丑陋而庄严的脸上的、那种令人疼爱的表情,你们就会理解我当时的心情,我只能把勃朗·芒托的本堂神甫当作母亲一般拥抱,来代替我的回答。

到佩廷讷街去的路上,舅舅对我说:“奥克塔夫只会把你当作朋友,决不当作下属;但他是多疑的,或者更准确地说,是很谨慎的。必须日子久了,才能赢得这位政治家的友谊;因为他虽则眼光犀利,看人看得很多,也受了你前任的骗,险些儿吃亏。你听了这话就知道在他手下应当怎么行事了。”

到了一所前有院子,后有花园,规模和卡尔纳瓦莱府第①一样大的屋子前面,我们在一扇其大无比的门上敲了几下,敲出来的声音好象散在旷野里。舅舅向一个穿号衣的老门房说明来意,我却望了望院子,一眼之间把什么都瞧见了:地下的石板被野草遮掉了,极有格局的建筑物装饰很多,黝黑的墙高头长着草木,赛似小小的花坛,屋顶的高度跟杜伊勒里宫的相仿。楼上的游廊,柱子已经剥落。从一个巍峨的拱门中,我瞥见里侧另外有个院子;那是连门都在腐烂的下房。一个老马夫在里头擦一辆旧车。看他懒洋洋的神气,可以断定当年牲口众多,极有气派的马房,如今至多只剩一两匹马了。

①卡尔纳瓦莱为巴黎有名的府第,建于十六世纪,现为巴黎市公产,改为博物馆。

正对院子的门面,建筑十分壮丽,但气象萧索,好似派作机关用的政府的公产或是王上的私产。正当我跟舅舅俩从门房(门房高头还留着请向门房接洽几个字)走向台阶的时候,听见一声铃响,阶沿上跑出一个听差,穿的号衣很象法兰西剧院中的拉勃朗希①穿的。由于平日宾客稀少,听差一边打开一扇嵌着小玻璃的门,一边还在披上褂子。门的两旁各有一盏露天的灯,把墙壁熏了许多象星一样的黑点。列柱成行的走廊,富丽不亚于凡尔赛宫中的,它让你看到一座将来不会再造的那种楼梯,占的地盘跟现在新盖的整幢屋子一样大,宽度可以让八个人并列着走;石级冷冰冰的,象坟墓里的阶梯,高大的穹窿传出我们脚步的回声,似乎进了一所大教堂。铁栏杆是亨利三世②时代的镂刻艺术家匠心独运的结晶品,大可饱人眼福。我们仿佛肩上披了一件冰冷的大氅,走过穿堂,走过一连串不铺地毯的客厅,里头摆着精雅的,有资格搬到古董店去的古式家具。最后我们到了与正屋成直角的楼厅部分,走进一间宽敞的书房,窗子都朝着大花园。

①拉勃朗希,十七、十八世纪法国喜剧中常见的仆人名。

②亨利三世(1551—1589),法国国王,于一五七四年登基,一五八九年被一多明我会派僧侣所刺死。

进入第一间穿堂的时候,带我们上楼的听差已经把我们交给另一个拉勃朗希①。一到书房门口,仆人就通报道:

“勃朗·芒托的本堂神甫,和他的外甥德·奥斯塔先生!”

①指另一个穿同样号衣的仆人。

奥克塔夫伯爵穿着长裤,灰色法兰绒上衣,从一张其大无比的书桌后面站起来,走向壁炉架,一边向我做手势让坐,一边去跟我舅舅握手,嘴里说着:

“我虽然属于圣保罗教区,也常常听人提起勃朗·芒托的本堂神甫。今天真是幸会了。”

我舅舅回答:“阁下真是太好了。我把我独一无二的亲属带了来。倘若我自以为给阁下送一件礼物,同时却也替我外甥找了一个象父亲一般的保护人。”

“神甫,这一点决无问题,只要令甥和我经过相当时间,双方都觉得能相处的话。”接着他问我:

“您的名字是?……”

“莫里斯。”

“他是法学博士,”舅舅补上一句。

“好极了,好极了,”伯爵说着,把我从头看到脚,“神甫,先是为了令甥,其次为了我,希望您赏光每星期一到这儿来吃晚饭。没有外客,等于咱们的家庭晚会。”

舅舅和伯爵开始用政治观点谈论宗教问题,慈善事业,消弭罪案的问题;我趁此机会把我的命运所系的人物从从容容打量了一番。

伯爵是中等身材,穿的衣服使我看不出他的肥瘦,但我觉得是偏于清瘦干枯的。陷下去的脸,皮肤很粗。五官清秀,微嫌太大的嘴巴兼有慈爱与嘲弄的表情。脑门或许太宽了些,长得象疯子一般使人害怕,尤其因为它和下半个脸成为强烈的对比。下巴很小,和下嘴唇离得很近。一双青绿色的眼睛又聪明又精神,跟我以后见到而且很欣赏的塔莱朗亲王的一般无二,并和亲王一样能把眼神收敛,变得无精打采;这双眼使他那张不是苍白而是发黄的脸更显得奇怪。这皮色似乎暗示他性子暴躁,心中藏着剧烈的感情。已经带些银色的头发,梳理得很仔细,把头顶盖满了一道白一道黑的颜色。英国小说家刘易斯①曾经模仿《黑衣修士的告解座》中的施多尼②描写过一个修道士;在我看来,施多尼仍比刘易斯笔下的修道士要高明。要不是伯爵的头发梳得那么有模有样,他就跟那个骇人听闻的修道士完全相象了。因为清早就得上法院办公,伯爵已经剃好胡子。一对有罩子的四根插头的烛台,分摆在书桌两头,蜡烛还点着,说明那位司法大员天没亮就起床了。他打铃叫仆人的时候,我看到他一双手又白又好看,象女人的一样……

①刘易斯(1775—1818),英国作家,作品多为恐怖小说。

②《黑衣修士的告解座》是专写恐怖小说的英国作家拉德克利夫太太(1764—1823)的小说。事实上,此书的出版在刘易斯的《修道士》之后,所以巴尔扎克的模仿之说并不可靠。

(领事说到这里又插了几句话:“诸位,我讲这故事,不得不把这个人物的职务与头衔改动一下,但仍相当于他实际上的地位。身分,官阶,财产,享用,生活方式,全部真实;可是我既不愿意对不住我的恩主,也不愿意违反我代人保守秘密的习惯。”)领事停了一会,又往下说了。——以社会地位论,我在伯爵前面好比虫蚁之于老鹰;但我并没那个心理,只觉得一看见他另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现在我可弄明白了。天才的艺术家……(领事向大使、女作家和两位巴黎人很殷勤地欠了欠身)、名副其实的政治家、诗人、统率队伍的将军、一切真正伟大的人物都是很本色的,而他们的本色就使你觉得和他们平等。诸位在思想上都高人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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