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一这天,火车里只有少数几个人,五六个同伙和几个回家的当地人都急匆匆地来到车站检票口。这时有一对年轻人也将在封特奈站下车,他们是吉小姆和马德兰。出了车站,小伙子挽起姑娘的胳膊,就好像仍旧在巴黎街头一样。

他们转向左边,顺着从索镇通往封特奈的幽静的林荫路,慢悠悠地往上走去;一面走,一面观看坡下的火车扑哧、扑哧喷着蒸汽,重新启动。

火车走远了,吉小姆转向女友,微笑着说:“我早就说过,这地方我一点儿也不熟悉,现在连该往哪儿走都不知道。”

“沿这条小路走。”马德兰爽口答道,“免得还得穿过索镇的街道。”

他们踏上桑-吉拉尔小道。这里突然变得开阔起来,可以望见封特奈山岗了。坡下一座座花园和一片片草地,草地上长着巨大的白杨树,挺拔,葳蕤。坡上种着庄稼,把整个山坡点缀得一片绿一片黄。在靠近天的山顶,树木掩映之中,隐约可以看见低矮的白色村舍。正值九月末,下午四五点钟时候,夕阳给大自然平添了一抹余辉。小道上只有一对年轻人。这个偏僻地区的初秋大地,苍翠得几乎呈黑色,偶尔现出星星点点的橙黄色。面对初秋景色,两个年轻人禁不住驻足观赏。

虽然他们形影不离,但仍然有点不太自然的感觉,因为他们认识的时间还不算太长。一想到相识顶多才一星期,却像一对幸福的情侣单独来到了野外,他们就觉得不自在,觉得彼此还很陌生,不得不以朋友相待,几乎不敢相互对视,讲话也吞吞吐吐,生怕无意中伤害了对方。两个人互不了解,这既使他们害怕,又彼此吸引。他们那恋人般慢悠悠的步子,空洞而温柔的谈话,还有目光碰撞时的一笑,都流露出不安和尴尬。那是由于偶然的机会不期而遇的一对青年男女的不安和尴尬。吉小姆根本就没想到,第一次艳遇竟如此压抑,心里着实焦急,期望这种局面早点结束。

他们边走边交谈着,但谈话的内容无非是树木、天空和眼前的景色。

马德兰芳龄将近二十,一身很朴素的灰布衣服,点缀着蓝色的饰带,颇为淡雅;一顶小小的圆草帽扣在头顶,下面的头发黄中带红,十分鲜艳,闪烁着橙黄色的光。全部挽成一个大发髻,盘在脑后。这是个美丽又大方的姑娘,高挑又匀称的身材,柔软而灵活的四肢,显示出女性的健美。面部很有特征:上半部显得很刚劲,几乎像男性的面部一样粗犷,额头上没有皱纹,太阳穴、鼻子和颧骨轮廓明显,整个儿看上去好像大理石雕刻的一样,冷冰冰的透露出威严,两只大眼睛碧绿中带有浅灰色,没有多少神彩,只是偶尔一笑,才闪烁着深沉的光芒;下半部分则相反,非常娇柔可爱,两腮和嘴角连结处,更是娇嫩好看,嘴角现出一个个酒窝,细小而刚健的颏下,丰满的肌肉鼓起来,一直连到脖子,整个儿看上去一点也不呆板、僵硬,给人的感觉是丰满、活泼,再加上细嫩的汗毛,更增添了几分柔媚,没有汗毛的地方,皮肤细腻诱人,中间稍厚的嘴唇,呈鲜艳的玫瑰色,配在这张既严肃又天真的脸上,好像稍微红了点儿。

这是一副威仪与天真结合的最佳相貌。当下半部沉睡时,当嘴唇因为思考或生气而紧闭时,人们看到的是毫无妩媚感的额头,突出的鼻梁,和黯淡无光的眼睛。总之是一副呆板、坚毅的面孔。一旦嘴唇张开,露出微笑,连上半部也好像变柔和了,面颊和下颏更是动人,整个儿像一张成年妇女的脸上荡开了小姑娘的笑容,乳白色的皮肤因为旺盛的血气微微发青,细嫩嫩,水灵灵,只有太阳穴上有几颗雀斑。

平时,马德兰总是一副冷若冰霜的样子,但骤然间又会冰霜消融,流盼的目光充满难以描绘的温柔———一位娇弱而驯服的女性的温柔。她身上某个角落还保留着小姑娘的气质,在狭窄的小路上,挽着吉小姆的胳膊向前走时,时而一本正经,使小伙子无所适从,时而又很随便,亲热得让你无法接受,使小伙子产生幻想。她步履稳重,稍带节奏,看得出已经不是姑娘了。

吉小姆比马德兰长五岁,是一个又高又瘦,具有贵族派头的小伙子。一张瘦削的长脸,如果没有白皮肤和天生的那种高贵的气质相衬托,可以说十分难看。他的整个相貌,显示出他是一个有强悍家族的聪颖但早已退化的后代。有时,他会突然产生神经质的惊悸,如孩子一般羞怯。稍微有些驼背,说话显得非常谨慎,未开口之前,总是要用探询的目光看一眼马德兰;担心自己不讨人喜欢,担心自己的外表、态度和声音令人厌烦。这小伙子总是缺乏自信,因此十分谦卑、温顺,但是一旦受到轻视,就会变得激愤、高傲。高傲是他的力量的源泉。假如没有这股天生的傲气,假如不是神经过敏,对伤害他那敏感心灵的一切绝不妥协,这小伙子为人处事可能会非常懦弱。他属于那类感情深厚的人,强烈渴望爱情和安逸,甘心在温柔乡中永远沉睡。这种人像女人一样多愁善感,一旦被世事搅进丢脸和烦恼的纠葛,他会抛开眼前的一切,去寻找自己心灵的慰藉,因为他深信自己的灵魂纯洁如水。吉小姆被马德兰的笑容撩拨得心神摇荡,看着她那珍珠般光润的肌肤心里美滋滋的,但有时,当马德兰向他投来冷冰冰的、几乎嘲笑的眼光,他的嘴唇边就情不自禁地流露出几丝轻蔑。

当这对恋人顺着桑一吉拉尔小路拐过弯走进了一条小巷时。发现小巷两旁耸立着单调得让人丧气的灰色高墙。他们加快脚步穿过小巷,沿着田野里一条若有若无的小路继续漫步,经过生长着巨大的鲁滨逊栗树的山岗脚下,到达了奥尔奈。这阵快速疾行,使他们热血沸腾,而温暖的阳光、田野阵阵温馨撩人的风,令他们的思想放松了。下火车时,两个人像冤家一样互相不说话,现在又像好伙伴一样亲热了,把各自矜持的天性抛到了九霄云外。田野的空气感染了他们,令他们心旷神怡,不再彼此察颜观色,互相提防。

在奥尔奈,他们在几棵大树下休息乾刻。在阳光下走热了,再在阴凉的树底下一坐,凉丝丝的空气轻拂肩头,浑身感到清爽无比。

稍微缓过气来,吉小姆大声说:“真不知这是什么鬼地方!总得有个吃饭的地方吧?”

“当然,不用担心。”马德兰说道:“过半个小时,包你坐在餐桌边……朝这边走吧。”

说完,她一把拉起吉小姆,沿着两边栽有绿篱的小路,朝台地走去;走出不远,突然甩下吉小姆,像一只撒欢的小狗跑起来。这段路既阴凉又安静,只有头顶的树叶沙沙作响。马德兰身上那股孩子气苏醒了,她又变成了小姑娘,整个脸舒展开来,荡漾着微笑,灰色的眼睛闪闪发光;面颊和嘴唇的娇媚之态,把前额衬托得更柔美了。她跑了一段又跑回来,高兴得什么似的,双手撩起的裙子在奔跑中作响,身后扬起一股紫罗兰的幽香。吉小姆痴迷地望着她,全然忘记了她是个冷漠、高傲的女人;拘束之感已消失得无影无踪,望着那个大女孩,心中充满柔情蜜意,都望得出了神。大女孩在前面一边跑一边叫他,突然转身跑回来,气喘吁吁的搂着他的肩膀,亲热极了。

小路在一个地方翻过一座沙丘,路上覆盖着细沙,脚一踩就陷进去。马德兰偏要选择最软的地方走,觉到半革幼皮靴要陷进沙子时,就尖叫进来。她尽量把步子迈得大大的,但是陷在流沙里一步也走不了,这又惹得她哈哈大笑。那副顽皮的样子,简直像一个十一二岁的小姑娘。

小路在灌木丛生的山沟里蜿蜒而上,路上有不少急转弯。这条山沟既偏僻又荒凉,没想到离开奥尔奈凉爽的树荫,到了这样一个地方,只见怪石嶙峋,山坡上的野草被太阳晒得焦黄,沟里乱蓬蓬长满荆棘。马德兰蔫不唧的又挽起吉小姆的胳膊,一下子觉得精疲力尽,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这条乱石路真不是人走的,两边连一户人家也看不见,就像钻进了一条阴森可怖的地道似的。

刚才那阵嘻闹过后,马德兰还没能完全平静下来,紧紧地靠偎在吉小姆身上。吉小姆感到她温暖的手臂紧靠着自己的手臂,这才清楚,这个女人是属于他的。别看她表面上那么冷淡、倔强,骨子里也是个柔弱女子,渴望得到爱情。她抬头看吉小姆时,情意绵绵中带一点哀求神色,一对水汪汪的眼眸含着笑;整个人显得那样妩媚、娇艳,不啻一个可怜而不害羞的女人,朝吉小姆乞求爱情。劳累、树荫清爽的余感、青春的苏醒,还有这偏僻的荒野,一切都使马德兰浑身酥软,春心荡漾。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最矜持的女人,也会扑到男人的怀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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