绎理一:因此可以明白推出,第一,神是唯一的,这就是说(据界说六),宇宙间只有一个实体,而且这个实体是绝对无限的,正如命题十的附释里已经提示的那样.

绎理二:由此又可以推出,第二,广延的东西(res_extensa)与思维的东西(res_cogitans)如果不是神的属性,必定是神的属性分殊.

命题十五:一切存在的东西,都存在于神之内,没有神就不能有任何东西存在,也不能有任何东西被认识.

证明:除了神的以外便没有任何实体,也不能设想任何实体(据命题十四),这就是说(据界说三)神外没有在自身内并通过自身而被认识的东西.但是,如果没有实体,样式(据界说五)就既不能存在,也不能被认识.所以样式只能存在于神之内,只能借神而被理解.但是除实体和样式以外没有别的东西(据公则一),所以没有神就不能有任何东西存在,也不能有任何东西被认识.此证.

附释有许多人妄自揣想,以为神与人一样,具有形体与心灵,也受情欲的支配;他们的看法离开神的真观念有多远,前面已经充分证明过,这里不再多说了.因为凡对于神的本性(natura_divina)多少用心思考过的人,都否认神是有形体的.他们提出绝好的理由来证明神没有形体,他们指出,形体是指有体积,有长宽高,并且有一定形状的,说绝对无限的神有长宽高,有体积形状,真是不通之至.但是他们同时又援引一些别的论证,企图用来证明这个道理,进而认为有形体的实体或有广延的实体(substantia_corporea_siva_extensa)本身没有神性,并断言它是神所创造的.但是究竟神凭哪种能力能够创造出有形体的实体,他们又完全不知道.这便是明白地表示他们自己并不了解自己所说的话.但是至少我自信我已经充分明白地证明了(参看命题六的绎理及命题八的第二条附释),实体不是别的东西所能产生或创造的.况且在命题第十四里,我已经证明除了神以外不能有任何实体,也不能设想任何实体;因此我作出结论说,有广延的实体是神的无限多的属性之一.但是为了加以较详尽的说明起见,我对于反对的论据将一一予以反驳.反对方面所持的理由统共不外乎下列几点:第一,他们以为有形体的实体既然是实体,必定是集部分而组成,因此他们否认它可以具有无限性,并且否认它属于神.他们并且广援例证来说明他们的说法,现在略举一二,以见一般.他们说,假如有形体的实体是无限的,试将它分为二部分,则它的每部分不是有限的,必定是无限的.如果是有限的,则无限乃是两个有限部分所构成,这是不通的.如果是无限的,则将有一个无限大于别的无限两倍,这也是同样的不通.再则,如果以尺来量这个无限的体积,分作相等部分,则它将有无限数以尺为单位的部分;如果同样再以寸来量这个无限的体积,分作相等部分,则它将有无限数以寸为单位的部分.这样则一个无限数目将十二倍ABC于另一个无限数目.最后,试据一点而设想一个无限的体积,作二直张AB与AC,最初由一定长度而逐渐延长以至无限;则BC的距离将愈趋愈远,而初时BC间一定距离将变为无定而不可计量.他们认为诸如此类不通的情形都从假定一个无限的体积而来,因此他们断言有形体的实体必然是有限的,所以不能属于神的本质,不能认作神的属性之一.

反对方面的第二理由是从神的无上圆满性推出来的.因为他们说,神既然是无上圆满,必不是被动的;而有形体的实体既然是可分的,必是被动的;因此推知有形体实体不属于神的本质.

这些就是我所知道的,反对方面的著作家所据以表明有形体的实体不配有神性,亦不属于神性的理由.但是如果有人适当地注意便可看见,我对他们所持的理由,已早有答辩了;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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