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司宫”至“于篚”。○注“为大”至“五升”。○释曰:自此尽“侯而俟”,论设尊献服不之事。云“不於初设之者,不敢必君射也,君不射,则不献大侯之获者”。若然,此设大侯之获者,君不射则不设之,不豫设者,不敢必君射。案上张侯先设大侯,君射大侯,张之,必君射者。但圣人设法,一与一夺,以大射者为祭,择士所以助祭,人君不可不亲,故夺其尊,使之必射,故豫张大侯。至此设大侯之尊,君射讫乃设之者,许其自优暇,容有不射之理,是以不射则不设,射乃设之。云“散,爵名,容五升”者,案《韩诗传》云:“一升曰爵,二升曰觚,三升曰觯,四升曰角,五升曰散。”是其散容五升也。

司马正洗散,遂实爵,献服不。言服不者,著其官,尊大侯也。服不,司马之属,掌养猛兽而教扰之者。洗酌皆西面。

[疏]“司马”至“服不”。○注“言服”至“西面”。○释曰:云“服不者,著其官,尊大侯也”者,自此已前皆以事名之,於此而言服不,著其官,言尊大侯故也。云“服不,司马之属”者,以其服不在大司马下六十官之属者。云“掌养猛兽而教扰之”者,猛兽,熊、罴之属,教之使扰驯人,意象王者服不服诸扰,使归服王者。云“洗酌皆西面”者,以其设尊、设洗皆东面,故知洗爵酌酒皆西面向之也。若然,献旅食尊,后酌者为背君,此西面不嫌背君,以其南统於侯故也。

服不侯西北三步,北面拜受爵。近其所为献。

[疏]“服不”至“受爵”。○注“近其所为献”。○释曰:云“近其所为献”者,以其服不得献,由侯所为,故不近乏而近侯献之,故云近其所为献也。

司马正西面拜送爵,反位。不俟卒爵,略贱也。此终言之,献服不之徒乃反位。

[疏]“司马”至“反位”。○注“不俟”至“反位”。○释曰:云“不俟卒爵,略贱也”者,案上文献服不讫,又案下文“卒祭,左个之西北三步,东面,设荐俎,立卒爵”。若然,卒爵礼祭侯讫,今司马反位在未祭侯之前,故略贱也。云“此终言之。献服不之徒乃反位”者,但大侯尊,服不与其徒二人共在获所献,服不亦兼献徒。此经唯见献服不,不见献其徒,即云司马反位,明献徒后始反位,是以知反位者终言之,其实献徒后乃反位,故下注云“司马正皆献之”是也。

宰夫有司荐,庶子设折俎。宰夫有司,宰夫之吏也。《乡射》记曰:“获者之俎,折脊、胁、肺。”

[疏]“宰夫”至“折俎”。○注“宰夫”至“胁肺”。○释曰:云“宰夫有司,宰夫之吏也”者,诸侯宰夫是士,而宰夫有司明是宰夫之吏,府史也。引《乡射》记者,此俎实无文,故引之为证。

卒错,获者適右个,荐俎从之。不言服不,言获者,国君大侯,服不负侯。其徒居乏待获,变其文,容二人也。司马正皆献之。荐俎已错,乃適右个,明此献己,已归功於侯也。適右个由侯内。《乡射》记曰:“东方谓之右个。”

[疏]“卒错”至“从之”。○注“不言”至“右个”。○释曰:云“国君大侯,服不负侯。其徒居乏待获,变其文,容二人也”者,案上注云:“天子服不氏下士一人,徒四人,掌以旌,居乏待获。”郑言容二人者,欲见服不与徒二人皆得献,故郑云“司马正皆献之”。云“適右个由侯内”者,以其既祭左个,次祭右个,乃祭於中,故云適右个由侯内。

获者右执爵,右祭荐俎,二手祭酒。祭俎不奠爵,不备礼也。二手祭酒者,获者南面於俎北,当为侯祭於豆閒,爵反注,为一手不能正也。此荐俎之设,如於北面人焉。天子祝侯曰:“唯若宁侯,无或若女不宁侯,不属於王所,故抗而射女。强饮强食,贻女曾孙诸侯百福。”诸侯以下,祝辞未闻。

[疏]“获者”至“祭酒”。○注“祭俎”至“未闻”。○释曰:云“祭俎不奠爵,不备礼也”者,言祭俎者,谓祭俎上肺。但肺有二种,此云祭是祭肺也,非是离肺。知者,案《乡射记》云:“获者之俎,折脊、胁、肺、臑。”又曰:“释获者之俎,折脊、胁、肺。皆有祭。”则此俎祭肺亦离肺。若然,凡祭,祭肺皆不奠爵,是其常。云此不奠爵,不备礼者,但祭肺、离肺两有,祭肺不奠爵。若空有祭肺,亦不奠爵。今祭俎不奠,故云不备礼。云“天子祝侯曰”以下,《周礼·梓人》文。云“诸侯以下,祝辞未闻”,知诸侯不与天子祝辞,同而云未闻者,以本所射侯,天子中之则能服诸侯,诸侯中之则得为诸侯,若天子云“抗而射女”,诸侯则不得云“抗而射女”,是以知祝辞有异,但未闻耳。

適左个,祭如右个,中亦如之。先祭个,后中者,以外即之至中,若神在中。《乡射礼》曰:献获者,“俎与荐皆三祭”。

[疏]注“乡射”至“三祭”。○释曰:以其左、右及中,故三者皆三祭,非谓一处有三祭。

卒祭,左个之西北三步,东面。此乡受献之位也。不北面者,嫌为侯卒爵。

[疏]“卒祭”至“东面”。○注“此乡”至“卒爵”。○释曰:云“不北面者,嫌为侯卒爵”者,前服不受献之时,侯西北面者,欲归功於侯故也。今卒爵虽同旧处而东面者,以其前受献为己,今卒爵还为己卒爵,故东面,是以云不北面者嫌为侯卒爵也。

设荐俎,立卒爵。不言不拜既爵,司马正己反位,不拜可知也。《乡射礼》曰:“获者荐右东面立饮。”

[疏]“设荐”至“卒爵”。○注“不言”至“立饮”。○释曰:云“不言不拜既爵,司马正已反位,不拜可知也”者,决《乡射》“获者荐右东面立饮,不拜既爵”。此则不言之,以其司马在,对司马不拜既爵,司马已反位,不拜既爵可知,故不言。引《乡射礼》者,此不言立位之处,当同《乡射》荐者东面立。

司马师受虚爵,洗,献隶仆人与巾车、获者,皆如大侯之礼。隶仆人扫侯道,巾车,张大侯及参侯、干侯之获者,其受献之礼,如服不也。隶仆人巾车,於服不之位受之,功成於大侯也。不言量人者,此自后以及先可知。

[疏]“司马”至“之礼”。○注“隶仆”至“可知”。○释曰:云“隶仆人扫侯道”者,谓君射时,初扫之时,亦是隶仆人也。云“巾车,张大侯”者,举尊者而言。其参侯、干侯亦张之,是以上文司马“遂命量人、巾车张三侯”。此直云大侯,举尊而言也。云“及参侯、干侯之获者”,以其上文以献大侯服不获者,明此经获者是糁侯、犴侯可知。云“隶仆人巾车,於服不之位受之”,知者,以其隶仆人、巾车素无其位,而经云“如大侯之礼”,明就大侯之位受献,是以郑云“功成於大侯也”。云“不言量人者,此自后以及先可知”者,案上张侯之时,先言量人,后言巾车,君射之时乃有隶仆人扫侯道。受献先言隶仆人,后言巾车,是自后以及先,隶仆尚得献,明量人在巾车之先得献可知。

卒,司马师受虚爵,奠于篚。获者之篚。

获者皆执其荐,庶子执俎从之,设于乏少南。少南,为复射妨旌也。隶仆人、巾车、量人,自服不而南。

[疏]注“隶仆”至“而南”。○释曰:知“自服不而南”者,虽无正文,以其受献於服不之位,明继服不而南可知。

服不复负侯而俟。

司射適阶西,去扑,適堂西,释弓,说决、拾,袭,適洗,洗觚,升实之,降,献释获者于其位,少南。献释获者与获者异,文武不同也。去扑者,扑不升堂也。少南,辟中。

[疏]“司射”至“少南”。○释曰:自此尽“反位”,论献释获者之事。○注“文武不同”。○释曰:言“文武不同”者,以其献获者於侯西北面受献,归功於侯,是其武献;释获者升堂酌酒,东面献之,就释筭之所,是其文,故云文武不同。

荐脯醢、折俎,皆有祭。俎与服不同,唯祭一为异。

[疏]注“俎与”至“为异”。○释曰:云“俎与服不同”者,以其俱用一俎。云“唯祭一为异”者,上祭侯之俎,引《乡射》获者“俎与荐皆三祭”,郑《乡射》注云:“祭侯三处。”至此献释获者,不主祭侯,正唯一祭俎耳,故云唯祭一为异。

释获者荐右东面拜受爵。司射北面拜送爵。释获者就其荐坐,左执爵,右祭脯醢,兴,取肺,坐祭,遂祭酒。祭俎不奠爵,亦贱不备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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