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师命负侯者:“执旌以负侯。”司马师,正之佐也。欲令射者见侯与旌,深志於侯中也。负侯,获者也。天子,服不氏下士一人,徒四人,掌以旌居乏待获。析羽为旌。
[疏]“司马”至“负侯”。○注“司马”至“为旌”。○释曰:自此尽“而俟”,论司马师命服不负侯之事也。引“天子服不氏,下士一人,徒四人”者,欲见诸侯亦三侯,亦使服不氏与徒为获者也。云“析羽为旌”,《周礼·司常》文。
负侯者皆適侯,执旌负侯而俟。司射適次,作上耦射。作,使也。
司射反位。
[疏]“司射反位”。○释曰:此不言先反位者,为三耦始出次,未有次前位,无所先,故不言先也。
上耦出次,西面揖进。上射在左,并行,当阶北面揖,及阶揖。上射先升三等,下射从之,中等。上射在左,便射位也。中犹閒也。
[疏]注“上射”至“閒也”。○释曰:云“上射在左,便射位也”者,《乡射》亦云上射在左,不云便射位者,彼东面位,上射在北,故在左不取便射位之义。此次北西面位,亦上射在北,居右,故上射须在左,以其发位并行,及升北面就物位皆言居左,履物南面,上射乃在右,故云上射在左便射位也。
上射升堂,少左。下射升,上射揖,并行。并,亻并也,亻并东行。
皆当其物北面揖,及物揖。皆左足履物,还视侯中,合足而俟。视侯中,各视其侯之中。大夫耦则视参中,参中十四尺。士耦则视干中,干中十尺。
[疏]注“视侯”至“十尺”。○释曰:弓二寸,以为侯中。参侯七十弓,故侯中十四尺;干侯五十弓,故侯中十尺。
司马政適次,袒、决、遂,执弓,右挟之,出,升自西阶,適下物,立于物閒,左执弣,右执箫,南扬弓,命去侯。司马正,政官之属。箫,弓末。扬弓者,执下末。扬犹举也。適下物,由上射后东过也。命去侯者,将射当获也。《乡射礼》曰:“西南面,立于物閒。”
[疏]“司马”至“去侯”。○注“司马”至“物閒”。○释曰:云“司马正政官之属”者,非大司马,大司马之下属大司马,故云司马属。案天子有大司马卿一人,小司马中大夫二人。此虽诸侯礼,亦应有小司马,号为司马正也。知“適下物由上射后东过也”者,案《乡射》司马命去侯时,由上射后过至下射西,西南面扬弓,命去侯,故引《乡射》证此亦在物閒西南面也。
负侯皆许诺,以宫趋,直西,及乏南,又诺以商,至乏,声止。宫为君,商为臣,其声和相生也。《乡射礼》曰:“获者执旌许诺。”古文声为磬。
[疏]“负侯”至“声止”。○注“宫为”至“为磬”。○释曰:云“宫为君,商为臣”,《乐记》文。云“声和相生”者,宫生徵,徵生商,而云相生者,虽隔徵亦是相生之义也。云“声和”者,宫数八十一,商数七十二,弹宫则商应,故云声和也。引《乡射》者,彼臣礼,下云“诺声不绝”,不言宫商,引之,证与此不同之意。
授获者,退立于西方。获者兴,共而俟。大侯,服不氏负侯,徒一人居乏,相代而获。参侯、干侯,徒负侯居乏,不相代。《乡射礼》曰:“获者执旌许诺,声不绝,以至于乏,坐东面偃旌,兴而俟。”古文获皆作护,非也。
[疏]“授获”至“而俟”。○注“大侯”至“非也”。○释曰:云“大侯,服不氏负侯,徒一人居乏,相代而获”者,上注引《周礼》服不氏下士一人,徒四人,是以郑分之於三侯之上,大侯尊,故使服不氏与一徒居乏,自馀徒三人分之於二侯,徒以少一人,不得相代也。引《乡射》者,此文不具,宜与彼同。
司马正出于下射之南,还其后,降自西阶,遂適次,释弓,说决、拾,袭,反位。拾,遂也。《乡射礼》曰:司马“反位,立于司射之南”。
[疏]“司马”至“反位”。○注“拾遂”至“之南”。○释曰:引《乡射》者,於此司马不言位,宜与《乡射》同,故引为证。
司射进,与司马正交于阶前,相左,由堂下,西阶之东,北面视上射。命曰:“毋射获,毋猎获。”上射揖。司射退,反位。射获,矢中乏也。从旁为猎。乃射。上射既发,挟矢,而后下射射,拾发以将乘矢。拾,更也。将,行也。获者坐而获。坐言获也。举旌以宫,偃旌以商。再言获也。
获而未释获。但言获,未释筭。古文释为舍。
[疏]“获而未释获”。○注“但言”至“为舍”。○释曰:云“但言获,为释筭”者,郑注《乡射》云:“但大言获。”此注不言大,省文也。
卒射,右挟之,北面揖,揖如升射。右挟之,右手挟弦。
上射降三等,下射少右,从之,中等,并行。上射於左,与升射者相左交于阶前,相揖。適次,释弓,说决、拾、袭,反位。上射於左,由下射阶上少右,乃降待之。言袭者,凡射皆袒。
[疏]“上射”至“反位”。○注“上射”至“皆袒”。○释曰:云“上射降三等”者,诸侯阶有七等,言三等者,欲明下射中等,是降一等之上下,下射过向西畔由右,故上射至地待之,乃得二人并行,上射於左也。云“与升射者相左交于阶前”者,降射者仍南行,故得阶前交往来也。云“上射於左,由下射阶上少右,乃降待之”者,此郑解在阶下,而上射得在左之意,由下射阶上少右,向西畔乃降,上射於地待之,故并行时得上射在左也。云“凡射皆袒”者,案《乡射》“命三耦,各与其耦让取弓矢,拾”,三耦取弓遂至卒射,云“脱决、拾,袭而俟于堂西,南面”。此则前遂命三耦取弓矢于次,不言袒,至此亦言袭,故须言凡射皆袒,决在此不见袒,亦袒可知也。
三耦卒射,亦如之。司射去扑,倚于阶西,適阼阶下,北面告于公,曰:“三耦卒射。”反,搢扑,反位。
[疏]“三耦”至“反位”。○释曰:云“司射去扑,倚于西阶西,適阼阶下,北面告于公”者,案《乡射》:“司射去扑,倚于西阶之西,升堂,北面告于宾曰:三耦卒射。”注云:“去扑乃升,不敢佩刑器即尊者之侧。”此不升堂而在阼阶下而亦去扑者,尊公故也。
司马正袒、决、遂,执弓,右挟之,出,与司射交于阶前,相左。出,出於次也。袒时亦適次。
[疏]“司马”至“相左”。○注“出出”至“適次”。○释曰:自此至“兴反位”,论取矢设楅。云“出于次也,袒时亦適次”者,以此而言,则袒时入次,今更出次。知不在位上袒而入次取弓者,凡袒、袭皆隐处。《乡射》无次,司马適堂西袒,执弓矢,不在位。此《大射》有次,明入次袒,不在位可知。
升自西阶,自右物之后,立于物閒,西南面,揖弓,命取矢。揖,推之。负侯许诺,如初去侯,皆执旌以负其侯而俟。俟小臣取矢,以旌指教之。
司马正降自西阶,北面命设楅。此出于下射之南,还其后而降之。
[疏]注“此出”至“降之”。○释曰:“此出于下射之南,还其后而降之”者,《乡射》文。此亦然,故引为证也。
小臣师设楅。司马正东面以弓为毕。毕,所以教助执事者。《乡射》记曰:“乃设楅于中庭,南当洗,东肆。”
[疏]“小臣”至“为毕”。○注“毕所”至“东肆”。○释曰:云“毕,所以教助执事”者,以毕是助载鼎实之物,故司马执弓为毕以指授,若《周礼》执殳以为鞭度。然引《乡射礼》文者,证经设楅,故亦当洗。
既设楅,司马正適次,释弓,说决、拾,袭,反位。小臣坐委矢于楅,北括,司马师坐乘之,乘,四四数之。卒。若矢不备,则司马正又袒执弓,升,命取矢如初,曰:“取矢不索。”乃复求矢,加于楅。卒,司马正进坐,左右抚之,兴,反位。左右抚,分上下射,此坐皆北面。
司射適西阶西,倚扑,升自西阶,东面请射于公。倚朴者,将即君前,不敢佩刑器也。升堂者,欲诸公卿大夫辩闻也。
[疏]“司射”至“于公”。○注“倚扑”至“闻之”。○释曰:自此尽“未降”,请君行第二番射,并命谓之为。云“倚扑者,将即君,前不敢佩刑器也”者,上以去扑告君不注,至此乃注者,彼告在阼阶下,远君,故不注。至此升堂乃注,义与彼同也。上不升者,以告以三耦射,射卒事缓,故在下。此告欲诸公卿大夫遍闻也,故升,但升者是其正,故《乡射》升堂,《大射》告公,故前在堂下,此升者,欲公卿闻之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