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坐奠觯,答拜,执觯兴。宾进,受虚觯,降,奠于篚,易觯,兴洗。宾进以臣道,就君受虚爵,君不亲酌。凡爵不相袭者,於尊者言更,自敌以下言易。更,作新;易,有故之辞也。不言公酬宾於西阶上及公反位者,尊君,空其文也。公有命,则不易不洗。反升酌膳,下拜。小臣正辞。宾升,再拜稽首。公答拜。不易,君义也。不洗,臣礼也。宾告于摈者,请旅诸臣。摈者告于公,公许。旅,序也。宾欲以次序劝诸臣酒。宾以旅大夫于西阶上。摈者作大夫长升受旅。作,使也,使之以长幼之次,先孤卿,后大夫。

宾大夫之右坐奠觯,拜,执觯兴。大夫答拜。宾在右,相饮之位。

[疏]注“宾在右相饮之位”。○释曰:宾位在左,而在大夫之右者,是相饮之位,非宾主之位也。

宾坐祭,立卒觯,不拜。酬而礼杀。

若膳觯也,则降,更觯,洗,升实散。大夫拜受。宾拜送,遂就席。言更觯,尊卿,尊卿则宾礼杀。

[疏]注“言更”至“礼杀”。○释曰:上注云“不相袭”者,於尊言“更”,自敌以下言“易”。此宾於卿是自敌以下,当言易,今言更者,尊卿,尊则卑宾,礼杀也。

大夫辩受酬,如受宾酬之礼,不祭酒。卒受者以虚觯降,奠于篚,复位。卒犹已也。今文辩作遍。

[疏]“大夫”至“复位”。○释曰:言“复位”者,亦如上复门右北面位,即中庭北面位也。

主人洗觚,升实散,献卿于西阶上。酬宾而后献卿,饮酒礼成於酬。

[疏]“主人”至“阶上”。○注“酬宾”至“於酬”。○释曰:自此尽“无加席”,论献公卿之事。

司宫兼卷重席,设于宾左,东上。言兼卷,则每卿异席。重席,蒲筵缁布纯。席卿言东上,统於君,席自房来。

[疏]“司宫”至“东上”。○注“言兼”至“房来”。○释曰:上文设席之下,注谓“唯宾及公席布之也,其馀树之於位后耳”者,以至献卿乃布之。若然,此云“兼卷”者,不谓始卷之,直是铺设之时,兼卷而设之也。

卿升,拜受觚。主人拜送觚。卿辞重席,司宫彻之。彻犹去也。重席虽非加,犹为其重累,辞之,辟君。

乃荐脯醢。卿升席,庶子设折俎。卿折俎未闻,盖用脊、胁、臑、折、肺。卿有俎者,射礼尊。

[疏]“乃荐”至“折俎”。○注“卿折”至“礼尊”。○释曰:云“卿折俎未闻”者,以《燕礼》卿无俎,故云未闻。又云“盖用脊、胁、臑、折、肺”者,案《乡射》记云“宾俎,脊、胁、肩、肺,主人俎,脊、胁、臂、肺”,又“获者之俎,折脊、胁、肺、臑”,彼注云:“臑,若膊胳觳之折,以大夫之馀体。”以此言之,则此宾俎亦用脊、胁、肩、肺,君俎亦脊、胁、臂、肺,前体有肩、臂、臑,后体有、胳、觳,尊卑以次用之,故卿宜用臑。若有公,公用臑,卿宜用也。云“卿有俎者”,《射礼》尊者,对《燕礼》不辨尊卑,故公卿等皆无俎也。

卿坐,左执爵,右祭脯醢,奠爵于荐右,兴取肺,坐绝祭,不哜肺,兴,加于俎,坐捝手,取爵,遂祭酒,执爵兴,降席,西阶上北面坐卒爵,兴,坐奠爵,拜,执爵兴。陈酒肴,君之惠也。不哜啐,事在射,臣之意。

[疏]注“陈酒”至“之意”。○释曰:案《燕礼》不在射亦不啐者,彼为臣有功,君与之燕,恩及於卿,故卿不敢啐也。卿有无俎者,自然不哜也。

主人答拜,受爵,卿降,复位。复西面位,不酢,辟君。辩献卿。主人以虚爵降,奠于篚。摈者升卿,卿皆升,就席。若有诸公,则先卿献之,如献卿之礼,席于阼阶西,北面,东上,无加席。公,孤也。席之北面,为大尊,屈之也。亦因阼阶上近君,近君则亲宠苟敬私昵之坐。

小臣又请媵爵者,二大夫媵爵如初。请致者。若命长致,则媵爵者奠觯于篚。命长致者,使长者一人致也。公或时未能举,自优暇。

[疏]“小臣”至“于篚”。○注“命长”至“优暇”。○释曰:自此尽“奠于篚”,论举旅之事。

一人待于洗南。不致者。长致者阼阶下再拜稽首,公答拜。再拜稽首,拜君命。洗象觯,升实之,坐奠于荐南,降,与立于洗南者二人皆再拜稽首送觯。公答拜。奠於荐南,先媵者上觯之处也。二人皆拜如初,共劝君饮之。

公又行一爵,若宾若长,唯公所赐。一爵,先媵者之下觯也。若宾若长,礼杀也。长,孤卿之尊者也。於是言赐,《射礼》明尊卑。

[疏]注“於是言”至“尊卑”。○释曰:案《燕礼》为卿举旅,言“若宾若长,唯公所酬”,《燕礼》主於饮酒,此言所赐,是以决之也。

以旅于西阶上,如初。赐宾则以酬长,赐长则以酬宾,大夫长升受旅以辩。大夫卒受者以虚觯降,奠于篚。

主人洗觚,升,献大夫于西阶上。大夫升,拜受觚。主人拜送觚。大夫坐祭,立卒爵,不拜既爵。主人受爵。大夫降复位。既,尽也。大夫卒爵不拜,贱不备礼。

[疏]“主人”至“复位”。○释曰:自此尽“就席”,论献大夫之事。○注“大夫”至“备礼”。○释曰:此注云“大夫卒爵不拜,贱不备礼”,《燕礼》注云:“礼杀者,两注相兼乃足。”对公卿拜既爵,此不拜,此献卿后是礼杀,亦是贱不备礼也。

胥荐主人于洗北,西面。脯醢,无脀。胥,宰官之吏。主人,下大夫也。先大夫荐之,尊之也。不荐于上,辟正主。脀,俎实。

辩献大夫,遂荐之,继宾以西,东上。若有东面者,则北上。卒,摈者升大夫,大夫皆升,就席。辩献乃荐,略贱也。亦献后布席也。

[疏]“辩献”至“就席”。○注“辩献”至“席也”。○释曰:既言“辩献大夫,遂荐之”,后乃云“继宾以西,东上”以下云云者,上总言献大夫辩,乃一时荐之,下文更明布席位次,就席之仪,故云“辩献乃荐,略贱”也。“略贱”则是献讫,降阶,献辩,摈者乃总升之就席,就席讫,乃荐之。

乃席工于西阶上,少东。小臣纳工,工六人,四瑟。工,谓瞽矇善歌讽诵《诗》者也。六人,大师、少师各一人,上工四人。四瑟者,礼大乐众也。

[疏]“乃席”至“四瑟”。○注“工谓”至“众也”。○释曰:自此尽“西面北上坐”,论作乐及献工之事。云“六人者,大师、少师各一人,上工四人”,皆据文而言也。云“礼大乐众也”者,对《燕礼》工四人而言也。

仆人正徒相大师,仆人师相少师,仆人士相上工。徒,空手也。仆人正,仆人之长。师,其佐也。士,其吏也。天子视了相工,诸侯兼官,是以仆人掌之。大师、少师,工之长也。凡国之瞽矇正焉。杜蒯曰:“旷也,大师也。”於是分别工及相者。《射礼》明贵贱。

[疏]“仆人正”至“上工”。○注“徒空”至“贵贱”。○释曰:云“仆人正,仆人之长。师,其佐也”者,以正为长,师为众,故仆人正为长,仆人师为佐也。云“士,其吏也”者,以其在仆人之下,故知仆人之吏,吏则府史之类。云“天子视了相工”者,见於《眡了职》文。云“大师、少师,工之长也”者,《周礼·春官》:“大师,下大夫二人,小师上士四人。”郑注云:“凡乐之歌,必使瞽矇为焉。命其贤知者,以为大师、小师。”是乐工之长也。云“杜蒯曰,旷也大师也”者,《礼记·檀弓》文。引之者,证大师为乐工之长也。云“於是分别工及相者,《射礼》明贵贱”者,对《燕礼》主欢,不明贵贱,故不分别工贵及相贱元空一字。

相者皆左何瑟,后首,内弦,挎越,右手相。谓相上工者,后首,主於射,略於此乐。内弦挎越,以右手相工,由便也。越,瑟下孔,所以发越其声者也。古文后首为后手。

后者徒相入。谓相大师、少师者也。上列官之尊卑,此言先后之位,亦所以明贵贱,凡相者以工出入。

[疏]“后者徒相入”。○注“谓相”至“出入”。○释曰:“上列官之尊卑”,此陈先后之位,亦是以明贵贱者。“上列官之尊卑”,谓先言仆人正与大师,后言仆人士与上工,是列官尊卑也。此陈先后,则上工与瑟在前,大师、少师在后,是先后之位。既据入时行位,亦据升堂坐之先后,亦依此也。云“凡相者以工出入”者,欲见入时如此,出时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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