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期,曰:“吾子有赐命,某既申受命矣。惟是三族之不虞,使某也请吉日。”三族,谓父昆弟、已昆弟、子昆弟。虞,度也。不亿度,谓卒有死丧,此三族者,己及子皆为服期,期服则逾年,欲及今之吉也。《杂记》曰:“大功之末,可以冠子、嫁子。”
[疏]“请期”至“吉日”。○释曰:云“某既申受命矣”者,申,重也。谓前纳采已后,每度重受主人之命也。云“惟是三族之不虞,使某也请吉日”者,今将成昏,须及吉时,但吉凶不相干,若值凶,不得行吉礼,故云惟是三族。死生不可亿度之事,若值死时,则不得娶,及今吉时,使某请吉日以成昏礼也。○注“三族”至“嫁子”。○释曰:郑知三族是父、己、子三者之昆弟者,若大功之丧服内不废成礼,若期,亲内则废,故举合废者而言。以其父昆弟则伯、叔及伯、叔母,己昆弟则已之亲兄弟,子昆弟则己之適子、庶子者,皆己之齐衰期服之内亲故,三族据三者之昆弟也。引《杂记》者,见大功小功之末,既葬,则可以嫁子、娶妻,经曰三族,不据之矣。今据父之昆弟期,於子小功,不得与子娶妻。若於子期,於父小功,亦不得娶妻。知今皆据婿之父而言。若然,己、父昆弟於子为小功而言,此三族者,己与子皆为服期者,亦据大判而言耳。
对曰:“某既前受命矣,唯命是听。”前受命者,申前事也。曰:“某命某听命于吾子。”曰某,婿父名也。对曰:“某固唯命是听。”使者曰:“某使某受命,吾子不许,某敢不告期!”曰某日。某,吉日之甲乙。
[疏]注“某吉日之甲乙”。○释曰:云“曰某日”者,是使者付主人吉日之辞。云“某,吉日之甲乙”者,谓以十日配十二辰,若云甲子、乙丑、丙寅、丁卯之类,故郑略举甲乙而言之也。
对曰:“某敢不敬须!”须,待
凡使者归,反命,曰:“某既得将事矣,敢以礼告。”告,礼所执脯。
[疏]注“告礼所执脯”。○释曰:知礼是所执脯者,上文礼宾,宾皆北面取脯,降授从者。今此云归以反命,故知礼是所执脯也。
主人曰:“闻命矣。”
父醮子,子,婿。
[疏]“父醮子”。○释曰:女父礼女用醴,又在庙。父醮子用酒,又在寝。不同者,父礼女者,以先祖遗体许人,以適他族,妇人外成,故重之而用醴,复在庙告先祖也。男子直取妇入室,无不反之,故轻之,而用酒在寝。知醮子亦不在庙者,若在庙以礼,筵於户西,右几布神位,今不言,故在寝可知也。
命之,曰:“往迎尔相,承我宗事。相,助也。宗事,宗庙之事。勖帅以敬先妣之嗣,若则有常。”勖,勉也。若犹女也。勉帅妇道,以敬其为先妣之嗣。女之行则当有常,深戒之。《诗》云:“大姒嗣徽音。”
[疏]“勖帅”至“有常”。○注“勖勉”至“徽音”。○释曰:云“以敬其为先妣之嗣”者,谓妇人入室,使之代姑祭也。“《诗》云大姒嗣徽音”者,《大雅·文王》诗。大姒者,文王妃。嗣,继。徽,美也。娶大姒,明以继先妣美音也。引之者,证敬其为先妣之嗣也。
子曰:“诺。唯恐弗堪,不敢忘命。”
宾至,摈者请,对曰:“吾子命某,以兹初昏,使某将,请承命。”宾,婿也。命某,某,婿父名。兹,此也。将,行也。使某行昏礼来迎。
[疏]“宾至”至“承命”。○注“宾婿”至“来迎”。○释曰:云“命某,某,婿父名”者,以其经有二某,命某者,是婿自称之,以对摈者也。经云“使某”者,是婿名,故不言也。
对曰:“某固敬具以须。”
父送女,命之,曰:“戒之敬之,夙夜毌违命。”夙,早也,早起夜卧。命,舅姑之教命。古文毌为无。
[疏]“父送”至“违命”。○释曰:上送女之时,父母俱戒讫,今此记人又云此戒者,当同是送女时,并有此戒,续成前语。庶母所戒亦然。以前后语时不同,故记人两处记之。但父戒之,使无违舅命;母戒之,使无违姑命,故父云“命”,母云“戒”也。然若此注有云“命舅姑之教”,命有“姑”字者,传写误也。云“古文毌为无”,不从者,以许氏《说文》毋为禁辞,故从经今文毋为正也。
母施衿结帨,曰:“勉之敬之,夙夜无违宫事。”帨,佩巾。
[疏]“宫事”。○释曰:则姑命妇之事,若《内宰职》云后教六宫,妇人称宫故也。
庶母及门内,施鞶,申之以父母之命,命之曰:“敬恭听,宗尔父母之言。夙夜无愆,视诸衿鞶。”庶母,父之妾也。鞶,鞶囊也。男鞶革,女鞶丝,所以盛帨巾之属,为谨敬。申,重也。宗,尊也。愆,过也。诸,之也。示之以衿鞶者,皆讬戒使识之也。不示之以衣笄者,尊者之戒,不嫌忘之。视乃正字,今文作示,俗误行之。
[疏]“庶母”至“衿鞶”。○注“庶母”至“行之”。○释曰:云“男鞶革,女鞶丝”者,《内则》文。男女用物不同,故并引男子鞶革,於经无所当也。云“所以盛帨巾之属,为谨敬”者,案《内则》云“箴、管、线、纊,施鞶帙”,郑云:“鞶帙言施,明为箴管线纊有之。”是鞶以盛帨巾之属。此物所以供事舅姑,故云谨敬也。云“不示之以衣笄者,尊者之戒,不嫌忘之”者,前文父戒以衣笄,此经母施衿结帨,庶母直示之以衿鞶,不示以衣笄,故郑决之也。云“视乃正字,今文作示,俗误行之”者,案《曲礼》云“童子常视毋诳”,注云:“视,今之示字。”彼注破视从示,此注以视为正字,以示为俗误。不同者,但古文字少,故眼日视瞻与以物示人皆作视字,故此注云视乃正字,今文作示,是俗人以今示解古视,故云误也。彼注云“视今之示字”者,以今晓古,故举今文示而言,两注相兼乃具也。
婿授绥,姆辞曰:“未教,不足与为礼也。”姆,教人者。
宗子无父,母命之。亲皆没,己躬命之。宗子者,適长子也。命之,命使者。母命之,在《春秋》“纪裂繻来逆女”是也。躬犹亲也,亲命之,则“宋公使公孙寿来纳币”是也。言宗子无父,是有父者,礼,七十老而传,八十齐丧之事不及。若是者,子代其父为宗子,其取也,父命之。
[疏]“宗子”至“命之”。○注“宗子”至“命之”。○释曰:云“宗子者,適长子也”者,案《丧服小记》云:“继别宗,继祢者为小宗。”大宗、小宗皆是適妻所生长子也。云“命之,命使者”者,谓纳采已下至请期五者,皆命使者也。云“母命之,在《春秋》‘纪裂繻来逆女’是也”者,案隐二年经书:“秋九月,纪裂繻来逆女。”《公羊传》曰:“裂繻者何?纪大夫也。何以不称使?昏礼不称主人。”何休云:“为养廉远耻也。”又云:“然则曷称?称诸父兄师友。宋公使公孙寿来纳币,则其称主人何?辞穷也。辞穷者何?无母也。”休注云:“礼,有母,母当命诸父兄师友,称诸父兄师友以行。宋公无母,莫使命之,辞穷,故自命之。自命之,则不得不称使。”又云:“然则纪有母乎?曰有。有则何以不称母?母不通也。”休注云:“礼,妇人无外事,但得命诸父兄师友,称诸父兄师友以行耳。母命不得达,故不得称母通使,文所以远别也。”服注亦云:不称主人,母命不通,故称使。妇人无外事,若然,直命使子之父兄师友,使命使者,不自亲命使者。此注云“命之,命使者”,似母亲命者,郑略言之,其实使子父兄师友命使者也。云“躬,犹亲也,亲命之,则‘宋公使公孙寿来纳币’是也”者,成八年文,义取《公羊传》,如向说举纳币,其馀使亲命之也。云“言宗子无父”至“不及”者,案《曲礼》“七十曰老而传”,注云:“传家事在子孙,是谓宗子之父。”又《王制》云:“八十齐衰之事弗及也。”注云:“八十不齐,则不祭也。子代之祭,是谓宗子不孤。”二者皆是宗子有父,虽主家事,其昏事则父命使者也。
支子,则称其宗。支子,庶昆弟也。称其宗子命使者。
[疏]“支子则称其宗”。○释曰:云“称其宗”者,谓命使者,当称宗子以命之,以大、小宗皆然也。
弟,称其兄。弟,宗子之母弟。
[疏]“弟则称其兄”。○注“弟宗子之母弟”。○释曰:知此弟是宗子同母弟者,以上支子谓庶昆弟,称其宗子命使者,故知此弟宗子同母弟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