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俱舍十一色能造“以四大、为能造作一切色法”地大
水大
火大实色其体、为触境所摄。
风大
所造“依四大、而造五根五境无表——眼根
色之十一。”耳根
鼻根
舌根
身根
色境——实色
声境
香境
味境
触境
无表色——假色
○成实十四色能造“以色等四境、为能造作一切色法。”
色境——
香境
味境实色
触境——
所造“色等四境和合、方成四大。依此四——地大——大、而成声境及五根。”水大
火大假色
风大——
声境“四大相触为声”
眼根
耳根
鼻根假色
舌根
身根——
○法处所摄色“总括诸法为——一极略色分析色声香味触、眼耳鼻舌身等、有质之实色、而令至极微者。
十二处。摄二极回色分析虚空青黄等、无质之显色、而令至极少者。达见为难、故名极回色。
属于法处、三受所引色即无表色也。是为依受戒、而引发于身中之色、故名受所引色。
而为意处之四遍计所起色遍计一切法之意识前所显现之五根五境等影像是也。如空华水月等
所对者、有、皆为此所摄。
五定所生自在色禅定所变之色声香味等境也。以胜定力之故
、于一切之色变现自在、故名定所生自在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