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131/3磅棉纱代表总产品20磅棉纱中纺掉的全部棉花,即总产品的原料,此外再也不代表别的东西。虽然131/3磅棉纱中只包含价值131/3先令的131/3磅棉花,但它们的追加价值62/3先令形成其余62/3磅棉纱中纺掉的棉花的等价物。结果好象其余的62/3磅棉纱被抽掉了棉花,而总产品中的全部棉花都塞到131/3磅棉纱中了。另一方面,在这131/3磅棉纱中,现在既不包含已消耗的辅助材料和劳动资料的价值的任何一个原子,也不包含纺纱过程中创造的新价值的任何一个原子。

同样,剩下的包含不变资本余额(=4先令)的22/3磅棉纱,只是代表总产品20磅棉纱中所用掉的辅助材料和劳动资料的价值。

因此,8/10的产品或16磅棉纱,虽然从物体来看,从作为使用价值棉纱来看,它们同产品的其余部分一样,也是纺纱劳动的创造物,但从我们在这里所讲的意义上来看,它们并不包含纺纱劳动,并不包含在纺纱过程本身中吸收的劳动。好象它们没有经过纺就变成了棉纱,好象它们的棉纱形态纯粹是骗人的。其实,当资本家按24先令把这些棉纱卖出,又用这24先令买回生产资料时就会表明,这16磅棉纱不过是化了装的棉花、纱锭、煤炭等等。

反之,其余2/10的产品或4磅棉纱,现在只是代表12小时纺纱过程中生产的6先令新价值。其中包含的已用掉的原料和劳动资料的价值已经被剔除了,同前16磅棉纱合并在一起了。体现在20248磅棉纱中的纺纱劳动都集中在2/10的产品上。好象这4磅棉纱是纺纱工人用空气纺成的,好象所用的棉花和纱锭是未经人类加工而天然存在的,因而不会把任何价值加到产品中去。

这4磅棉纱包含一天纺纱过程所生产的全部价值产品,其中2磅棉纱只代表已用掉的劳动力的补偿价值,即3先令可变资本,其余2磅棉纱则只代表3先令剩余价值。

因为纺纱工人的12个劳动小时物化在6先令中,所以在30先令的棉纱价值中就物化着60个劳动小时。它们存在于20磅棉纱内,其中8/10或16磅棉纱是纺纱过程以前的48个劳动小时的化身,也就是物化在棉纱的生产资料中的劳动的化身,而2/10或4磅棉纱则是纺纱过程本身中消耗的12个劳动小时的化身。根据厦门大学的钱伯海提出的所谓社会劳动创造价值论,既然棉纱的价值中物化着纺纱过程以前的48个劳动小时,那么棉纱相对于棉花及其它劳动资料的“增值”部分(而不是棉纱的全部价值),就是由这48个小时的死劳动与12个小时的活劳动共同创造的,因此,其劳动成果按这60个小时来分配的结果是,纺纱工人只能得到增殖部分的12/60=1/5,也就是说,纺纱工人只应得到4磅棉纱或6先令的1/5,只有11/5先令。好家伙,比资本家剥削得还厉害,比劳动力再生产所必需的一半还少。显然,如果以往那些靠《资本论》吃饭的人对《资本论》的理解都是这种水平的话,那么其他人在看了他们写的论文后,以为《资本论》没有什么理论价值就是情有可原的了。至于现代庸俗经济学的所谓按要素分配的理论,不过是把“存在的”视为“合理的”,并无理论基础。固然,没有原材料和劳动资料,工人无法新增价值;但没有工人的劳动,这些原材料和劳动资料的价值也无法转移和保存,更何况资本家的生活消费除空气等极少量物品外,主要来源于工人的劳动果实。从要素的最终来源来说,除自然界自然提供的要素以外,所有的要素都来源劳动者的劳动创造,而在强权之外,资本家也没有资格垄断自然界。总之,资本家没有理由不劳而获。从一个工人的角度看问题,与从整个工人阶级的角度看问题是不大一样的;而从一个资本家的角度看问题,却与从整个资产阶级的角度看问题是差不多的。货币是社会性的,从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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