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长的雨季后,天气终于放晴。

久违的阳光洒进院子里,像铺了薄薄的一层碎金。

魏千影睡了个少有的安稳觉,他一向睡眠很浅,近来睡得沉也许是齐笙在汤药里添了安神药草的缘故。

他推门而出,望见齐笙乖巧地坐在院中桃树下的小凳子上看书,脚边摆着需要见光的草药和一篮青梅,晨光在她鸦黑的发髻上投下一小片波光粼粼的湖泊。

魏千影看着她的背影,内心突然萌生出对宁静的向往。

他明白,是时候离开了。

一个人在原地徘徊太久就会生出惰性,唯一的办法就是一直走,不要停。

“这段时日多有打扰,今当辞去。此玉留给你,日后若有难处,青州扶风阁,见玉如见人。”魏千影说着,解下颈间玉佩轻轻放在石桌上。

他不曾告诉她,这块玉是他从魏家带出的唯一一样物件,对他而言意义非常。与其跟着他染上血腥杀戮,倒不如放在她这里妥当。

齐笙自然不懂他这些心思,半晌才转身将玉揣进怀中,装模作样拱一拱手道:“既然是少侠的贴身之物,我自当好生保管。”

她说话时眼尾微红,像是一尾红鲤消失在潋滟水光下。

魏千影微蹙起眉,问她:“你哭什么?”

齐笙被问得有些不好意思起来,将话本搁在桌上,低头去拨弄篮子里的青梅:“到底年纪大了,看不得分别,崔莺莺十里长亭送别张生的故事竟赚了我不少眼泪。”

魏千影不动声色瞥了眼石桌上那本《白蛇传》,刚要开口,又被打断。

“入秋梅子酒酿成,倘若有空,不妨来尝一尝。”齐笙没等他回答,又自顾自说下去,“都说吃饱饭好上路,不如吃了饭再走吧。”

虽然齐笙话说得不中听,像是要送魏千影上黄泉路一般,但这顿践行宴做得可一点也不敷衍。

院子里很快架起小锅,下头用小火煨煮,底汤用火腿和笋吊出鲜味,香气就此弥漫开来。

齐笙轻轻搅拌着锅里的食材,面色是少有的平静虔诚:“有时候我觉得吧,无论日子过得怎样,都不能在吃食上马虎。我娘亲擅长酿酒,师父亦煲得一手好汤,可见他们都是在用心生活的人。”

她说罢抬起头来冲魏千影嘻嘻笑开:“所以今后你也要记得好好吃饭呀。”

阳光在那一霎映亮了她浅褐色的眸子,温柔得像是两颗晶莹通透的琥珀。

魏千影定定盯着她,问:“你娘亲呢?”

“死了。”齐笙盛一碗热汤放在他面前,面上仍挂着没心没肺的笑,“师父也走了,留我一人在此地救死扶伤,指望着哪日飞升成仙。”

原来,他们都是一样的。

孑然一人在这世上努力扎根,野蛮生长。

说话间,院门外不知何时立了个着粉衣的年轻姑娘,抱着手臂往里张望。

齐笙见状,上前同她低低交谈几句,又折返回屋里取东西。

许是来讨药的。

魏千影面无表情地坐在原地,头顶正好是枝叶扶疏的桃树,枝头几朵桃花在流光的包裹下透着淡淡金色,活色生香。

门外的姑娘看清魏千影的瞬间不自觉红了脸庞,偏生魏千影也抬起眼看她。

姑娘慌乱起来,清丽的脸上衬着漫开的红晕,显得愈发娇俏。

她开口,声音清脆好似画眉鸟:“我叫齐筝。不知公子尊名?”

魏千影冷冷打量着她,倒叫齐筝有些不知所措。

正巧齐笙拎着药包出来,只一眼就看出两人是怎般光景,她将药包塞进齐筝手里,半真半假地笑:“妹妹的胭脂用得真妙,都快将我院里的桃花比下去了。”

齐筝听出她话中揶揄,面上挂不住,接过药转身走了。

好好一顿饭终究还是让人搅了心情。

齐笙心中不痛快,取来白酒连饮数杯,喝得有七八成醉,趴在桌上一言不发,似有心事。

魏千影的目光落在齐笙面前的杯盏上,思量片刻,斟满酒,一饮而尽。然后他起身来到齐笙面前,因喝了酒的缘故,本就低沉的声音更显出几分沙哑:“齐笙,我走了。”

齐笙眼也不抬,摆摆手,含糊不清地道了句“保重”。

她本就不胜酒力,此时从脸颊到脖颈都泛着一片异样的绯红。

魏千影驻足片刻,最后似乎是低低笑了一下:“你这胭脂比起她倒也不逊色。”

说罢,他干净利落地离去,仿佛连同他的出现都只是一场清浅的梦。

梦醒后,干戈寥落,不留痕迹淡去。

齐笙不知睡了多久,醒来瞧见满桌的杯盘狼藉方才清醒,只是那人离去前的一句戏言,她却怎么也分辨不出究竟是在梦中还是现实。

她爬起来收拾残局,弯身瞥见掉在桌下的《白蛇传》,心弦终于因此被触动。

戏文上说白素贞在西湖断桥对许仙一见钟情,于是施法布雨,借来许仙的宝伞,约得次日还伞以便有机会再相见。

她学得拙劣,糊里糊涂喊那人入秋来吃酒,也不知他会不会来。

毕竟,她的茅屋,怕是怎么也装不下他身后的山河动荡。

那就好好过吧,没有人会对一个梦境念念不忘的。

不知不觉迎来秋分,喜州小镇在这一天素来有祭月的习俗,届时朗月河上漂泊着月舟盏盏,好生热闹。

几个月来,齐笙没能达成相夫教子的愿望,不过总算是有所长进。

在秦姨的介绍下,她结识了开书肆的孟九。孟九年纪二十有六,生得白净清秀,头脑灵活,待人真诚,不失为良婿人选。

今日,孟九邀齐笙一同去朗月河畔,故早早关了书肆,来医馆等候。

齐笙送走最后一位病人,抬头去看孟九,他正提笔在纸上涂涂画画。

见齐笙背着手走近了,孟九便大大方方给她看。原来是在绘丹青,画的正是接诊时的齐笙,一头青丝用木簪闲闲挽在脑后,细眉微蹙,一副专注模样。

齐笙端详片刻,嘻嘻笑道:“你将我画得这样好看,我可要不好意思了。”

孟九搁下笔,摇摇头说:“你原本就生得好看,哪里是我画得好。”

齐笙听罢老脸一红,尤其是对着孟九满眼的缱绻情义,她竟一时有些招架不住,忙唤来大黄,替它添好吃食。

大黄是她某天夜里出诊回来,在路边捡到的。那时候,大黄吐着舌头蹲在街口,看见她就乖巧地蹭上来,黄豆大小的眼睛黑漆漆湿漉漉,看得人心软。齐笙见它模样讨人喜欢,干脆抱回了医馆。

从那以后,齐笙每回走夜路皆有大黄陪着,觉得万分心安。

不过今晚情况特殊,可不能带着这只傻狗破坏气氛。

一切安排妥当,两人一前一后步出医馆,却在见到门外那人时双双愣住。

来人墨发玄衣,腰间佩刀,眉眼锋利夺目,整个人如同山间青松,默然独立。周遭行人感受到他身上生人勿近的气息,皆自觉地退避三舍。

孟九下意识上前半步,将齐笙护在身后。

齐笙只有讪讪一笑,拍拍孟九的肩头宽慰道:“莫要紧张,这是我的一位,病人。”

在过去分别的五个月里,她从未想过同魏千影的重逢会是眼下这般光景,一颗顿时心不受控制地狂跳起来,就像大黄高兴时摇动不止的尾巴。

魏千影的目光在他二人身上流连,最后落在齐笙身上,沉沉问:“你不方便?”

确实不太方便。

短短六字,齐笙差点脱口而出,却在看清魏千影的右臂时噤了声。

他本就穿黑衣,血迹浸湿了衣衫也不甚明显,这一箭伤口深极,来时路途漫长,血已自行止住,故更加让人难以察觉。

齐笙悉心替魏千影料理好伤口,取来纱布包裹严实,瞧他全程一声不吭、习以为常的模样,难免觉得心疼。

刀剑无眼,他身为江湖中人,从小到大怕是吃了不少苦头。

待一切忙完,已是月上柳梢头的时辰,齐笙不好意思让孟九再等下去,便对魏千影说:“你就在医馆里好生歇着,我和孟公子有事要出去一趟。”

谁知魏千影听罢微挑起眉,不咸不淡地反问她:“又想将我一人丢在家中,这便是你的待客之道?”

不得不说,这个“又”字实在是用得微妙,无形间将两人的关系勾勒得不明不白起来。

齐笙听罢柳眉微蹙,奈何一时又找不出什么话反驳。

瞧着两人剑拔弩张,孟九忙起身打圆场:“今晚是我们喜州的祭月节,少侠看着是外乡人,不如随我们一同去街上逛逛把。”

谁知魏千影竟破天荒地回了句“也好”。

齐笙由不得翻个白眼,真是好他个大头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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