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是,虫螟为害,诸路转运使督令佐焚捕,有荷校者。至是,监察御史刘平言其事,亟命免之。
己未,向敏中再表求罢,不许。
诏幕职、州县官当加恩者,自今俟参选日,吏部南曹申铨拟授,不须令自陈。
辛酉,诏开封府、河北路经蝗虫伤处,夏税特延限一月,孤贫者倚阁之。
三司请依常岁于开封府界均买草千余万围,上以螟蝗为害,虑烦民力,令中书、枢密院议其可否。向敏中曰:“国家监牧马数万〔一八〕,比先朝倍多,广费刍粟。若令羣牧司度数出卖,散于民间,缓急取之,犹外厩耳。”王钦若曰:“敏中之论,实为便利。徃年已曾建议,盖近臣所见不一,遂寝其事。今既佥同,臣请别具条奏。”上可之。
初,保平节度使、同平章事、驸马都尉魏咸信判天雄军,被疾召还,上幸其第省视,谓宰相曰:“咸信诸子不能承顺,身后必不雍睦。”且叹保门户之难,深悯焉。甲子,咸信卒,上即临哭,赠中书令,录其子孙侄,迁官者七人。咸信颇知书,亦善待士,然吝啬,喜规利,仁浦所营邸店悉擅有之,既卒,累为诸侄所讼,时人丑焉。
玉清昭应宫使、守太尉王旦言侄淳乞豫官职,诏依宰臣例授官。
八月丙寅朔,诏减诸路受代羣官护送公人有差。(五年八月壬子复故。)
丁卯,赐阳翟县僧怀峤茶帛,以其设粥救饥民也。
庚午,以枢密使、同平章事王钦若为左仆射、平章事。先是,上欲相钦若,王旦曰:“钦若遭逢陛下,恩礼已隆,且乞令在枢密院〔一九〕,两府任用亦均。臣见祖宗朝未尝使南方人当国,虽古称立贤无方,然必贤士乃可,臣位居元宰,不敢阻抑人,此亦公议也。”上遂止。及旦罢,上卒相钦若。钦若尝语人曰:“为王子明故,使我作相晚却十年。”
枢密副使张旻罢为河阳三城节度使。(是出不知何故,当考。)
诏诸路民为盗而质状小弱当配本城者,自今悉配牢城,从知潞州钱惟济之请也。
辛未,翰林学士晁迥等言:“准诏详定叙封所生母及致仕官封赠事。请自京文武升朝官无嫡母继母者,许叙封所生母;致仕官曾任升朝官,则依例封赠,其致仕后迁至升朝官者,不在此限。”从之。
礼仪院奏详定太尉王旦赴上仪注。国朝以来,三公不兼宰相,无赴上之礼。上优宠大臣〔二〇〕,故特有是命,然旦终以疾不赴焉〔二一〕。
知并州周起言河北民逐熟至州境者,州民施饭一月。诏奨起〔二二〕仍令召出米人宴犒之。起又请发仓粟万石减价出粜〔二三〕,以赈饥乏,亦从之。
壬申,中书侍郎、兼吏部尚书、平章事向敏中加右仆射、门下侍郎。(沈括笔谈载:敏中拜右仆射,上谓李宗谔曰:“朕自即位,未尝除仆射,敏中必大喜。”既而曰:“敏中大耐官职。”按此时宗谔死已五年矣。又按至道三年四月吕端为右仆射;咸平四年闰十二月张齐贤为右仆射,五年十二月李沆为右仆射;大中祥符元年齐贤再为右仆射,四年四月王旦为右仆射,齐贤为左仆射,九年八月陈尧叟为右仆射,是年二月王钦若为右仆射,此月又改左仆射而敏中为右仆射〔二四〕。葢自上即位至今,左右仆射凡有六人为之,敏中乃第七人也。括所闻谬甚,今不取。)
上以先所遣按巡诸路使者方属西成,或妨农事,乃悉召赴阙〔二五〕,所在百姓委长吏倍加安抚,无令辄有骚扰。
丙子,诏京城四郊禁围草地〔二六〕,悉纵民耕垦畜牧。
令江、淮发运使漕米三万石,由海路送登、潍〔二七〕、密州,从京东安抚使张廓之请也〔二八〕。
丁丑,诏自今两省给舍、南宫北宅将军已上许乘狨毛暖坐,余悉禁止,仍绝其采捕。
纠察在京刑狱司言:“自今开封府断罪人,有微疾者望令斟酌决遣。两军巡院合要证佐之人,并非本府或三司,无得专擅追摄。”
戊寅,免诸路鬻牛税一年。
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