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真宗大中祥符元年九月尽是年十二月。

九月己未,诏告太庙日,芝草、嘉禾、瑞木,列于天书辇前及陈于六室,仍各标所贡之处。

庚申,命兵部侍郎向敏中权东京留守,即赴内庭起居。上以敏中旧德,有人望,故自西京召而用之。

诏军头司引见罪人,悉具犯由奏闻,送开封府决遣,自东封回日如旧。

诏京城缘街官渠民汲水课,自今蠲之。

皇城使刘承珪诣崇政殿上新制天书法物,有鹤十四来翔,天书扶侍使丁谓奏双鹤度天书辇,飞舞良久。翌日,上顾谓曰〔一〕:“昨所睹鹤,但于辇上飞度,若云飞舞良久,文则文矣,恐不为实,卿当易此奏也。”谓再拜曰:“陛下以至诚奉天,以不欺临物,正此数字,所系尤深,皇帝徽猷,莫大于此,望付中书载于时政记。”上俛然许之。(按实录云:刘承珪上法物,有鹤十四飞舞于庭。本志云:有鹤十四至殿上,宛转飞舞,正与御座相直。封禅记亦同。据丁谓所奏,止有双鹤尔,岂至殿上者凡十四,而飞度天书辇者,特其十四之二耶?本纪并承珪上法物皆不书,乃于告庙日书“有鹤十四来翔”。按实录止云“告庙,有鹤随步辇至万岁殿”,不言其数。本志云“还至干元门,有八鹤盘飞空中”。又曰:“四鹤飞随步辇,天书初出及还,皆有双鹤翔辇上下。”疑本纪所称,即通此数也。然则上法物及告庙,皆有十四鹤来翔矣。今两存之,具载上语,使后世有考焉。)

泰山玉女池在太平顶,泉源素壅而浊。初营顿置山下,醴泉发,池水亦涨,及工役升山,其流自广,清泚可鉴,味甚甘美,众赖以济。王钦若请浚治之,池侧有石像,颇摧折,诏刘承珪易以玉石。既成,上与辅臣临观。辛酉,遣使砻石为龛,奉置旧所,令钦若致祭。

壬戌,免夔州地基钱。

礼仪使言:“准典礼,皇帝饮福酒以上尊,太尉而下以罍。今参详告庙及封禅日,皇帝所饮福酒,盖上灵降祚,以交神明之福。望令尚食奉御一员,于上尊酌酒以进,庶协礼文。”从之。

癸亥,以权三司使事丁谓为行在三司使,盐铁副使林特副之。

是日,奉天书于朝元殿,上斋于殿之后阁。初有司譔仪,止致斋一日,特诏散斋一日。

甲子,扶侍使等奉天书升玉辂,赴太庙南城门内幄殿。有顷,车驾至,诣幄殿酌献讫,奠告六室,至太祖、太宗室,告以严配之意,上涕泗交下,左右执事无不感动。行礼次,白云如龙凤仙人,正在庙室上,有鹤十四来翔。

御史中丞王嗣宗立班失仪,因自首。上曰:“宪官当守礼法。”然以其性素麤,略不之责。

乙丑,判太常礼院杜镐等坐误供九宫神位祭玉,罚一月俸。

丁卯,以皇城使、昭州团练使刘承珪为供备库使,内侍副都知窦神宝管勾大内公事。

己巳,命殿头高品周文质提举陕西贼盗事,上谕之曰:“封祀在近,关右之民,游惰者众,虑乘间窃发,侵扰闾里。尔往,宜从宜控制,除所部兵外,或有警急,即召鄜、延、凤翔兵给使。”

先是,西鄙戍卒叛入蕃族者,许本族擒献而厚赏之,亦有妄擒堡壁军士以邀赏者,官司不为详究,枉置于法,上闻而悯焉。于是,诏边吏审察之。

有司言:“旧制,车驾巡幸,皇帝坐晚朝,国忌及假日不休务。今请晚朝视事,羣臣不赴起居。”从之。

庚午,权判尚书刑部慎从吉,言与省寺众官覆视刑部尚书温仲舒等所试举充审刑详议官彭愈等,刑名通粗多有差互。诏问仲舒等,仲舒等引礼部侍郎魏庠前试大理寺详断官裴常、慎锴等所定通粗为比〔二〕。诏尚书省集百官议定,吏部尚书张齐贤等言常、锴所试,亦不中程。先是,锴以武昌节度推官授著作佐郎,充详断官,至是厘正,夺其官。彭愈亦罢兵部员外郎。直史馆张复时知礼部,避事不草议状,殿中丞邱雍辄代为之,诏罚复金。锴,从吉子也。(彭愈、裴常、邱雍,未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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