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范书献帝纪作“八月”事,通鉴从袁纪。
〔二〕范书同。按九月丁亥朔,无甲申,疑有讹。
冬十月,荆州刺史刘表遣使贡献,以表为荆州牧。
初,弘农王唐姬者,故会稽太守唐瑁女也。王薨,〔父〕(人)欲嫁之〔一〕,不从。及关中破,为李傕所略,不敢自说也。傕欲妻之,唐姬不听。尚书贾诩闻之,以为宜加爵号。于是迎置于园,拜为弘农王妃。
〔一〕据御览卷四三九引袁纪改。
李傕举博士李儒为侍中,诏曰:“儒前为弘农王郎中令,迫杀我兄,诚宜加罪。”辞曰:“董卓所为,非儒本意,不可罚无辜也。”
丁卯,日有重晕〔一〕。
〔一〕范书及续汉志无此事。又十月丙戌朔,无丁卯,疑袁纪误。
太尉皇甫嵩以灾异策免。光禄大夫周忠为太尉,录尚书事〔一〕。
〔一〕范书作十二月事。
嵩字义真,规之兄子也。善用兵,为将,饮食舍止,必先将士,然后至巳乃安焉。兵曹有所受赂者,嵩曰:“公素廉,必用乏也。”出钱赐之。吏惭,即自杀。
董卓之入,征嵩为城门校尉。嵩长史梁衍说嵩曰:“汉室微弱,宦竖乱朝。卓既诛之,不能尽忠奉主,而废立纵意。今征将军,祸大则忧危,祸小则困辱。卓在洛阳,天子来西,以将军之众,奉迎天子,发命海内。袁氏通其东,将军逼其西,则成禽矣。”嵩不从,遂就征。有司承旨,奏嵩下吏,将杀之。嵩子坚寿与卓素善,诣卓请嵩,卓免之。
◎华峤曰:臣父〔表〕(袁)每言臣祖歆云〔一〕,当时人以皇甫嵩为不伐。故汝、豫之
战,归功于朱隽;张角之捷,本之于卢植。盖功名者,士之所宜重〔二〕。诚能不争,天下莫之与争,则怨祸不深矣。
〔一〕据范书嵩传论引华峤语及晋书华表传改。
〔二〕范书嵩传论引华峤语“士”作“世”,当以袁纪为是。
◎四年(癸酉、一九三)
春正月甲寅朔,日有蚀之。未晡八刻,太史令王立奏曰:“日晷过度,无有变〔也〕(色)〔一〕。”于是朝臣皆贺。帝密令尚书候焉,未晡一刻而蚀。尚书贾诩奏〔曰〕〔二〕:“立司候不明,疑误上下;太尉周忠,职所典掌。请皆治罪。”诏曰:“天道幽远,事验难明。且灾异应政而至,虽探道知微,焉能不失?而欲归咎史官,益重朕之不德。”不从。于是避正殿,寝兵,不听事五〔日〕(月)。〔三〕
〔一〕据范书、续汉志注引袁纪改。
〔二〕据范书、续汉志注引袁纪补。
〔三〕据续汉志注引袁纪改。下文丁卯,是正月第十四日,此不当作“五月”。
丁卯,大赦天下。
徐州刺史陶谦遣使奉贡,以谦为徐州牧。
癸酉,无云而雷〔一〕。
〔一〕“癸酉”上当脱“夏五月”三字。
六月,华山崩。
东海王子琬、琅邪王弟邈诣阙贡献。以琬为平原相,邈为九江太守,皆封列侯〔一〕。
〔一〕按范书光武十王传,琬乃东海懿王祗之子,封汶阳侯,拜为平原相。而琅邪顺王容之弟邈拜阳都侯,为九江太守,且系于初平元年,与袁纪异。
太尉周忠以灾异罢。太仆朱隽为太尉,录尚书事。
己酉,以平原相刘备为豫州牧〔一〕。
〔一〕三国志之陶谦传、先主传,范书之陶谦传及通鉴,均系此事于兴平元年。袁纪误。
是时新迁都,宫人多无衣服。秋七月,帝欲发太府缯以作之。李傕不欲,曰:“宫中有衣,胡为复作邪?”尚书郎吴硕素谄于傕,乃言曰:“关东未平,用度不足,近幸衣服,乃陵轹同寮。”尚书梁绍劾奏:“硕以瓦器奉职天台,不思先公而务私家,背奥媚灶〔一〕,苟谄大臣。昔孔子诛少正卯,以显刑戮。硕宜放肆,以惩奸伪。若久舍不黜,必纵其邪惑,伤害忠正,为患不细。”帝以硕傕所爱,寝其奏。
〔一〕论语八佾:“王孙贾问:“与其媚于奥,宁媚于灶,何谓也?”子曰:“不然。获罪于天,无所祷也。””注曰:“奥,内也,以喻近臣。灶,以喻执政。”于此奥以喻帝室也。
是时帝使侍御史裴茂之诏狱,原轻系者二百余人,其中有善士为傕所枉者。傕表之曰:“茂之擅出囚徒,疑有奸故,宜置于理。”诏曰:“灾异数降,阴雨为害,使者衔命,宣布恩泽,原解轻微,庶合天心,欲解冤结而复罪之乎?一切勿问。”
七月甲午,试耆儒三十余人〔一〕。上第赐郎中,次太子舍人,下第者罢。诏曰:“孔子叹“学之不讲”〔二〕,不讲则所识日忘矣。今耆儒年余六十〔三〕,离本土,家饷不到,当展四体,以餬口腹。幼童始学,〔老〕(者)委农野〔四〕。朕甚愍焉。其不在第者,为太子舍人。”
〔一〕范书献帝纪作“九月”。按七月、九月均辛亥朔,无甲午日,或“甲午”系“甲子”之误。又范书言所试儒生为“四十余人”。
〔二〕孔子之言见论语述而。讲,习也。
〔三〕“余”,范书作“踰”,是。
〔四〕据黄本改。
冬十月,太学行礼。车驾幸宣平城门〔一〕,临观之。赐博士以下各有差。
〔一〕范书献帝纪作“永福城门”。
辛丑,京师地震。有星孛于天〔市〕(井)〔一〕。占曰:“民将徙,天子移都。”其后上东迁之应也。
〔一〕据黄本改。范书献帝纪及注引袁纪、续汉志均作“天市”。
司空杨彪以地震赐罢。丙午,太常赵温为司空,录尚书事。
初,公瓒孙与刘虞有隙,虞惧其变,遣兵袭之,戒行人曰:“无伤余人,杀一伯珪而已。”瓒放火烧虞营,虞兵悉还救火,虞惧,奔居庸,欲召乌桓、鲜卑以自救。瓒引兵围之,生执虞而归。是时朝廷遣使者殷训增虞封邑〔一〕,督六州事,以瓒为前将军,封易侯。瓒诬虞欲称尊号,胁训诛之。
〔一〕三国志公孙瓒传、范书刘虞传均作“段训”。
于是虞故吏渔阳鲜于辅率其州人及三郡乌桓、鲜卑,与瓒所置渔阳太守邹丹战于〔潞〕(蒯)北〔一〕,大破之,斩丹。既而持其众,奉王命,帝嘉焉。
〔一〕据三国志、范书改。
袁绍又遣其将曲义及虞子合击瓒〔一〕,瓒败,遂走还易。先有童谣曰:“燕南垂,赵北际,中央不合大如砺,唯有此中可避世。”瓒以为易当之,乃筑京固守,积粟三百万斛。瓒曰:“昔谓天下事可指麾而定。今日视之,非我所决,不如伏兵力田〔二〕,食尽此谷,足知天下事矣。”
〔一〕按三国志公孙瓒传,虞子乃和也,即昔曾被袁术所扣留者。
〔二〕疑“伏”系“休”之误。三国志、范书均作“休兵”。
初,刘虞叹曰:“贼臣作乱,朝廷播荡,四方俄然,莫有固志。吾为宗室遗老,不得自同于众。今欲奉使展效臣节,安得不辱之士乎?”众咸曰:“田畴其人也。”畴字子泰〔一〕,右北平无终人也。好读书,善击剑,时年二十二。虞乃备礼请与相见,大悦之,遂署为从事,与车骑。将行,畴曰:“今道路险远,寇虏纵横,称官奉使,为众所指。今愿以私行,期于得通而已。”虞从之。畴乃选年少勇壮,募从二十骑。虞自出祖而遣之。畴出塞外,傍北山直驰,趣朔方,循间径去,遂至长安致命。诏拜骑都尉。畴以天子方蒙尘,不可荷佩荣宠,固辞不受。朝廷甚义之,三府并辟,皆不就。得报,驰还,未至,虞已为公孙瓒所杀。
〔一〕三国志田畴传同袁纪,而范书刘虞传注引魏志作“字子春”。
畴至,谒祭虞墓,陈发章表,哭泣而去。瓒闻之大怒,购求获畴。谓曰:“汝何故自哭刘虞墓,而不送章报我乎?”畴曰:“章报所言,于将军未美,恐非所乐闻,故不进也。且将军方举大事,以求所欲,既灭无罪之君,又雠守义之臣。诚行此事,则燕赵之士将蹈东海而死〔一〕,岂有思从将军者乎?”瓒壮其对,释而不诛,拘之军下,禁其故人莫得与之通。或说瓒曰:“田畴义士,君不能礼而拘囚之,恐失众心。”瓒乃遣畴。
〔一〕史记鲁仲连传曰:“鲁仲连曰:“彼秦者,弃礼义而上首功之国也,权使其士,虏使其民。彼即肆然而为帝,过而为政于天下,则连有蹈东海而死耳。””
畴北归,率举宗族,他附从者亦数百人〔一〕,扫地而盟曰:“君仇不报,吾不可以立世。”遂入徐无山,营深险平旷地而居,躬耕以养父母。百姓归之,数年间至五千余家。畴谓其父老曰:“诸君不以畴不肖,远来相就。众成都邑,而莫相统一,恐非久安之道。愿择贤良长者,以为之主。”皆曰:“善。”佥共推畴。畴曰:“今来在此,〔非〕苟存而已〔二〕,将图大事,复雠雪耻。窃恐未得其志,而轻薄之徒自相侵侮,愉快一时,无深计远虑。畴有愚计,若君行之可乎?”皆曰:“可。”乃为约东相杀伤〔犯〕(把)盗争讼之法,〔三〕法重至死,其次抵罪,二十余条〔四〕。又制为婚姻嫁娶之礼,兴学校讲授之业。班行其众,众皆便之,道不拾遗,北边翕然服其威信,乌桓、鲜卑并各遣属通好,畴悉抚纳,令不得为寇。袁绍数遣使命,又即授将军印绶,皆距而不当之〔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