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据范书改。

〔二〕世说新语德行篇注引袁纪曰:“蕃在豫章,为稚独设一榻,去则悬之,见礼如此。”古人引书多以己意改窜,于此可见。

丙辰,司徒胡广为太傅,录尚书事。司空刘宠为司徒。

宠字祖荣,东莱牟平人。初为会稽太守,正身率下,郡中大治。征入为将作大匠。山阴县有数老父,年各八十余,居若邪山下,去郡十里。闻宠当还,相率共往送宠,人赍百钱。宠见老父曰:“何乃自苦来邪?”对曰:“山谷鄙老〔一〕,生来尝到郡县。他时吏发〔二〕,不去民间,或狗吠竟夕,民不得安。自明府下车以来,吏稀至民间,狗不夜吠。老值圣化,今闻当见弃,故自力来送。”宠曰:“吾何能及公〔言〕邪〔三〕?甚勤苦父老。”为选一大钱受之。故会稽号为“取一钱”〔四〕,其清如此。薄衣服,弊车马,其与人交恂恂然。在朝廷正色,不可干以私,闭门静居,不接宾客,教诲子孙而已。故进不见恶,退无谤言。

〔一〕范书作“山谷鄙生”。王补曰:“鄙生字,范书凡数数见,然承上文“山民愿朴,乃有白首不入市井者”,则袁纪为合。”

〔二〕发,发求,即征敛也。

〔三〕据范书补。

〔四〕范书作“号宠为“一钱太守””。

封曹节十八人为列侯,讨陈、窦之功也。

十月甲辰晦,日有蚀之。

鲜卑犯幽州,杀略吏民。自此以后,无岁不犯塞。

陈窦之诛,海内冤之。曹节善招礼名贤,以卫其罪。乃言于帝,就拜姜肱为犍为太守,韦着为东海相。诏书迫切,肱浮海遁逃,卒不屈去。着不得已,遂解巾临郡,为政任威刑,妻子放恣,为受罚家所告,论输左校。刑竟归乡里,为奸人所杀。

◎二年(己酉、一六九)

春正月丁丑〔一〕,大赦天下。迎慎〔园〕(国)董贵人幸南宫嘉德殿〔二〕。

〔一〕是月甲辰朔,无丁丑,疑有讹。

〔二〕据本卷建宁元年纪文改。

二月己巳,尊董贵人为孝文皇后〔一〕。后置永〔乐〕宫〔二〕,如匽贵人之礼。贵人,河间人。配解渎侯苌,生帝。后兄子重为五官中郎将〔三〕。

〔一〕按范书作“三月己巳”。二月癸酉朔,无己巳,袁纪“二月”当是“三月”之误。又范书及独断,“孝文后”皆作“孝仁后”,袁纪亦误。

〔二〕据续汉志补。

〔三〕“官”原误作“宫”,径改之。

夏四月壬辰,青蛇见御座殿轩。癸巳,大风折木〔一〕。诏群臣各上封事,靡有所讳。

〔一〕范书灵帝纪不载青蛇事,又“大风”下记有“雨雹”。通鉴两采之。

议郎谢弼上疏曰:“盖闻蛇者,女子之祥也。皇太后幽隔空宫,愁感天心所致也。皇太后定策帷幄,援立陛下,虽父兄不轨,非皇太后之罪。陛下当以其诛灭之故,特加慰释之念,而反隔绝,靡有朝问之礼,大亏孝道,不可以示四方。昔周襄王不能事母,夷狄交侵,天命去之,遂陵迟不复兴〔一〕。礼:为人后者为之子。今以孝桓皇帝为父,岂得不以皇太后为母哉!援神契曰:“天子行孝,四夷和平。“方今边境斥候,兵革蜂起,非孝无以济之。愿陛下上以尧舜为法,下以襄王为戒,无令皇太后忧愁于北宫〔二〕。一旦有雾露之疾〔三〕,陛下当何面目以见天下乎?”

〔一〕见前甘昭公注。

〔二〕按太后徙灵台,乃南宫也,此作北宫,非。又原脱“太”字,径补。

〔三〕“雾露”一词出史记淮南厉王传袁盎谏文帝之语中,本指受风寒一类的疾病,此乃但有不幸之意。

又匈奴中郎将张奂上书曰:“臣闻风〔为〕(以)号令〔一〕,动物通气。木者,火之本,相须乃明。蛇者屈伸,隐显似龙。顺至为休征,逆来为灾殃。故大将军窦武忠肃恭俭,有援立之功。太傅陈蕃敦方抗直,夙夜匪懈。一旦被诛,天下惊怛,海内嘿嘿,莫不哀心。昔周公既薨,成王葬不具礼,天乃大风,偃木折树。成王发书感悟,备礼改葬,天乃立反风,其木树尽起〔二〕。今宜改葬蕃、武,选其家属,诸被禁锢,一宜蠲除,则灾变可消,升平可致也。”

〔一〕据黄本及范书改。李贤引翼氏风角曰:“凡风者,天之号令,所以谴告人君者也。”

〔二〕见尚书大传。

天子虽知奂言是,然迫于节等,不得从之。中官恶谢弼,出为〔广〕陵府丞〔一〕。郡县承旨,以他罪死狱中。

〔一〕据范书补。

张奂字然明,敦煌酒泉人。少与安定皇甫规俱显当世,而奂又与规善。初,奂为梁冀所辟,冀被诛,奂废锢。众人莫敢为言,唯规数荐奂。由是为武威太守、度辽将军,幽、并清净,吏民歌之。征拜大司农,赐钱二十万,除家一人为郎。奂让不受,愿徙户华阴。旧制:边民不得内徙。唯奂因功得听,故奂始为弘农人。

建宁初,奂新至未除,会陈、窦之事。中常侍曹节等承制,使奂率五营士围武。武自杀,蕃下狱死,义士以此非奂。然素立清节,当可否之间,虽强御不敢夺也。后以党事免官禁锢。河东太守董卓慕其名,使兄遗奂缣百匹。奂不受,知卓有奸凶之心,遂与绝。至于朋友之馈,虽车马不辞也。时被党锢者,多不守静,或徙或死,唯奂杜门不出,养徒著书矣〔一〕。

〔一〕奂养徒千人,着尚书记难三十余万言。

六月,司徒刘宠为太尉。

九月,江夏丹阳蛮夷反。

李膺等以赦获免,而党人之名书在王府,诏书每下,辄伸党人之禁。陈、窦当朝后,亲而用之,皆勤王政而尽心力,拔忠贤而疾邪佞。陈、窦已诛,中官逾专威势,既息陈、窦之党,又惧善人谋己,乃讽有司奏“诸钩党者,请下州郡考治”。时上年十四,问节等曰:“何以为钩党?”对曰:“钩党者,即党人也。”上曰:“党人何用为而诛之邪?”对曰:“皆相举群辈,欲为不轨。”上曰:“党人而为不轨,不轨欲如何?”对曰:“欲图社稷。”上乃可其奏〔一〕。于是故司空王畅、太常赵典、大司〔农〕(空)刘佑〔二〕、长乐少府李膺、太仆杜密、尚书荀绲、朱宇、魏朗、侍中刘淑、刘瑜、左中郎将丁栩,颍川太守巴肃、沛相荀昱〔三〕、议郎刘儒、故掾范滂,皆下狱诛,皆民望也。其余死者百余人。天下闻之,莫不垂泣。

〔一〕“上”原作“帝”。依前文例,据黄本径改之。

〔二〕据范书党锢传改。又佑卒于家,未及此难,袁纪误。

〔三〕范书党锢传作“荀翌”,而荀淑传作“荀昱”,与袁纪同。按翌乃昱之本字也。

袁宏曰:“夫称至治者,非贵其无乱,贵万物得所,而不失其情也。言善教者,非贵其无害,贵性理不伤,性命咸遂也。故治之兴,所以道通群心,在乎万物之生也。古之圣人,知其如此,故作为名教,平章天下。天下既宁,万物之生全也。保生遂性,久而安之。故名教之益,万物之情大也。当其治隆,则资教以全生;及其不足,则立身以重教。然则教也者,存亡之所由也。夫道衰则教亏,幸免同乎苟生;教重则道存,灭身不为徒死,所以固名教也。污隆者,世时之盛衰也。所以乱而治理不尽〔一〕,世弊而教道不绝者,任教之人存也。夫称诚而动,以理为心,此情存乎名教者也。内不忘己以为身,此利名教者也。情于名教者少,故道深于千载;利名教者众,故道显于当年。盖浓薄之诚异,而远近之义殊也。体统而观〔二〕,斯利名教之所取也。

〔一〕疑“乱”上脱“政”字。

〔二〕体统,总括之意也。此句作总而言之解。

乡人谓李膺曰:“可逃之乎?”膺叹曰:“事不辞难,罪不逃刑〔一〕,臣之节也。吾年已七十〔二〕,祸自己招,复可避乎!”

〔一〕襄公三年左传载羊舌赤对晋侯曰:“事君不避难,有罪不逃刑。”

〔二〕范书作“年已六十”。

诏书至汝南,督邮吴道悲泣不忍出〔一〕,县中不知所为。范滂闻之曰:“督邮何泣哉?此必为吾也。”径诣县狱。县令郭揖见滂曰:“天下大矣,子何为在此!”滂曰:“何敢彰罪于君,使祸及老母。”滂与母诀曰:“滂承顺教训,不能保全其身,得下奉亡君于九泉,亦其愿也。”母曰:“尔得李、杜齐名,吾复何恨!”

〔一〕范书“吴道”作“吴导”。

三君八隽之死,郭泰私为之恸曰〔一〕:“”人之云亡,邦国殄瘁“〔二〕,汉室灭矣。未知”瞻乌爰止,于谁之屋“〔三〕。””)

请稍后,加载中....
字体大小
背景颜色
阅读模式左右翻页上下翻页
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