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桓校尉屯上谷〔郡〕(密)〔宁〕县。〔一九四〕(後汉书张奂传注)
拥节。长史一人,司马二人,皆六百石。并领鲜卑。客赐质子,岁时胡市马。(续汉志补注案:此属乌桓校尉。)
护羌校尉,〔一九五〕武帝置,秩比二千石,持节,以护西羌。王莽乱,遂罢。时班彪议,〔一九六〕宜复其官,以理冤结。帝从之,以牛邯为护羌校尉都,〔一九七〕于陇西令居县。(後汉书光武纪注)
拥节。长史、司马二人,皆六百石。(续汉志补注案:此属护羌校尉。“史”字下亦当有“一人”二字。)
戊己,中央,〔一九八〕镇抚四方。又开渠播种,以为厌胜,故称戊己焉。(後汉书明帝纪注、西域传注案:戊己校尉不见于续汉志。)
西域都护,武皇帝始开通西域三十六国,其後稍分至五十余国,置使者、校尉以领护之。宣帝神雀三年,改曰都护,秩二千石。平帝时省都护,令戊己(都护)〔校尉〕领之。〔一九九〕(太平御览职官部)
马曰羁,牛曰縻。言制四夷如牛马之受羁縻也。(史记司马相如列传索隐、文选难蜀父老注)
诸侯功德优盛,朝廷所敬异者,赐位特进,在三公下;其次朝廷,(案:“廷”当作“侯”。)〔二〇〇〕在九卿下;其次侍祠侯;其次下土小国侯,(案:续汉书志无此句。似当云“无土关内侯”。)以肺腑亲公主子孙,奉坟墓于京师,亦随时朝见,是为隈诸侯。(案:“隈”当作“猥”。後汉书和帝纪注、邓禹传注)
皇后父兄,率为特进侯,朝会位次三公。故章帝启马太后曰:“汉典:舅氏之封侯,犹皇子之为王。”其功臣四姓为朝侯、侍祠侯,皆在卿校下。(通典职官)
天子建侯,上法四七。(後汉书刘瑜传注)
伯使,主为诸侯官驱,使避路于道陌中,故言伯使。(通典职官引云“汉官中有伯使”云云。)
太保,俸月三百五十斛。(唐六典一)
中二千石,俸月百八十斛。(史记外戚世家索隐)
二千石,〔二〇一〕其俸月百二十斛。(史记外戚世家索隐)
斗食月俸十一斛,〔二〇二〕佐史月俸八斛。(汉书百官公卿表注、通典职官案:引皆作“汉官名秩簿”。)
张敞、萧望之言曰:“夫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今小吏俸率不足,常有忧父母妻子之心,虽欲洁身为廉,其势不能。请以什率增天下吏俸。”宣帝乃益天下吏俸什二。(通典职官)
范迁字子闾,〔二〇三〕沛人也。(後汉书明帝纪注、牟融传注案:凡引人名,皆举其官,今不能知者,总附于此。)
王敏字叔公,并州隰城人也。(後汉书明帝纪注)
尹睦字伯师,河南巩(州)人也。〔二〇四〕(後汉书和帝纪注、张酺传注)
梁鲔字伯元,河东平阳人也。(後汉书殇帝纪注、鲁恭传注)
周章字次叔,荆州随县人也。(後汉书安帝纪注)
李修字伯游,豫州襄城人也。(後汉书安帝纪注、虞诩传注、李膺传注)
刘授字孟春,徐州武原人也。(後汉书安帝纪注、杨震传注)
吕葢字君上,范陵人。〔二〇五〕(後汉书鲁恭传注)
许训字季师,平舆人。(後汉书刘宽传注)
宋俱字伯俪。(後汉书宋均传注)
陶敦字文理,京兆人也。〔二〇六〕(後汉书虞诩传注)
刘矩字叔方。(後汉书皇甫规传注)
尹讼字公孙,〔二〇七〕巩人也。(後汉书段熲传注)
樊陵字德云。(後汉书李膺传注)
刘弘字子高,安众人。(後汉书董卓传注)
(校勘记)
〔一〕类聚卷四六“密令”下引有“南阳”二字。
〔二〕孔本书钞卷五二引无“前密令卓茂”五字,又“纯固”下有“断断无他技,其心休休焉”十字。
〔三〕孔本书钞卷五二有“夫士”二字。又“名冠”上有“则”字,“重赏”作“之大赏”。
〔四〕後汉书卓茂传作“褒德侯”,袁纪亦同。而此引则与东观汉记、续汉书同。
〔五〕後汉书作中元二年夏四月丙辰诏。
〔六〕孔本书钞卷五二引作汉官仪。孙案乃沿陈本之讹。
〔七〕後汉书作章和二年三月庚戌窦太后诏。
〔八〕书钞卷五二、初学记卷一一、御览卷二〇六“其”均作“今”;而书钞卷五九、类聚卷四八、御览卷二一〇则作“其”,後汉书亦同。孙辑作“其”,当是。又孔本书钞卷五二、初学记卷一一均作“太傅”,唯类聚卷四八作“太尉”,孙案非。
〔九〕孔本书钞卷五二“庶得”上有“朕”字,後汉书亦然。
〔一〇〕孔本书钞卷五二“策”下有“书”字。
〔一一〕孔本书钞卷五九“张禹”上有“太尉”二字。又卷五二引作“太傅”,则非。
〔一二〕袁纪卷一九作建康元年秋八月庚午诏,疑书钞引误。
〔一三〕御览卷二〇七引作“赵峻贰掌枢衡”;类聚卷四六作“二世掌典机衡”,又卷四八引“掌”作“常”,余同;初学记卷一一作“(二世掌枢衡”。诸引虽有异,然作二世典掌枢衡则同。按後汉书顺、冲帝纪,赵峻於顺帝汉安元年十一月壬午任太尉,冲帝即位,仍任太尉,此诏下始转任太傅,则二世典掌枢衡明矣。严可均初稿此引从御览卷二〇七而录,见全後汉文,甚是。孙氏改从书钞卷五九作“三世”,失考。)
〔一四〕孔本书钞卷五九“之心”作“其心”,类聚卷四八亦同。又书钞卷五一此句引作“有若匪石不可转其心也”。
〔一五〕孔本书钞卷五九引作“忠真”,类聚卷四八作“忠贞”,而初学记卷一一、御览卷二〇七则均作“忠正不挠”。
〔一六〕此引乃徐坚综合前引“太傅,古官也”,及下引“太师,古官也”,“太保,古官也”三句而成,已非汉官仪之旧。
〔一七〕据汉书孔光传、百官公卿表所载,光任太师於元始元年,而太后下诏则在王莽号宰衡之後,即元始四年。四、元形近易讹,诸引恐皆误。
〔一八〕孔本书钞卷五二作“不遗耇老”,汉书孔光传亦同,恐当以此为正。
〔一九〕此“元年”亦当作“四年”,说详前注。
〔二〇〕孔本书钞卷五二“太师”下引有“光”字。
〔二一〕书钞卷五二引作汉书仪,而类聚卷四六、御览卷二〇六引作汉官。
〔二二〕“容”点校本续汉志补注作“受”,御览卷二〇七作“授”,孙辑与汲本、殿本同。
〔二三〕御览卷二〇七“即”下引有“见”字。
〔二四〕御览卷二〇七“临”上引有“帝”字。
〔二五〕点校本续汉志补注、御览卷二〇七“见皆”均作“光观”。
〔二六〕御览卷二〇九“助成”作“助和”,孔本书钞卷六八亦作“和”。
〔二七〕点校本後汉书王霸传注作汉旧仪之文。
〔二八〕诸本续汉百官志补注均引作“三十人”,据改。
〔二九〕此汉仪乃蔡质汉官典职仪式选用之文。
〔三〇〕此引首见于续汉志补注,“有”上引有“府”字。严氏稿有此出处,孙氏误删之。
〔三一〕据後汉书范滂传注补“掾”字。续汉志补注引应劭曰,亦有“掾”字。
〔三二〕孔本书钞卷五〇“州郡”下引有“事”字。
〔三三〕通典卷二〇引作“自瓌者谓之辅”。
〔三四〕通典卷二〇“賛”下有“拜”字,疑此脱。
〔三五〕据後汉书鲍昱传注删“称”字。
〔三六〕後汉书和帝纪注引作“经明行修,能任博士”,御览卷六二八引亦同。
〔三七〕後汉书和帝纪注、御览卷六二八“明达法令”均作“明晓法律”,“文中”作“文任”。
〔三八〕後汉书和帝纪注、御览卷六二八“明足以决”均作“明足照奸,勇足决断”。
〔三九〕後汉书和帝纪注、御览卷六二八“皆有”引作“皆存”,“廉公”引作“清公”。
〔四〇〕後汉书窦宪传注“幽”下引有“冀”字,後汉书南匈奴传注亦同。而通监卷四五胡三省注有“冀”无“并”。又“骑”原误作“骄”,据诸引而改。
〔四一〕孔本书钞卷五一“赵王”下引有“乃”字,又引书作汉官。
〔四二〕此引又见类聚卷六八,孙辑脱注。
〔四三〕汉书有百官公卿表,东观汉记有百官表,皆不称志。称百官志者,自谢承後汉书始,然应劭不得而见之。疑原引有误。俞安期唐类函删“是以”以下,或近其真。
〔四四〕黄山校补曰:“柳从辰曰:“据纪,事在永平八年,故志以为明帝初。“十”字衍。”今按:史无纪年不着年号者,盖注实阙“永”字,“平”字亦残其半,遂讹为“十”字也。”黄说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