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年九月十九日。蔚州总管高开道。赐姓李氏。属籍宗正寺。

四年正月十四日。窦建德行台尚书令胡大恩。以安镇来降。赐姓李氏。属籍宗正寺。

永徽二年九月二十一日。召宗正卿李博文问曰。比闻诸亲何以得有除属者。对曰。以属疏降尽故除。总三百余人。上曰。追远之感。实切于怀。诸亲服属虽疏。理不可降。并宜依旧编入属籍。

开元十三年四月。诏嗣王有傍继者。并宜总停。

二十年七月七日诏。宗正寺官员。悉以宗子为之。

二十五年七月敕。其宗正卿丞及主簿。择宗室中才行者补授。

天宝元年七月二十三日诏。殿中侍御史李彦允等奏称。与朕同承凉武昭王后。请甄叙者。源流实同。谱牒犹着。自今已后。凉武昭王孙宝已下。绛郡姑臧炖煌武阳等四公子孙。并宜隶入宗正寺。编入属籍。

五载正月十三日敕。九庙子孙。宜并升入五等亲。永为例程。至建中元年正月五日赦文。入庙子孙。非五等亲。任用如始封王荫。不限年代。补斋郎三卫。至简选日。量文武稍优与处分。

其载十一月。宗正寺奏。录事先有一员。请更置一员。从之。

七载五月二十九日。宗正卿褒信王璆奏。皇妹及女。准礼出嫁后。各降本亲一等。今后并降为第二等。臣以为执礼破亲。有亏常典。宜请一切依服属等第为定。不在降服限。仍望永为例程。敕旨。依奏。

大历十三年正月。淄青节度使李正己。请附入属籍。敕旨。从之。

贞元八年。太常寺奏。乃者宗子名衔。皆云皇某亲。行于文疏曹署。此非避嫌自卑之道也。谨按仪礼曰。诸侯之子称公子。公子不得称先君。公子之子称公孙。公孙不得祖诸侯。此自卑别尊者也。又礼记曰。君有合族之道。族人不得以其戚戚君位也。郑元注云。皆臣也。不得以父兄子弟之亲。戚于君位。谓齿列也。所以尊君别嫌。今宗子若以皇字为称。以首从数为序亲。诚非卑别于尊。不戚君位之意。又按仪礼。从父昆弟。则今同堂也。从祖昆弟。则今再从也。族昆弟。则今三从也。圣朝方崇敦叙。宜辨等威。其三从内。伏请仍旧。其余各以祖祢本封某为某王公子孙。则亲疏有伦。名礼归正。从之。

元和四年四月诏。故奉天定难功臣太尉兼中书令西平郡王李晟。宜编入属籍。又成德军节度使张宝臣。依旧赐姓李。列于属。(宝臣本名忠志。初事安禄山。后事史思明。宝应初。史朝义败。宝臣开城门以纳王师。因授成德军节度使。故有是赐。)

七年十二月。宗正寺奏。当司图谱官一人。准元敕。官满宜减两选。其孔目官比类。请一概例处分。敕旨。依奏。

十一年六月。宗正寺奏。当司府史元额一十六员。内八员先停减。更请二人。通前十员。从之。

长庆元年三月。宗正寺奏。贞元二十一年敕。宗子陪位。放五百七十人出身。今年敕放三百人。伏缘人数至多。不沾恩泽。白身之辈。将老村闾。乞降特恩。更放二百人出身。许之。

太和二年六月。修玉牒官屯田郎中李衢等奏。窃以圣唐玉牒。与史册并驱。立号建名。期于不朽。伏乞付宰臣商量。于玉牒之上。特创嘉名。以光帝籍。敕旨。宜以皇唐玉牒为名。

开成三年正月。宗正卿李玭奏。宗子诸亲。斋郎室长选人。准格。每年遣诸陵庙丞等充保识官。今请选人自于诸司求觅清资。及在任宗子京官。充保识。以凭给解。伏乞编入吏部选格。以为久例。敕旨。依奏。

五年正月。中书门下奏。宗子每进文疏。及举选文状。例皆称皇从高叔祖曾叔祖。既是人臣。颇乖礼敬。臣等延英已具陈奏。伏请令自今已后。应宗子文状。并令具姓氏。不得更言皇从。但令各于姓名下。称某王房。即便可以辨别。敕旨。依奏。

咸通九年敕。沙陀朱耶赤心。赐姓李氏。名国昌。籍系郑王房。以讨平徐州叛卒庞勋功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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