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钱粮,一半由于刁猾的庄户观望等待,一半由于粮头、保歇等人的包搅和侵吞欺骗。刁猾庄民尚且容易征催,而粮头等人的弊端难以革除。总之零星纷繁的户口,渺远难查,遍及州县,只查粮头而不问零散户口的人,老奸包纳,零散户的田赋任你征催也不完成。又或者雇用受惯刑杖鞭打的人,承认是零散户,白白费敲打鞭答的工夫,国家的田赋仍旧悬而无着。必须剔清旧弊,超过期限不交纳的,立即拘拿真正的零散户到案,责令他们按照限期自行封好田赋投缴国库。寓“抚”字于征催钱谷,也在于随时立法罢了。那些歉粮的人,应付差役破费打点,累积计算,已与应该交纳的田赋相等。能够使老百姓少出一分杂费,自然可以多完成一分正式的赋税。

赈灾救荒的措施

国家对百姓的恩惠,像父母对待子女一样无所不至。一遇灾害,免租缓征,开仓发救济米,设点施救济粥;那些流离在外的人,或者根据情况进行安插,不使他们失去生活的依靠。像这样周到的法度和优厚的恩泽而对贫民没有什么受益的原因,就是像人们所说的:国家供养老百姓则不足,老百姓自己供养自己则绰绰有余。老百姓生于勤勉,平时不从事农业生产,不注重粮食,荒废本业,则衣食缺少而生计困难。再加上红白喜事、宾客往来,事务繁多而花费增大,甚至有一天就把一年的耗费花光了的。一遇到年成不好,哪里能够养活自己呢?所以,救荒应在未发生灾荒的时候,它的根本在于贬黜游闲懒惰,禁止奢侈浪费,以期居家有丰饶的积蓄,灾荒时有所仗恃。《诗经》说:“经常考虑你的生活,经常保持你的忧虑”。《周礼》说:“国家奢侈就显示以简朴,国家简朴就显示以礼节”。这都是作父母官的应该劝告、训诚老百姓的啊。

州县三四月间,按照米谷时价酌情减少,详细奏报,然后开仓平价卖粮。只有顺天府、通州有仓场,可奏明州府,代理卖粮,仍然一面请部院的乡官监督卖米,一切食用耗费都由州府官员承担。粮食的折耗无处开销,郎官的费用又属于赔垫,似应参照办事差役、委派人员的规定,酌情供给薪水,在仓场的茶水费项下报销。

不然的话,或者就近委派本仓监督,或者就责令该州长官或副手们办理,即不耽误事情,也可以省去一切赔垫了。

征催、解送公粮的办法

保定府的驻防兵,耗米一万一千四百七十八石。永平府属下也有此项开支。每年分派各州各县采买,解送他库贮藏,到时候供给。按照折中的定价,每石米准予报销白银一两,并可以酌情加减。采买是按照当时价格的,哪有折中的价呢?一定要明白地告示州县,买得践则虚报开销,买得贵则自行赔垫。州县惧怕受牵连拖累,才能确保没有勒索强买的弊端。乾隆二年,布政使张某因为米价昂贵,奏清明廷截留的增米(由水路运输到京师供官、军使用的粮食)拨供保定兵米。然而也只可暂时使用而不可长久效法,似应参照采买仓谷的规章,实行平价实销的办法,才能称作允当妥贴。

押送正项杂项钱粮,都有平饭(伙食补贴)在耗费(赋税所得加耗在抵补实际损耗后的盈余)内开销。因为这样办没有官职没有公粮供应,住降、俸银、夫马、小建、留二、禀粹等项,只有固定的数目。解送的时候,又要平饭,必须损失赔垫。州县害怕连累自己,将会巧取于民。因此,想使没有耗费外的浪费、增加征敛的弊病,恐怕应从革除平饭开始。

征催、解送要识别缓急。田赋为急,国家的租税次之,各种杂项赋税又次之。

田赋之中,大户为急,其次才是中户、小户。田赋项下,起运急于存留。起运之中,又以治理黄河的民工、军队的粮切为急。应当查询过去的例子,应当解送的有多少项,什么时候起解,仿效而进行,自然没有错误。

一个管领一个押解,不如以领抵解。如果不准作抵,自认为防止弊病,其实弊病不在这里。天下有统治得好的人而没有统治得好的法度,要看执法的人如何执行罢了。

催征钱粮,都应从内部收取,首先从大户催纳,有次挨递,才能大公无私。何况大户粮多,终究属于有结余的人家,完成交纳也容易。这在财赋重地,弊端都由于从外收取,不是延搁期限就是加重征收了。因此,必须能够想办法征催者,才可以担当征催的重任,不要认为会计是卑微的工作,而忽视它啊。

推迟收割,如果一经设立条例法规,必然造成摊派费用的情况。只顺责令分散的户口于开始征收之前报明,收割以后,立即造入册籍,可以免除滋事扰乱。只有收成清楚了,则每户都显露家当,做到该交纳的、该救济的一目了然,况且契约债券不会出现漏收赋税的,偷买偷卖也从此减少了。

如何办理公务交接

办理移交以驿马为先行,无论正员还是代理、暂任的官员,都限期一月内移交接收。库里款项、仓场粮谷固然应当详细慎重,杂项钱粮以及赃物、罚款、赎金,不写进奏报的东西,必须留心,不可忙中出错。

上首移交册是根据,再加上每年奏销册以及各项卷宗,按照条款清查考订。已解送的,有批文回复。已供给的,有领条收据。如果批文回复没有抽取的,或者详细奏报请求,必定求得确凿无误而后罢休。

征催田赋的钱粮,现存而没有解送的,只要银两现存,不妨代为起解。如果担心赔垫解送的费用,给予批文,勒令起解,离任的官员能够忍受、吃得消吗?

知府、知州、知县的辅佐官(例如通判、州同、县承等)俸禄低薄,衙役工食常常有超支、预发的。如果确实,就准予报销结算,不必苛求。

离任的官员,必多垫支的款项,有准予流抵的,也有不准流抵的,各省的规定不拘一格,到时候查对办理。

交接不清,按规定由上司派人监督移交。但是新任、旧任意见不合,就可在附近的州府内,选择公正的人,自行禀告请求委任,以便能够保持公正斟酌协调。新上任的官员肯吃亏一分,百事都可以了结,不但情理公允妥贴,也免除了极微小的银钱的计较。互相告发对方读职,争论不休,为有见识的人所鄙视。

新任官员操持权力,官署中的师爷、文书、差役等人无不仰承意旨。如果吹毛求疵,有什么做不到的呢。倘若肯为离任的人设身处地考虑,并想到将来自己的下场,便能够放宽一着。

仓库中存有的米谷,只有变陈了的不可接收。仓谷底部和表面相搭配,每石碾米五斗,就属于合乎规定。其余米色稍陈旧,或者灰土稍多,可以代为设法卖出、借贷交换新谷的,也应当接收,不可以勒令进行簸扬,公开要求折扣。

各项款项都容易核实确定,只有官吏差役私自侵吞的弊端,难以查考。用流水簿总数与奏册合对,可以略知大概情况。又有问出所歉数目,责令里长、催头查明具结的,也有责令承办书吏出具总结以待查考的,应当根据所处地方的繁简酌情办理。

官吏养廉,按规定不加闰俸。遇闰只有按天数平均摊派,最为公平。不要因为细小便宜,乱作较量。

前任官员因公挪用的银钱,必须详细奏报批准立案,不可含糊接收。额设、囚粮等项,都按季度分派,不可以先行扣算,以免产生偏颇失误。

办理移交的责任划分

办理移交迟延被论处,按规定应当分别新任旧任。所以旧任把一切册籍移交的那一天,自问仓库没有亏缺,就马上将交送的日期、原因上报清楚。以后新任官员查验接收迟延,责任已有所归,不至于一并受到处罚了。刑事诉讼案件,接任官员主审,按规定应当宽限日期。如原限期紧急的,一边详细报奏,一边着手办理。

社仓之法的由来和成效

“社仓”(国家建立在乡村,储存粮食,调节粮价,借贷粮食给农户,救济灾荒的一种措施)这种方法,从南来朱各开始,仿照古代“养仓”的意义,请调“常平仓”(在州县设立粮仓,粮贱时买进,粮资时平价卖出,调节粮价,备荒赈恤。始于汉代,历代相沿)的米谷六百石开始推行此制,共十四年时间,除在各乡各村建立粮仓以外,还得到米三千余石,的确是一种好方法啊。它所做的事情,大约是编排保甲、稽查户口、设立乡官。四月上旬向州、府申请委派官吏与乡官进行借贷,十户为一保,如有逃亡的,十家分摊赔偿。十月上旬报奏州府派官吏与乡官一同收贷。上缴利息十分之二,轻微歉收的放宽一半,严重遭灾的全部免除。推行这种方法十四年,把原借的六百石粮食归还国家,而用所盈余的粮食为借贷的资本,每石只收消耗米三升,不再收取利息。这种“社仓”的方法,实与“常平仓”互为表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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