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故事是件真事,发生在阿斯特拉罕,是一个业余演员讲给我听的。
下面就是他讲的。
诸位,你们问我当没当过演员,我当过。在剧院里演出过,接触过这种艺术。其实全是扯淡,一点没意思。
当然喽,如果往深里琢磨一番,这种艺术也有不少好处。
比方说,你一出场吧,观众就盯着你。观众里免不了有熟人,有你老婆的亲戚,有楼里的邻居。你往下一看,有人冲你直挤眼,那意思是说:瓦夏,别害怕,气壮一点。你呢,给他们也递个眼色,说甭操心,老兄,我明白,我心里有数。不过,再细想想呢,这行业又没什么意思,光是叫人发火。
有一次,我们演出话剧《谁之罪》。
这出戏很感动人。其中有一幕是一伙强盗在舞台上抢劫一个商人,演起来挺真实的。商人大声呼救,拼命挣扎,可还是给抢了。戏挺怕人的。
我们演的就是这出戏。
在戏快开场的节骨眼上,扮演商人的业余演员喝醉了。酒性一发作,这位老兄就神智不清,看来他演不了啦,他一到前台,故意去踹电灯泡子。
导演伊万·帕雷奇对我说:“第二幕不能让他上了,这狗东西会把灯泡全踩碎的。是不是你替他演一下?观众稀里糊涂的,不会认出来。”
我说:“老兄哟,我可上不了台,您别找我。我刚才吃了两个西瓜。”
他却说:“好兄弟,帮帮忙吧。演一幕也成,说不定过一会儿他能清醒过来。你不能耽误宣传教育工作嘛。”
他到底把我说服了,我上了台。
我穿着自己的上衣和裤子,正好和剧情相符,这样我就登台了。只有胡子是粘上去的。就这么着,我上场了。
观众虽说是稀里糊涂吧,也一下子就认出了我。
他们说:“啊,瓦夏出来了!别害怕,气壮点……”
我说:“我不会害怕的,关键时刻嘛!演员醉了,上不了场,在那儿吐呢。”
戏开演了。
我在这一幕里扮商人。我高声吼叫,两条腿朝强盗乱踹。这时觉得有个演员好象真把手伸进了我口袋。
我把上衣裹紧了,躲着演员们。
我挣扎着,照强盗的脸打去。这可是真打。
我说:“别靠近我,你们这些混蛋,我和你们说真的。”
他们还是按照剧情不停地朝我扑过来,最后真从我身上抄走了钱夹,还要扒我的手表。
这回我喊的都不象人声了:“救命呀,公民们,他们真抢了!”
这么一来,戏的效果可好极了。稀里胡涂的观众赞叹不已,大鼓其掌。他们喊道:“使劲呀,瓦夏!使劲呀,揍他们!亲爱的,朝他们脑门上打。”
我却叫道:“不行呀,弟兄们。”
说着我就冲他们狗脸抡拳头。
我定睛一看,有个演员打出了血,余下的混蛋发疯似地扑过来。
“弟兄们,”我叫道,“这是干什么,凭什么我得受这个罪?”
这时导演从后台探出头来。
“瓦夏,好样的。”他说,“演得太棒了,继续往下演。”
我看光喊是白搭了。因为不管你喊什么,反正都符合剧情的要求。
我扑通一声跪下了,我说:“弟兄们呀,伊万·帕雷奇导演呀,我可受不了啦,快拉上幕吧。我攒了点钱,全给偷走了!”
这下子,好些舞台工作人员听出台词不对,便从后台走出来,谢天谢地,提台词的也从小木棚子里爬出来说:“公民们,他们当真抄走了商人的钱夹。”
幕算是放下了,又给我递过一杯水,让我喝了个够。
“弟兄们,伊万·帕雷奇导演,”我说,“这算什么呀!有人借着演戏把我的钱包掏走了。”
于是对演员们来了次搜身,可是钱没有找回来。有人把空钱夹子扔到了后台。
钱就这样报销了,好象一把火给烧了。
您不是说这叫艺术吗?我们懂!我们演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