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20世纪英国最有成就、也是最有争议的作家之一——劳伦斯诞生110周年。这位不朽的文学大师在他近20年的创作生涯中为世人留下了10多部小说、3本游记、3卷短篇小说集、数本诗集、散文集、书信集,另有多幅美术作品,不愧为著作等身的一代文豪。
戴维·赫伯特·劳伦斯(David_Herbert_Lawrence)1885年9月11日出生在英国诺丁汉郡伊斯特伍德矿区。父亲是没有文化的矿工,母亲则出身于颇有教养的中产阶级家庭,劳伦斯在他们的五个孩子当中排行第四。劳伦斯先后就读于诺丁汉中学和诺丁汉大学。大学时期,他开始了文学生涯的第一步。劳伦斯的第一部小说《白孔雀》于1911年出版,时距他那变态依恋的母亲去世才几个星期。此后他一发不可收,逐渐转向以写作为生,终于成为一位专业作家。
众所周知,劳伦斯最著名也是最有争议的作品是他的长篇力作《查泰莱夫人的情人》。该书以其大胆细致的性描写而在英国被查禁达30年之久。事实上,劳伦斯创作此书,是要“世间的男子女子能够充分地、完备地、纯正地、无暇地去思想性的事情”,因而这是一本“纯正的、健全的、我们今日需要的书”。(作者语)林语堂则认为“劳伦斯此书是看见欧战以后人类颓唐失了生气,所以发愤而作的”。“此书是骂英人,骂工业社会,骂机器文明,骂黄金主义,骂理智的。”因为“他最痛恨的就是理智、心灵而没有肉体”。
饶述一先生在为《查泰莱夫人的情人》一书写的译者序中说:“劳伦斯的小说,关于人的动作和心理,原是写得十分周密的,但同时他对于社会环境与自然环境,也一步都不肯放松。所以读他的小说,每有看色彩鲜艳刻划明晰的雕刻之感。”其实,这些特点在劳伦斯的短篇小说中表现得更加突出。他的小说富于想象,构思新奇,文字朴质简洁,叙事清晰活泼,对自然景色的描绘富有诗情画意,却毫无造作之痕。他在小说中不追求情节的离奇曲折,而致力于表现人物极为复杂的内心世界和情感冲突,表现了作家敏锐的洞察力和高雅的艺术情趣。所以,与劳伦斯同时代的英国作家阿诺德·本涅特由衷地赞叹道:“在我们这个时代,没有比劳伦斯的最细致美妙的作品写得更细致美妙的文字了。”
一般认为,劳伦斯的短篇小说创作经历了三个时期,即艺术风格形成时期、欧战年代和正式实验时期。
◎艺术风格形成时期
我们所称的艺术风格形成时期大体上指1907—1914年。这一时期劳伦斯的代表作主要有6篇:《白丝袜》、《菊花的气味》、《仅次于最好的》、《春天的阴影》、《普鲁士军官》和《肉中刺》。
这7年劳伦斯是怎样形成其艺术风格的呢?首先,他开始学会用他自己的声音来表达自己的看法,以取代过去的文学形象。劳伦斯认为,情感和感觉是强有力的,潜意识下心理的力量比理智和智力更加强大。他后来写道:“是人的充满激情的潜意识产生了故事,而不是呆板的表象。”这种看法导致他去寻求一种比从爱德华十世时代的作家——本涅特、高尔斯华绥和威尔斯承继下来的呆板封闭的结构更让人满意的形式。他们那严谨的结构原则反映了当时结构严谨的英格兰社会。
随着人类命运中无意识力量得到恰当的承认,一种新的形式便顺理成章地产生了。劳伦斯认为,这就是一种更为松散的叙事形式。他说:“我们显然需要没有形式,固定的形式是呆板的。”出于这种原因,他甚至背弃了亨利·詹姆斯这位现代文学的先驱。因为在劳伦斯看来,“难以捉摸的微妙的传统模式是他的目标”。换句话说,詹姆斯只是缓和了他的先辈对艺术形式的痴迷。而劳伦斯则认为,“生命,艺术的无限意义就蕴藏在显然单调的空白、停顿、无关紧要的段落中”。
自然,试图暗示劳伦斯通过提倡弗洛伊德的无意识优越论而取代19世纪对人的精神能力的信任,那将是不准确的。1907——1914年间,劳伦斯在分析人时,逐渐形成了承认平衡智力与情感和理智与情感的需要。因为他特别意识到工业革命给人类带来的不平衡,他倾向于讴歌充满激情的生活,而不是更充满理智,有意识的生活。事实上他只不过是调整了这种平衡而已。构成他早期小说的不过是对人生二重性隐晦的关心,——他早期的小说差不多都收在1914年出版的《普鲁士军官》这本集子中,人类心灵中意识力和无意识力达成平衡的需要存在于劳伦斯所有的早期小说,以及后来的一些小说中。每篇新的小说都是单一情形的独立探索——这些情形通常源于他自己的生活或者与他亲密的人生活的冲突事件。但是,在对劳伦斯早期小说不同描写进行比较之后,我们可以看到,他具有一种异乎寻常的艺术家的能力,即迅速地把生活素材转化为具有自我批评意识的不偏不倚地进行描写的能力。
毫无疑问,《菊花的气味》就是对在《儿子与情人》中对他父母有点单方面描写的矫正。文中的主人公伊莉莎白·贝茨,除了她的外表之外,显而易见是以作者的母亲作为原型的。不过,这篇对他母亲作艺术加工的小说几乎不能说是给她戴上桂冠,而是带几分公允的谴责。当然,1914年他在这篇小说的定稿中给予了一种公正的说法:那就是丈夫和妻子双方“在生活中互相否定”。伊莉莎白·贝茨被塑造成意识到她对丈夫的爱中隐藏着一种更强烈的自怜自爱,这种自怜自爱迫使他把酗酒作为一种自我保护的形式。与此同时,劳伦斯似乎还在运用小说中的其他人物——孩子、他们的外公、祖母——来削弱这位母亲的利己倾向,而这种利己倾向实质上该对婚姻的失败负责。小说结尾部分,当枯萎的菊花在她并不爱的丈夫的尸体给运回来的当儿被撞翻然后扫掉时,她就像那预示着自己死亡的枯萎的菊花。在劳伦斯创作的这个阶段,艺术批评和自我批评互相交汇。这个过程最典型的例证也许是从《现代情人》演变而来的《春天的阴影》。最初,这只不过是一篇描写追求杰茜·钱伯斯,并劝她与其同居末遂的故事。其叙事观点很难与以自传性为基础的主人公的观点相区分。女主人公的拒绝被描写成十足的懦夫行为,他伪善地写道:“这就好像踢翻了盛满他欲望之酒的精美酒杯。”1914年,劳伦斯重写这篇小说,他更多地运用叙事来揭露男主人公的虚伪。其女主人公则被描写成一个他们俩曾经共同欣赏过的自然美景的孩子。她引导辛森浏览乡村景色,指给他看一些动物交配——小说最终是她自己与守林人的私通,这与以前的写法大不相同。辛森回到他过去生活过的景色中,反映了劳伦斯在小说中不断描写他自己的恋爱经历。这种旅程是充满痛苦的自我发现与自我批评的旅程。
这一时期劳伦斯所取得的迅速进步更进一步的例证,用纯文学术语来说,就是他对运用隐喻和象征手法信心的不断增强。尤其是他在各种情况下使用身体接触和视觉效用来替代不同人物意识力与潜意识力的争斗。身体接触将他们互相之间内心情感的潜流联系起来,而视觉效用则常意味着理智具有穿透力的撞击。
在《白丝袜》中,就是用身体接触使得亚当姆斯暂时拥搂着埃尔茜。劳伦斯运用可触知的,梦一般的舞蹈节奏来象征——那时还未提及的——纯粹性行为的诱惑。小说高潮处,温斯顿愤怒的一击是又一种完全不同形式的接触,这种接触恢复了情人间的情感交流。
但是,在《普鲁士军官》中,上尉使用类似的粗鲁行为则是用来表达一种反常的性行为。当勤务兵对他同样施暴时,这种性反常最终导致他的死亡。劳伦斯通过叙述的手法坚信这些潜意识力十分强大,足以杀害或几乎可以杀害任何反对它们的人。
视觉效用同样艺术地被使用以表现潜意识的存在。在《普鲁士军官》中,上尉尖锐的目光迫使其勤务兵陷于一种不情愿的意识状态。为了使自己回复到无意识的、浑沌的生活中,勤务兵采取以谋杀形式表现的可触知的对策。通过那两种隐喻的逻辑性,劳伦斯留给勤务兵的是永恒的黑暗,因而他被太阳杀死就决不偶然了。因为太阳是光明之源,视觉之源,是他性格致命缺乏的意识之源。如果这一切听起来太过于表象的话,读者可以去看描写胡言乱语的勤务兵在树林中度过的最后一夜。在那里,劳伦斯运用闪电来替代勤务兵残留的对真实世界扭曲、断续的轻微感觉。
劳伦斯复杂的象征主义手法的老练运用同样成为这一时期的创作特点之一。有时,他轻轻点到,一笔带过,像《菊花的气味》中的菊花或是《普鲁士军官》中的远山。不过,至少在一篇小说——《仅次于最好的》中,象征手法被用作主要的叙事模式。鼹鼠,盲眼的、藏身于地下、靠触觉认路的鼹鼠,成了弗兰西斯内心一直在挣扎着努力抑制的所有那些潜意识感情的自然体现。它沉迷于自己的感官存在,“在阳光照耀下欣喜异常”。在自卫时,它的凶暴也表现得很恰当。通过描述杀死鼹鼠,小说形象地预示了弗兰西斯成功地采取消灭自我情感的类似行动,这样她才能把自己那死去的爱,献给她对之毫无感情的男人。就在弗兰西斯亲眼目睹了鼹鼠给打死之后不久,耀眼夺目的风景在她看来便丧失了它的神奇,似乎“不值一看”。可在接下来的两段中,劳伦斯着意再次肯定周围乡村的景色之美。这种自然的运用作为一种准则含蓄地让读者对人物进行判断,而不是被作者所打断。
在《肉中刺》中,巴赫曼自愿地使自己屈从外部权威的反常的性格,通过把他置身于队列当中,四周都是同伴,映衬在乡村空旷的天宇之下而细致地展出来。路边摇曳着美丽的野生罂粟花,“远方的天空和旷野洋溢着自由的空气和阳光”。自由就是他和他的情人违反常情地通过接受苦役所献出的东西。小说以另外一种自然力——性行为——使他们回复自我之后,他们马上表现出对军方和雇主权威的蔑视,而对产生的任何后果都无所畏惧。
在劳伦斯眼中,仰赖任何一种形式的外在支柱作为一个人最满意的事情是致命的,无论这支柱是军队,是阶级,是地位,抑或是道德……所以,在劳伦斯早期作品中,他一直在呼唤视觉与触觉、光明与黑暗、头脑与身体、意识与潜意识相结合的人。
◎欧战年代
欧战年代即第一次世界大战及其善后时期,一般认为是1915年到1922年。这一时期劳伦斯的短篇小说主要有:《尘世的烦恼》、《英格兰,我的英格兰》、《马贩子的女儿》、《参孙与德莱拉》、《你摸了我》。
在这七年中,劳伦斯的小说创作不可避免地受到当时公式化的形而上学的影响。所有这一阶段的小说,除了个别外,都表明了作者对个人的行动和行为在更广泛的意义上有了新的认识。这期间大多数小说反映了战争年代毁灭的魂灵,集中反映了家庭冲突中的个人的命运。似乎劳伦斯对分析个人自我毁灭更有兴趣,而不是它产生的大众毁灭。《尘世的烦恼》是这一时期最早的一篇小说,它成了说明两个人如何陷入彼此毁灭的极佳例子。像《肉中刺》中的巴赫曼一样,弗雷德伯格,故事的男主人公牺牲了把自己的生命置于军队之手的机会。一旦他因赌债无法还清,而脱离赖以生存的军队,他便无以为生,并企图用给他以美的享受但具掠夺性的情妇来填补自己生活的真空。她很反感他的无用,但又试图用自己的自私的意愿去充斥他空空的皮囊。劳伦斯用细致精妙的艺术笔触勾画了他们施虐——受虐的关系。她的自私最初以她在一张纸上反复地写自己的名字而表现出来。他们两人对对方的反应似乎都是模仿猎食动物,都想劫掠对方的生命之火,他截住烛光时便预示着她的死亡,而她计算怎样抓住仙人掌鲜红的花朵时,同样显露出毁灭的迹象。小说艺术地、恰当地表现了她最终为煤气窒息而死,而他还活着,渴望在战争中自我毁灭,在那儿他也希望得到“死亡奖赏”。
在《英格兰,我的英格兰》中,劳伦斯描写了另外一种彼此毁灭的关系。不过,在这篇小说中,他采用新的形而上学来扩大这一行动的意义。小说隐含的主题是,劳伦斯深信,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爆发是那段历史时期整个西方文明所固有的死亡意愿的直接后果。当丈夫和妻子逐渐迫使对方采取极端致命的孤立手段时,劳伦斯言下之意就是现代文明已接近双方对立类似崩溃的边缘。所以,他在给一位朋友的信中这样写道:“历史就是大多数现今结了婚的男人和女人的历史——是大多数丈夫在战场,妻子独自呆在家里的历史。”威妮弗雷德对埃格伯特的最终死亡跟他一样负有责任:她愿意“为这个士兵服务,如果不是这个男人的话”。在浓重渲染的死亡场景中,劳伦斯赋予埃格伯特以一种原型的意义——这个不知名的完成了他们文明中固有死亡意愿的成千上万欧洲人的代表。
《马贩子的女儿》是对在《英格兰,我的英格兰》中提出的对现代文明状况完全否定的中和。故事一开始,作者就生动描写了一个家庭处于崩溃状况走上毁灭之路的情形。梅布尔的兄弟像动物似地顺从,听天由命,而梅布尔自己则是选择死亡而不是这种行尸走肉般的生活,像埃格伯特一样,她向往自己的毁灭。最后时刻她被弗格森救出,两人都仪式般地体验了淹没在“泛着发臭烂泥味道的水塘里”的经历。不过,在这个故事中,死亡只不过是再生的前奏。劳伦斯很有技巧地运用圣经语言做出了一个引人注目的比较,他把耶稣的死亡和复活,与梅布尔的差点死亡、被救及梅布尔与弗格森相爱进行比较,从而使生命变得更有意义。在欧战临近结束时,劳伦斯逐渐相信“如果我们完全毁灭,那么我们将再生”。这篇小说预示着对未来的希望,同时承受了让人痛苦的涅槃过程。
这个时期劳伦斯的很多小说集中描写家庭中的冲突,其中特别是性别的冲突。
在《你摸了我》中,玛蒂尔达和她妹妹躲在制陶房墙内,逃避外界自然的生活。外面的世界是精彩纷呈的,而里面则是“一片让人遗弃的沉寂”。在这片沉寂中,两个阶层意识极强的姐妹追求一种无性的存在。因为无法嫁给一个自己阶层的男人,所以她们找到了一种无意识地发泄失意感情的方法,那就是采取一种对所有的男人,包括她们父亲在内的男人的敌对态度。不过她们并没有把哈得赖恩考虑在内。这是一个典型的外人:收养的孤儿,移民去了加拿大,从外面的世界暂时回来,是两姐妹屈尊对待的人。只是当某天晚上玛蒂尔达把他误以为是她父亲用手摸了他的脸之后,他才意识到埋藏在她敌对外表之下的性特征。之后,哈得赖恩毫不犹豫地把玛蒂尔达作为他的追求对象,阶层、风度、金钱全都置之于不顾了。哈得赖恩通过排除种种外在的障碍,努力使玛蒂尔达面对她自己的性问题。故事最后,他意想不到的成功蕴含着他们两人的胜利。
《参孙和德莱拉》描述一位丈夫在遗弃了妻子和女儿达16年之久后,突然回到家中。男性猎物从野外回来,公然蔑视合宜得体的社会行为规范。劳伦斯故意对威利的行为引发义愤,鼓励读者认同中士的义愤的反应:“卑鄙的行为,——这是法律所不允许的!”像德莱拉一样,爱丽丝也让人把威利蛮横地绑住,让士兵处置。可是,同德莱拉一样,爱丽丝最终屈从于自己性欲的驱使。威利是作为一种解放者出现的,他摆脱了社会的各种羁绊。
◎正式实验时期
所谓正式实验时期(1923—1928)是劳伦斯将新的艺术流派运用到他的小说创作中的时期,这个阶段他的短篇小说主要有:《骑马远去的女人》、《太阳》、《摇木马的男孩》、《美妇人》、《财物》和《母与女》。
由于把个人的行动与更广泛的历史、社会、政治和宗教联结在一起的需要的引导,劳伦斯摒弃了年轻时惯用的自然主义的叙事模式,而喜爱表现象征性阐述的文学形式。这一阶段,他达到了创作的新顶点,并试用像神话、童话、讽刺喜剧等艺术形式,或者是利用传统的文学形式如鬼怪故事,谋杀故事等。劳伦斯这样做,只是想打破呆板的准则,以达到出乎读者意料之外的目的。
这一时期的创作中,有两篇小说表明劳伦斯转向了原始神话,其中女主人公面对着的是她与其同类危险地疏远了的自然界。《骑马远去的女人》描写了这种疏远的致命后果,给予一种反面的描写。而《太阳》则是一个正面事例,讲述一个女人回归自然,恢复了健康。
《骑马远去的女人》中的女主人公是个无名氏,没有名字,似乎是强调她作为一种类型的地位,而不是作为个体的人。她被束缚在她丈夫开矿造成荒芜的景象中,像他一样,她也完全与世隔绝。作为美国文明的产物,这个颇具代表性的白人妇女,从人格化的社会远走高飞,去体验西尔西威人非人格化的生活,——西尔西威人是从阿兹台克族繁衍而来的,属于印第安原始部落。劳伦斯把她走向原始部落民族的疯狂旅程变成一种启示,他觉得由于过分追求违背常理的对自然界的掠夺性开发,西方文明正在走向灭绝。西尔西威人是自然原始的工具,通过这一工具,自然恢复了女主人公和她的同类通过否认自身内在和外部的自然力而倾覆了的平衡。在恐怖地走向生命末端之前,女主人公给吃了迷幻药,感觉与自然溶为一体,“所有的感觉弥漫于空中,她可分辨出夜花开放的声音”。在这里,形而上学被最恰当地表达出来。
在《太阳》中,劳伦斯创造了自己的神话,尽管写作过程中吸收了《圣经》和古典神话,他认为现代人,或者说是女人与宇宙重新溶为一体了。小说的主人公,不是朱丽叶这个来自纽约的神经过敏的妻子和母亲,而是她所依顺的太阳本身。劳伦斯运用超乎异常的描述才能使太阳充满一种宏大辉煌,这种宏大使朱丽叶被动地、不可遏制地像朵含苞绽放的花朵。西西里花园,也就是她像对待情人一样裸向太阳的地方,是一处古老与现实的结合体,是堕落前的伊甸园,正如小说中所写的,甚至“蛇也是这地方的一个组成部分”。随着春天的逝去,夏季的来临,她的子宫,像园中的植物一样盛开,等待着传花播粉,“完全不顾来日如何,只要男人的雨露”。然而,劳伦斯却给予他描绘的天堂般快乐的故事一个极具讽刺的结尾,具生殖力的人最终证明是“烙上城市印迹的小个子男人”,即她丈夫,而不是那农民。自然选择的过程残忍地被社会所支配,而社会是劳伦斯终生的对手。
《美妇人》中,波琳——美妇人自己——先是把她的头生子,后来是次子变成她替代的情人,这更甚于劳伦斯母亲的所作所为。波琳具有一种寄生的天性,这种天性折磨死了她的长子,随后又在将她次子的生命力慢慢地榨干。她侄女被迫运用非正常手段(雨水管)来揭露波琳邪恶的精神谋杀行为。在这种情况下,波琳的外部防御崩溃了。这篇讽刺谋杀小说的登峰造极之处就是杀人者最终杀了自己。
在《摇木马的男孩》中,劳伦斯再次抓住这种写作风格,给人一种意外的结局。他给予痴迷于物质成功者一种鬼怪似的幻想,这幻想最终导致接受这种致命的价值观的幼稚孩子的死亡。劳伦斯或许受亨利·詹姆斯的影响,融超自然和童话风格于一体。他使超自然内在化,并借助于童话中传统的对生活复杂事物的单纯化,以使人对小说的寓意引起注意:“有财运,无子运”。保罗追求财富的不自然或超自然的手段,最终以生命为代价为他贪得无厌的母亲获得财富。劳伦斯尤其擅于巧妙利用童话故事中各种传统特点——简洁的词语,重复的语言,赋予非生命力物体的声音,还有象征主义手法(如永远不能带骑马者到哪儿的木马)。当然,与一般喜剧结尾相反的结局在本篇中的运用,就整体性而言也是必要的。《财物》是篇讽刺杰作,它给予理想主义与拜金主义之间的联系以一种喜剧的表达。这是劳伦斯最后几年对讽刺喜剧探索的结果,也是他早年使用纯喜剧的自然发展。
《财物》代表了劳伦斯在小说创作中取得的最高成就之一。作为终身反对物质占有的人,劳伦斯首先描绘出理想主义与实利主义之间的联系。这篇小说采取的是滑稽可笑的叙述方式,因为理想主义者人为地压抑感情,追求理想,避免接触那些情感。那压抑的感情便秘密地找寻一种反常的情感宣泄方法,那便是强烈的物质占有欲。如果这种理论很难领会,这篇幽默的小故事则会使你轻易弄懂。有这样两个新英格兰理想主义者,逃离美国工业实利主义,开始在欧洲靠微薄收入“过充实美丽的生活”。小说生动地勾画了他们经由巴黎、意大利,兜个圈子又回到实利主义之根的旅程。他们在巴黎“都画画,但并不如饥似渴,不顾一切”(虽然有形式,但却缺乏激情);而在意大利,他们研究佛教,却同样轻易抛弃。甚至在那时他们仍拥有“自由”和如此之多的生活之“美”。劳伦斯摹拟的文风是这篇小说的主要讽刺手段。词句反复出现,用间接引语的形式,以及理想主义者使用的过分强调的语言都是表明其自欺欺人。当他写“他们仍爱着印第安人的思想”或者写伊瑞斯马斯“不想谋生”时,劳伦斯巧妙做到了否认其所宣称的东西。同样,他也以讽刺的口气写他们心爱的古玩:“当然喽,他们不是为财物而买财物,而是为了‘美’。”他还用美国人自己的语言揭露他们的虚伪。比如,把他们可爱的“财物”称作是“从欧洲啃下来的这堆东西”,由此来吸引人们注意他们十足占有的欲望。在这篇组织极佳的小说中,直到结尾最后一句,劳伦斯都在采取幽默而讽刺的态度,让理想主义者自我暴露。
《母与女》是劳伦斯短暂一生中所写的最后一篇小说。这篇小说表明了他现代派意义上的自我意识。他两次提到巴尔扎克以证明自己的简炼。他经常刻画有文学先例的人物,尤其像《一千零一夜》中的人物。他甚至取笑自己玄妙的语言运用,比如他写道:“又一个蠢笨男人被神秘地迎头锤击。”这篇小说叙述的是两代女人的故事,年长者盛气凌人,以致年轻人被迫甘居“妻妾类”。“拌砂软糖”是劳伦斯后来谴责的大男子主义的代表,他自私自利,滑稽可笑,令人反感。小说表明了这位母亲对男人的敌意终于导致了女儿屈从于荒唐可笑的男人,她该对此悲剧负责。
劳伦斯给后人留下了丰富的精神财富,但他一生却命途多舛。他的童年是不快乐的,文化程度相差甚远的父母经常发生口角,给劳伦斯的童年蒙上阴影。年轻时劳伦斯虽和女友路易莎·巴罗斯相爱而订婚,但最终因为他母亲的干预与反对而被迫中断往来,解除婚约。1912年,在他那专制的母亲去世后,劳伦斯与一位有夫之妇,德国男爵的女儿弗里达·冯·里希特霍芬一见钟情,私奔欧洲大陆,于1914年正式结为夫妇。婚姻是幸福的,但妻子的国籍却给他们带来了无穷尽的麻烦。一次大战爆发后,由于妻子是德国人,被怀疑为间谍,他们受到了种种迫害,最终被驱逐出英国康沃尔郡——他们的住地。1919年,大战结束后,劳伦斯夫妇离开英国,先去意大利,后来又到锡兰(斯里兰卡)、澳大利亚、新西兰、美国和墨西哥,试图寻找一个理想的生活环境。1926年,他们重返意大利。此时,几乎缠绕了他一生的肺病日渐严重,他的身体也越来越虚弱。1930年2月,劳伦斯迁居法国南部普罗旺斯的疗养院。3月2日,这位20世纪英国文学大师就在异国他乡告别了人世,当时在他身边的仅有他的妻子弗里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