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清晨六时,两辆由武装警卫押送的囚车出了拉福尔斯监狱,朝司法大厦附属监狱驶去。老百姓用他们生动有力的语言,称这种囚车为“生菜篮子”。
在巴黎街头闲逛的人,没见过这种活动监狱的大概不多。大部分书籍纯粹是写给巴黎人看的,不过,外国读者如果看到对我们这种精彩的刑具的描写,一定会感到满意。谁知道呢?说不定俄国、德国或奥地利的治安机构,没有“生菜篮子”的国家的司法部门,均可以从中受益。在某些异邦,模仿这种运送工具,对于囚犯来说,肯定是件好事。
这种蹩脚的双轮马车,黄色车身,装上铁皮,分成前后两部分。前头,有一条长凳,包着皮面,背后有档板。这是“生菜篮子”的自由部分,是为一名执达吏和一名警察预备的。这一部分有点象双轮轻便马车。这后面是一张密密实实的铁丝网,可着马车的高度和宽度钉好,完全象一堵墙,与另一部分分开。后一部分,与公用马车一样,车厢两边各有一张木头长凳,囚犯就坐在这张长凳上。车后部有一门,不透光。上车时,车门下置一脚凳,从那里把犯人装进车内。
“生菜篮子”这个别号是怎么来的呢?最早的时候,这种囚车四面透空,犯人在车内颇受颠簸之苦,那情形酷似洗好了的生菜放在篮子里往外沥水时,生菜在篮中滚来滚去,①因此得名。为更加安全、免出事故起见,车后还有一警察骑马跟随。如果车中载送的是押赴刑场执行死刑的犯人,就更是如此。这样就根本无法越狱了。车身因镶了铁皮,任何工具都无法锉开。逮捕或收监时,对犯人都已经仔细搜查,他们身上能有的东西,最多也就是怀表的发条。这东西可以锉开铁栏杆,对平面则毫无办法。所以,巴黎警察的天才使之日臻完美的“生菜篮子”,最终便成了囚车的典范。这囚车将苦役犯运送到他们应去的监狱里,代替了从前那种可怕的板车。尽管《曼侬·莱斯戈》一书对这种板车进行了生动的描写,它依然是从前的社会中最丢人的东西。
首先用“生菜篮子”将首都各监狱里准备受审的人送到司法大厦,由预审推事进行审问。用监狱的行话来说,这叫去受训②。预审以后,如果只是轻罪问题,便把被告从这些监狱中提到司法大厦去接受正式审判;如果属于重罪,用法院的专业词汇来说,即“要案”,则要把犯人从拘留所转移到司法大厦附属监狱中去。塞纳省法院就设在司法大厦。最后,再把被判处死刑的人放在“生菜篮子”里,从比塞特监房送到圣雅各门。七月革命以来,圣雅各门成了执行死刑的地方。而从前行刑的地点在沙滩广场,将犯人装在卖劈柴商人运木柴的那种小车里从附属监狱拉到沙滩广场去。多亏慈善观念的发展,这些不幸的人再也不象从前那样受这段路程之苦了。如今只在运送绞刑架时才使用这种小车。有一个大名鼎鼎的死刑犯登上“生菜篮子”时对他的同伙说:“现在是车马的事了!”如果没有上述解释,这句话的意思大概就弄不明白。要说受极刑舒服,哪儿也比不上如今的巴黎。
①西方喜食凉拌青菜:先将生菜洗净,放进透孔篮中,将水沥干,然后拌以各种调料食之。这种沥水的篮子,称为生菜篮子。
②这是一个文字游戏,因为在法文中“预审”这个字instruction也有教导、训练、教育的意义。
此刻,两个“生菜篮子”大清早出了拉福尔斯监狱拘留所,与平时不同,这次要将两名犯人从这个拘留所转移到附属监狱去,每个犯人单独占一个“生菜篮子”。
十分之九的读者以及剩下的十分之一读者里头的十分之九对于受指控、犯人、被告、拘留人、拘留所、法院或羁押所这些名词之间的重大差别,肯定搞不清楚。他们会惊异地发现,我们的全部刑法正在这里。为了给读者诸君增加一些常识,也为了使本故事结局一目了然,在后文中,要对刑法作一简明扼要的解释。读者如果知道这第一个“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