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剩我一人了,”奥兰多说,既然没有别人,她的声音就很大。

喧嚣之后的静寂愈显深沉,这一点仍然有待科学来证实。但刚经过求爱,孤独会显得更明显,许多女人都可以发誓证明这一点。随着大公四驾马车的车轮声渐渐消失,奥兰多觉得,离她一点一点远去的,是一位大公(对此她并不介意),一份家产(对此她也不介意),一个头衔(对此她同样不介意),婚姻生活的安全感和氛围(对此她仍不介意),但她听到生活,还有恋人,正在从她身边远去。“生活和恋人,”她喃喃自语道;走到书桌旁,用笔蘸了墨水,写道:

“生活和恋人”——不合韵律的一行诗,与先前所写的也不合拍——那是用正确的方法给羊洗药浴,免得羊得疥癣。读了一遍,她的脸红了,又重复道。

“生活和恋人。”她把笔放到一边,走进卧室,站到镜子前,整整脖颈上的珍珠项链。她觉得,与枝状花纹的棉布晨袍相配,珍珠显不出华丽,于是换上鸽子灰塔夫绸,又换成有桃花图案的塔夫绸,又换成酒红色锦缎。没准儿需要敷一点脂粉,头发盘绕额头,或许会显得更漂亮。之后,她把脚伸进尖头的浅口便鞋,又戴上一只翠玉戒指。“这下好了,”一切收拾停当后她说,并点燃镜子两旁银制壁式烛台上的蜡烛。看到奥兰多当时看到的雪中之火,哪个女人会不激动呢?因为镜子四周都是白雪覆盖的草地,她好似一团火,一丛燃烧的灌木,而她头颅两旁蜡烛燃烧的火苗是银的树叶。或者说,镜子是绿水,她是颈挂珍珠的美人鱼,是洞穴中的塞壬,用歌声诱惑水手探身船外,落入水中,拥抱她。她是如此幽暗,又如此光明,如此坚硬,又如此柔媚,只可惜当时无人用简单的英语直截了当地说,“真该死,夫人,你是美的化身。”确实如此,甚至奥兰多(她对自己的身体并不自负)也明白这一点,因为她不由自主露出的笑容,正是女人的美貌似乎不属于她们自己,而宛如水滴洒落或喷泉升起,突然在镜中出现时,她们露出的笑容。奥兰多露出的即是这种笑容,然后她竖起耳朵,听了一会儿,只听到风中树叶的簌簌声和歌雀的啁啾声,她叹了口气说:“生活,恋人,”旋即转身,扯下颈上的珍珠项链,脱去缎子衣裙,换上普通贵族男子灵便利落的黑绸灯笼裤,站得笔挺,摇铃唤来仆人,命令立即备好六驾马车,她有急事要去伦敦。于是,大公离去还不到一小时,她就乘车离去。

沿途照旧是朴素的英格兰风光,无须再加描述,但我们可以借此机会,在奥兰多驾车时,使读者特别注意叙述过程中不经意插入的一两处议论。譬如,读者可能已经注意到,在受到打扰时,奥兰多把手稿藏了起来。然后,她久久注视镜子里自己的身影;而现在,她驾车去伦敦,人们又可以注意到,马跑得飞快时,她吓了一跳,极力抑制,才没有叫出声来。她写作时的谨慎、她对自己身体的虚荣、她对自己安全的担心,所有这一切似乎都暗示了一条,即我们不久前所说的,奥兰多作为女子与男子没什么两样,已经不再完全正确。她正在变得如女人那样,对自己的头脑多少有些疑惑,对自己的身体多少有些虚荣。某些感情正在发挥威力,有些则在渐渐消失。一些哲学家会说,换装与此有很大干系。他们说,看似无关紧要,其实衣服的功能绝不仅仅是御寒。衣服能改变我们对世界的看法,也改变世界对我们的看法。举例来说,巴托罗斯船长看到奥兰多的裙子,旋即令人为她支起一架天篷,并竭力劝她再吃一片牛肉,乃至邀她与自己一起乘大艇上岸。倘若她的裙子不是飘垂的,而是紧紧包在腿上,剪裁得像紧腿裤那样,她就不会得到这些恭维。而且我们在得到别人的恭维时,有责任加以回报。奥兰多行了屈膝礼;她遵从礼节,恭维那位可敬的先生非常幽默;如果他的紧腿裤是女人的裙子,他的镶边外衣是女人的缎子上衣,奥兰多就绝不会这样做。因此,有很多事实可以支持这个观点,即不是我们穿衣服,而是衣服穿我们;我们可以把它们缝制成手臂或胸脯的形状,而它们则根据自己的喜好塑造我们的心、我们的脑、我们的语言。因此,既然奥兰多穿裙子已有相当长一段时间,在她身上可以看到某些变化。读者读一读第八十八页,即可发现这些变化,甚至她脸部的变化。对男性奥兰多的画像与女性奥兰多的画像加以比较,我们会看到,他们无疑是同一个人,但依然有某些变化。男子的手可以自由自在地握剑,而女子的手必须扶住缎子衣衫,免得它从肩膀滑下来。男子可以直面世界,仿佛世界为他所用,由他随意塑造。女子则小心翼翼,甚至疑虑重重地斜视这个世界。男女若是穿同样的衣服,对世界或许就有同样的看法了。

这是某些哲学家和智者的观点,但总体说来,我们倾向于另一种观点。幸好男女之间的差异深不可测,服装不过是象征了某种深藏不露的东西而已。是奥兰多本身的改变,指令她选择女性的服装和女性的性表现。或许,如此这般,她只是表现了发生在多数人身上、却没有表现得如此明了的某些东西,她只是比通常更开放而已,而开放本是她的天性。此处,我们再次陷入两难的境地。因为性别虽有不同,男女两性却是混杂的,每个人身上,都发生从一性向另一性摇摆的情况,往往只是服装显示了男性或女性的外表,而内里的性别则恰恰与外表相反。对由此产生的复杂和混乱,人人都有亲身体验;但此处,我们姑且撇开一般,仅仅注意它在奥兰多这个特例中产生的奇特作用。

正因为她身上的这种男女两性的混合,一时为男,一时为女,她的行为举止才往往发生意想不到的转变。例如,女性中的好奇者会争辩说,奥兰多若为女性,她更衣的时间为何从不超过十分钟?难道她的衣衫不是选择得很随意,有时实在很寒伧吗?然后,她们又会说,可她又丝毫没有男性的那种拘泥和对权力的热衷。她的心肠太软,看不得驴子挨打或猫溺水而死。但同时,她们又注意到,她厌恶家务事,夏天日头未出,就起床出门到田里去。她对庄稼的了解不下于农民。她的酒量不逊于任何人,还喜欢危险的游戏。她的马术精湛,能驾驭六驾马车疾驰过伦敦桥。不过,尽管像男子那般勇敢、活跃,据说看到别人遇到危险仍能让她心悸,这一点最为女子气。稍遇挑衅,她就会眼泪汪汪。她不熟悉地理,受不了数学,也有那些莫名其妙的怪念头,譬如向南即是下山,这种情况女子比男子更普遍。那么,奥兰多究竟是更像男子,还是更像女子,这一点很难说清,时至现在,仍然无法确定。她的马车此时正在鹅卵石子路上飞奔,她来到了自己在城里的家。下车的脚踏板放下来,铁门打开,她走进父亲在布莱克弗里亚斯的房子。虽然城市的这一端此时已开始为时尚所遗弃,但这宅子仍不失一处舒适、宽敞的所在,花园直通河边,长满坚果树的小树林,赏心悦目,是散步的好去处。

她开始在这里暂住,并立即着手四下寻觅她心中的目标,即生活和恋人。前者能不能找到,尚存疑问;而后者,她在抵达两天之后,就毫不费力地如愿以偿。她来城里是星期二,星期四她到圣詹姆斯公园的林荫道散步。当时,非得身为上等人,才有散步的习惯。她刚在那条路上转了一两个弯,就被一小群平民瞥到。这些人到这里来的目的,无非是为了窥视上等人。奥兰多从他们身旁经过,一个怀抱吃奶婴儿的粗俗女人凑上来,放肆地盯着她的脸,大喊道:“我的天啊,这不是奥兰多小姐吗?”其他人一拥而上,奥兰多发现自己瞬间被一伙入团团围住。这些公民和商人的老婆个个死盯着她,都急于想看看这场热闹的官司的女主角是个什么模样,由此可见这场官司给老百姓找了多少乐子。的确,此时若无一位高个儿绅士趋身上前相助,她会发现自己面对人群的挤压,全无招架之力。她已经忘记了,贵妇人绝不应独自在公共场所散步。那位绅士正是大公。对这一场面她不禁觉得苦不堪言,但又觉得有些好笑。这位宽宏大量的贵族不仅原谅了她,而且为了表明对她的癞蛤蟆恶作剧并不见怪,他去买了一件首饰,做成那个爬行动物的模样。在扶她上车时,他一面硬把这件首饰塞给她,一面再次向她求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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