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方面所具有的好处——假如能有这么点好处的话——就是这些虚假的欢乐其实是痛苦和酸楚的种子,使我疲惫不堪,难以为继。”这就是男人中不可多得的男子汉圣奥古斯丁在谈到自己青年时期的一番深入浅出的话语。与他往日行为举止一样的那些人,很少有人会说出这种话来的,尽管他们心里也都是这么想的,而且,在我的心中也不例外。
秋去冬来,我于十二月份回到巴黎,在欢乐场上,在化装舞会中,在夜宴上度过了寒冬,很少离开德热奈,他对我很满意,可我却对他并非如此。我越是去参加这类聚会,就越是感到忧烦。没过多久,我便觉得这个极其怪异的环境,乍看上去,我以为是一个深渊,可以说,我每往前走上一步,它都在收缩,在我以为是看见一个幽灵的地方,当我往前走的时候,我只是看见一个影子而已。
德热奈问我怎么啦。我反问他:“那您呢,您怎么啦?您是不是想起了一个什么死去的亲人了?您该不是因为天气潮湿而有某个伤口又被绽开了吧?”
有时候,我觉得他在听我说,但却不回答我。我们于是便跑到桌前,喝他个昏天黑地。夜半时分,我们租两匹驿马,跑到十多法里外的乡间去吃早餐。回来之后,洗上个澡,然后便入席,饭后又去赌博,赌完之后,上床睡觉。当我走到床前的时候……我回身走去关好房门,跪倒在地,痛哭不已。这是我在做晚祷。
真是怪事!我对自己压根儿就没有的事却要硬撑面子说有。我对根本没做过的事,偏要自吹自擂,说自己干尽了坏事,而且从中寻得一种夹杂着悲伤的奇怪的欢趣。而当我真的干了自己所说的事的时候,我却只感到厌烦;而当我编造出一些疯狂故事,譬如放荡不羁的事的时候,或者当我叙述我并没有参加的一次狂饮纵欲聚会的时候,我就觉得心里挺得意的,我也不知道这是什么缘故。
让我最痛苦的是,有一次,我们跑到巴黎郊外的某个地方去游乐,而我以前曾同我的情妇一起去过那里。我变得木然了,独自在一旁徘徊,看着小树林和树干,心中充满了无限的惆怅,竟至用脚去踢树干,好像要把它们踢得粉碎似的。然后,我往回走,嘴里不停地嘟睡着:“上帝并不爱我,上帝并不爱我!”随后,我便一呆数小时,一句话也不说。
我有一种不祥之感,认为真理是赤裸的,这种想法不论在我想什么事的时候都要浮现在我的脑际。我寻思:“这个社会把它的虚伪称作道德,把它的念珠称作宗教,把它的拖地长袍称作礼仪。荣誉和道德是它的奴婢;它在喝着掺有相信它的那些头脑简单的人的眼泪的酒;只要太阳当空,它便低垂着脑袋踱步;它进教堂,赴舞会,赶聚会,而夜幕降临时,它便解开它的衣裙,于是人们便看到一个长着两只山羊脚的裸体的酒神女祭司。”
当我在这么想的时候,我把自己给吓了一跳,因为我感到,如果说衣服下面的是肉体,那么肉体里的则是骷髅了。我不由得自己问自己:“这就是人生真谛了?这可能吗?”随后,我返回城里,路上遇见一个漂亮的小姑娘,她母亲挽着她的手臂,我暗自叹息地以目相送,然后我便又变得像个孩子了。尽管我已养成了同我的朋友们一样的日常生活习惯,尽管我们已经安排好了放荡生活,但我仍旧有别于他们。我一看见女人就紧张得受不了。我在与她们握手时浑身在发颤。我已打定主意再也不去爱了。
然而,有一天晚上,我从舞会归来,心里难受极了,我感觉出来我又爱上了。晚餐时,我曾坐在一位我记忆中最楚楚动人、最美丽出众的女子身旁。当我闭上眼睛正准备睡觉的时候,我发现她站在了我的面前。我认为自己完了:我立即决定不再见她,避免去我知道她会去的任何场合。这份狂热持续了半个月,在这期间,我几乎成天躺在睡榻上,不由自主地不断去回忆我同她说过的每一句话。
由于天底下没有一处像巴黎那样,人们爱管左邻右舍的闲事,所以,没过多久,认识我的人,在德热亲家遇到我时,便声称我是最大的娘落子。我真佩服世人在这方面的聪颖:当初,我同我的情妇分手的时候,都把我看成是天真幼稚、不请世事,可现在我却被视作冷漠和心狠之人。他们甚至对我说,我显然是从未爱过这个女人,说我无疑是在逢场作戏,他们认为这是对我的一个最大的称赞,而最糟的是这种为此可悲的虚荣让我沾沾自喜,让我自鸣得意。
我奢望别人把我当成一个麻木不仁的人,但与此同时,我却充满着欲念,我那骚动不安的想像力让我像是脱经的野马。我开始在说,我对女人毫不尊重;我的脑子想入非非,疲惫不堪,说我是更喜欢现实。总而言之,我推一的乐趣便是歪曲自己。只要有一种想法是异乎寻常的,是与常理相悻的,我便立即成为它的辩护者,根本不去理会将遭人痛斥。
我的最大缺点就是摹仿所有让我感动的东西,并不是因其美,而是因其怪,而且我还不愿承认自己是个摹仿者,拼命地夸大其词,以显自己之独特。照我看来,没有什么是好的,或者是说得过去的;没有什么值得回头一顾的;然而,当我辩论起来情绪激动时,似乎法语中没有较为夸张的词语可供我用来赞颂我所支持的东西了,但是,只要别人同意我的看法,我也就消气了。
这是我的行为举止的一个必然结果。我虽厌倦了自己所过的生活,但却并不想改变它:
你会承认与这个残疾人相仿,躺在柔软的床上也不舒坦,你辗转反侧,以减少痛楚。
因此,我绞尽脑汁以换换脑筋,可我为了摆脱烦恼反而遇上种种麻烦。
但是,当我的虚荣心在如此这般地忙活着的时候,我的心却在痛楚之中,以致在我身上几乎经常地有一个人在哭,一个人在笑。这就好像是我的头脑和我的心灵在永远地碰撞着。我自己的嘲讽有时使我极其难受,而我最大的忧伤却在使我想放声大笑。
有一个人有一天在吹嘘自己不害怕迷信,而且什么都不怕。于是,他的朋友们便在他的床上放了一具骷髅,然后便躲进隔壁房间,看他回来时有什么反应。他们没有听见任何响动,但第二天早上,当他们走进他的房间时,看见他正坐在床上,在玩骷髅,原来他已精神失常了。
在我身上,有着同此人相似的东西,只不过是我玩的骷髅是我心上人的骷髅,那是我爱情的遗骸,是往事所留有的一切。
但是,绝不能说,在所有这一切乱七八糟的生活中,就没有过美好的时刻。德热奈的同伴们都是一些出众的青年人,大多数还都是艺术家。我们有时候借口要做浪荡子,还在一起度过了一些美妙的夜晚。其中有一位当时正恋着一位美貌歌女,她嗓音清新而忧伤,令我们为之倾倒。有多少次,筵席已经摆好,可我们却围成一圈在听她歌唱!有多少次,我们中的一位在酒瓶已经开启之时,却手捧一本拉马丁的诗集,以激动的声音在朗诵着!这时,必须看到所有其他的想法全都不翼而飞了!在这种时刻,时间在飞逝。而当我们八席的时候,我们都成了一群什么样的放荡公子呀!我们一句话也不说,眼眶里满含着泪水。
特别是德热奈,他平素是最冷酷最无情的一个人,但这些日子却判若两人,令人难以置信。他感情奔放,简直就像是一位发狂的诗人。但是,在宣泄完之后,他有时会感到被一种狂喜所控制。一旦酒劲儿上来,他把什么都砸个粉碎;毁灭精灵全副武装地从他的脑袋里杀将出来;有时候,我看见他疯癫至极,把一把椅子向窗户扔去,轰然一声,吓得众人纷纷逃窜。
我不禁要把这个怪人当作研究对象。我觉得他好像某个阶层的人中的典型代表,他们大概生活在某个地方,但我却不了解他们。当他发作之时,人们并不知道那是一个病人的绝望之举,还是一个惯坏了的孩子在耍脾气。
节假日里,他显得特别地激动,特别地神经质,一举一动完全像个小学生。他那一本正经的样儿简直让人笑破肚皮。有一天,他硬要我同他一起在傍晚时分单独外出,身穿奇装异服,戴着面具,拿着乐器。我俩就这样在一片哄笑声中,煞有介事地确跌了整整一宿。我们看见一辆出租马车的车夫在车座上睡着了;我们把马套解去;然后,我们假装是从舞场上出来的,大声叫醒马车夫。他从梦中醒来,猛抽一鞭,马便飞奔而去,把马车夫撂倒在了马车上。同一天的晚上,我们在香谢丽舍大街上。德热亲看见另一辆马车驶过,完全像是个盗贼似的把它截住。他威吓车夫,强逼他下来,趴在地上。这种玩笑太过火,是要杀头的。这时候,他把车门打开,我们发现车内坐着一个年轻人和一位夫人,已经吓得动弹不了了。德热来便叫我学他那样把车门打开。两边车门打开之后,我俩便从一边的门上去,从另一边的车门下去,因为天黑漆漆的,车上的两个可怜人儿以为遇上了一大帮强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