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已经说明了神的本性和神的特质,就是:神必然存在;神是唯一的;神只是由它的本性的必然性而存在和动作;神是万物的自由因,以及神在什么方式下是万物的自由因;万物都在神之内,都依靠神,因而没有神就既不能存在,也不能被理解;最后,我又说明了,万物都预先为神所决定……并不是为神的自由意志或绝对任性(beneplactius)所决定,而是为神的绝对本性或无限力量所决定.并且只要有机会,我总是竭力解除那些足以阻碍人们了解我的证明的成见.
然而现在这种成见还有不少.这些成见,在过去以及现在都最足以阻碍人们像我所说明过的方式那样去了解事物的联系.所以我认为值得把它们提出来用理性加以考验.我在这里想要指出的那些成见尽基于人们一般地认定自然万物,与人一样,都是为着达到某种目的(finis)而行动这一点.并且他们相信神作育万物皆导向一定的目的.他们说神造万物是为了人,而神之造人又为了要人崇奉神.因此我首先就要考察这一成见,并且第一要根究为什么多数人具有这种成见,以及为什么所有的人都有抱这种成见的自然倾向.其次,我要指出这种成见的虚妄.最后,我要指出由这种成见怎样产生出关于善和恶,功和罪,赏和罚,条理和紊乱,美和丑等等方面的成见.
我们在这里无须从人心的本性上去推究这些成见所以产生的原因.但我们在这里只消根据一个人人共同承认的事实作为出发点就够了,这就是:人们生来就昧于事物的原因;人们都有一种欲望要追求对自己有利的东西,并且自己意识到这种欲望,由此可知,第一:人们因为意识到自己有意志和欲望,便自以为是自由的,但同时却对于那些引起意志与欲望的原因,却又茫然不知,甚且未曾梦见过.第二,人们尽都循目的(finis)而行,亦即以追求有利于自己的东西为目的.所以他们对于所发生的任何事情只求知道它们的目的因(causa_finalis),只要他们听到这些事情的究竟目的何在,他们便心满意足,因为他们以为除此以外再也没有什么可以探讨的原因了.如果有时他们对于某些事物的目的,没有从别人那里听见过,那么,他们只好凭主观的揣想,以己之心,度物之心,以自己平日动作的目的来忖度自然事物的目的.并且他们又发现自己身上和外界有很多东西都可以用来作为达到某种目的的工具,例如:眼睛可以看,牙齿可以嚼,动植物可以资营养,太阳可以供给光明,海可以养鱼等等,因此他们便把一切自然品类,都看成是对于自己有用的工具.他们也知道,这些工具只是他们现成地得到的,并不是他们自己制造出来的.于是他们便推想到必然另外有一个人创造了这些工具,以供人们使用.因为他们既然认自然品类为工具,当然不能承认,它们是自己创造而成的.于是他们以为他们自己既然知道制备工具以供自己使用,便因而推想到世界上必定有一个真宰,或多数真宰,具有人的自由,宰制一切,创造一切,以供他们使用.但是他们对于真宰的心意,既然毫无所闻,便不能不凭自己主观的意见,妄加揣度,于是乎他们便说,这些真宰创造万物,以供人用,是为了使人爱戴它们,而崇奉它们以无上敬礼,因此人们莫不竭尽心思,多方铺张,以媚祀天神,冀博上帝欢心,使得上帝拿出整个自然界来满足他们盲目的欲望与无餍的贪心.于是,这种成见就逐渐变成迷信,深入人心,而难于拔除.这就是人们何以都竭力相要认识并解释万物之目的因的原因.但是,像他们这样认万物无一不有目的(是即认无一非为人用),是无异于说自然和诸神也同人们一样尽都发狂了.请看这说的流弊将演至何等地步!须知自然事物,于人有利的固多,但于人有害的,也复不少,例如疾风暴雨.地震.疾病等等.但是他们又牵强解说,认这些不幸事情的发生,不是因为人有罪过,渎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