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牛奶事故闹了那么大的一个笑话,以致人们都不记得当天那个大人物所说的话了。只有一位随员给大家留下了印象,那个人是个会计,那天喝得醉醺醺的,后来穿着长筒靴就上床休息了,可怜姑妈最好的一床黄丝绸被单被他一夜踢得乱七八糟。

姑妈还把那条破床单当成了宝贝,保存了很长一段时间,她说是为了纪念那特殊的客人而保存的。

我是在1825年见到拉法耶特先生的,那次没有喝醉的会计了。麦考克姑父已经去世了,姑妈嫁给了斯科特船长。

其实那次拉法耶特先生来一点也不关姑妈的事,她当时住在联合大街,是一条贵族化的大街,我们也住在附近的地方。

那时候老昆西先生是我们那城的市长,他让人给姑妈传话说拉法耶特先生希望能去拜访她。

当然姑妈知道这个消息后高兴极了,我们大家也跟着她忙了起来,准备迎接他的到来。姑妈当时年纪已经很大了,但她打扮得很华丽,想和我们女孩儿们争胜呢。”

“她那天穿得什么衣服啊?”芬妮饶有兴趣地问道。

她穿了一件铜青色缎子的衣服,镶有黑色的蕾丝边。帽子上还佩戴了一个用白丝缎做的拉法耶特的徽章。

我永远都忘不了她坐在客厅里显得那么美丽动人,她的上端挂着一张前夫的照片,两边坐着斯陶勒太太和威廉姆太太,她们的姿态是那么优雅,整齐的衣着、富丽的花边,还有庄严的头巾,一切都显得那么完美。哎,现在我们可见不到那么标致的老太太了!”

“我认为我们有时候也会看到。”波莉狡黠地说道。

奶奶摇着头表示不承认,但显然她很高兴听到这样的恭维,因为她在这个年龄来说也算是美人儿了。

我们这帮女孩儿子们把整个房子用花装饰了起来,老库利先生送来一大篮子新衣服,乔准备了很多徽章,姑妈从老贝肯街的地窖里拿出来一些陈年老酒。

我那天穿的是一件白绿相间的外衣,头发盘得很高,衣服有着当时流行的大袖子和这双手套。

就这样过了一会儿,那位将军在市长的陪同下到了,噢,我可见到他了!一个穿着棉布裤子、蓝色长外衣的小老头,里面穿的是带褶边的衬衣,还拄着一根拐杖,因为他的腿瘸了。他一路微笑着并向两边的人敬礼,像个真正的法国人。

当他走进客厅时,三个老太太都站了起来,对他行了最高的礼。拉法耶特先生首先对着州长的遗像鞠了一躬,然后向州长的遗孀鞠躬,并吻了她的手。

他那样做简直太可笑了,因为姑妈手套的背面绣着拉法耶特先生的肖像,所以这位伟大的老绅士等于吻了一下自己的脸!

后来年轻的姑娘们也被叫去参见这位大人,这次侯爵为了避免再向自己敬礼,吻了这些姑娘们的脸颊。

是的,亲爱的孩子们,这儿就是那个可爱的老头儿向我敬礼的地方,直到现在我还感到很荣幸呢,因为他的确是一个勇敢的好男人,在我们困难的时候帮了很多忙。

他并没有停留太久,但我们已经很满足了。我们给他敬酒祝他长寿,同时也接受他的祝福,享受着他带给我们的荣誉。

当然大街上也挤满了人,大家都想在他离开的时候把他请到自己的家中去。但他并不愿意去,当这些事被安排好后,我们这些女孩儿们便开始向他身上撒鲜花,那些鲜花有花瓶里的、墙壁上的,甚至我们头上的花都拔出来了。

他对此很高兴,当我们跑着向他撒花,请求他以后再来的时候,他笑着向我们挥手。

那晚我们这些年轻人高兴得忘乎所以了,我都不记得自己是怎么回的家了。我只记得最后我们都把头伸出窗口看着那辆马车渐渐远去,后面拥挤的人群拼命地欢呼着。

上帝保佑啊,我现在还好像听见了那欢呼声呢,“拉法耶特先生万岁!市长先生万岁!麦考克夫人万岁!”又连呼了三声“波士顿万岁!”

说到这儿老太太都喘不过来气了,她的帽子也歪到了一边,眼镜也滑到了鼻尖上,她手中的编织物就更糟糕了,在她振臂欢呼拉“法耶特先生万岁”的时候已经被扔到了空中。女孩子们听完高兴地鼓起掌来,汤姆则更跟着欢呼起来,当他平静下来后说道:“拉法耶特先生真是个了不起的老家伙,我一直很喜欢他。”

“天啊!你那么称呼一位伟大的人多不尊敬啊!”奶奶对这个年轻的美国人的怠慢之言很是吃惊。

“不管怎么说他也是一位老家伙,为什么不能那么称呼呢?”汤姆问道,他认为那个词再合适不过了。

“你那时候戴的手套多奇怪啊!”芬妮插嘴道,她已经试着把那付尊贵的手套戴在自己手上了,但发现它有些紧。

“比现在的手套好多了,也便宜多了。”奶奶回答道,她是不放过任何为“从前的好日子”辩护的任何机会的。“你是当前奢侈的一族,我真不知道你将来会变成什么样子。好像我还保存着两封年轻姑娘写的信,一封写于1517年,另一封写于1868年。我想这两封信的差别肯定会逗乐你们的。”

找了一会儿,奶奶就拿出来了一个旧匣子,在里面挑选了一些信纸,读了下面的那封信。信是由安娜anneboleyn写的,那时安娜还没有嫁给亨利henryviii,而现在她已经是闻名遐迩的文物研究者了。信是这样写的:

亲爱的玛莉:

我来城里已经一个月了,但伦敦城里没有一件让我特别满意的事。我们早晨起得很晚,很少在六点钟以前起床,我们晚上睡得也很晚,至少要到十点钟才上床睡觉。我很讨厌这样的生活,如果不是因为我每天要在这里学很多东西,我早就不耐烦这里而回乡下去了。

昨天我妈妈又在齐普赛街Cheapside的商店里给我买了三套衣服,十四便士一尺呢,还要我去买一双新棉鞋,还得花三先令,因为我要去参加诺福克公爵家的舞会。

这种不规律的生活大大破坏了我的胃口,你知道在乡下我一顿早饭就能吃掉一磅咸肉,还能喝掉一大杯麦酒。可在伦敦我发现自己连以前的一半饭量也没有了,虽然每到午饭的时候我都饿得要命,因为这里所谓上等社会的午饭要到十二点才能吃的。

昨天晚上我在诺福克公爵家的热火炉旁玩了一会儿,萨瑞公爵也在那儿,他是一位优雅的年轻人,他还演唱了一首自己作曲的歌,好像叫“基尔代尔公爵的女儿”,那首歌受到了很多人的称赞。我的弟弟也跑过来偷偷地告诉我说那个杰拉尔丁就是萨瑞公爵口中的甜心,是当时最完美的女人。我也非常想见见她,因为听说她不但美丽,人品也很好。

我不在的日子里,那些鸡鹅鸭什么的都要拜托你帮我照顾了,可怜的小东西们!我在的时候都是自己喂它们的。如果玛格瑞为我织好了那双深红色毛纱的棒球手套,尽量早些给我邮寄过来吧!

再会,亲爱的玛莉,我马上要去做弥撒,你会很快得到我最诚挚的祝福。

安娜。

“六点钟以前就起床,十点睡觉还觉得晚!安娜的生活一定很老土、古板。早饭吃咸肉和喝麦酒,午饭要十二点钟才能吃,生活方式多么奇怪啊!”芬妮喊道,“萨瑞公爵和诺福克公爵听起来还不错,但是那热火炉、红棒球手套,还有三先令一双的皮鞋,听起来够吓人的。”

“我喜欢,”波莉很认真地说道,“我很高兴可怜的安娜在受苦之前还拥有过一些乐趣。什么时候我可以把那封信抄一遍吗?奶奶。”

“当然可以,亲爱的,我很乐意。这儿还有一封是一个时髦女郎第一次去伦敦后写给我的。这封信更适合你看,芬妮。”奶奶说完,又开始读许多年前那个姑娘眼中的伦敦生活。信上是这样说的:

我最亲爱的康斯坦西,在这里度过了三个月紧张刺激的狂欢生活我才挤出一点空闲时间给你写信,告诉你我的第一次伦敦之行是多么的令人愉快。习惯了国外的留学生活,刚来这里的确有些陌生的感觉,但很快我就适应了这里的一切,并觉得这一切都充满了魅力。

我们好像一下子投入到了欢乐的漩涡中,大脑中除了快乐什么也没有。更何况现在是这个季节中最好的时光,我们几乎每时每刻都在参加各种舞会、或是听音乐会、看歌剧演出、去教堂或者在家为那些活动做准备。我们常常一个晚上就参加两三场聚会,不到凌晨是很少回家的,所以我们自然要睡到第二天晌午才能起床了。这样一来我们就有很少的时间去逛街购物了,因为晚上八点要用晚餐,然后又一轮的午夜狂欢就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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