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多利亚正收拾盘子,似乎闻而不知其声。两个男人出去了,索默斯仍旧坐在他的椅子中,他此时的确在生气,生任何人和任何事的气:他天生来的,一恼怒发疯就显得十分英俊。他听到杰克酸溜溜的暗示了。他也知道维多利亚迷上了他:她决不拿爱当儿戏,因为她离旧的世界太远了,所以才会义无反顾。现在,她全然受着自己感情的驱使,全然着了魔。
她说话了,是那种女低音:“你不是生我的气吧,索默斯先生?”这时她是那么美,像个情窦初开的少女,又像个欲望强烈的美丽处女向一个旅人献身一样——以欲望之神的名义。这教索默斯不禁伸出手,指尖轻柔地抚着她滚烫的面颊,回答说:“我怎么也不会生你的气。你可是太迷人了。”
她看着他,黑黑的眼睛满含着光芒,那是献身的目光。他莞尔一笑,站了起来,顿觉四肢充盈。那一刻,是力量的一刻,他又一次感到他四肢充满了欲望,那欲望就如同力量一样。这些日子的愤懑似乎在这一刻了结了,就像一束文火最终升华为火焰。这并非是爱,只是强烈的欲望,他知道这一点。巴克斯神,狂欢的酒神,手持刀枪狂欢。她眼中闪着圣光,就是巴克斯,真正的巴克斯。杰克不会吃这酒神的醋。这团火,在烟消之后,是十分纯净的。他的手指尖可以感觉到她脸上火的柔美。
可是他那惯有的顽固劲儿又上来了。他几乎是不由自主地做了如下的决定,或许是恐惧使然。
“晚安。”他对她说,“杰克一会儿就要回来。你今晚看上去太美了。”
说完他回他自己的房里去了。关上门时,他在想是否仅仅是懦弱所致。名誉?就杰克来说,没这个必要,这很明显。那哈丽叶呢?她是那样一个诚实的女人。她会懂,凭她的感觉,名誉的败坏木在于行动而在于欲望。同样对她来说,名誉并不在于信守诺言,而在于诚实地追随一种真正的感情。在此,他用不着考虑什么名誉那又怎么样?为什么不在属于神圣的巴克斯的那一刻,去追随那火焰?如果生命就是这样,为什么不呢?或许全是旧的道德习惯使然?毋宁说是恐惧或杰克所说的那种自我承诺。可能只是因为这个。那一刻是维多利亚的癫狂时刻,她癫狂时就是这样一副巴克斯的神情。
维多利亚就是维多利亚。既然如此,为什么拒绝?
异教徒的方式,众多的神,不同的祈祷,巴克斯神一个个神圣的时刻。还有别的神的时刻:宙斯和赫拉,阿瑞斯和阿芙罗狄蒂,所有伟大的神的机遇。为什么不去了解所有的神的机遇:从赫拉的最重要机遇到白驹过隙般的爱奥或勒达或加尼美迪的瞬间机遇?一个男人难道不应该了解这一切吗?特别是巴克斯神那堂皇、旋风、如刀如戟的一个个瞬间机遇?一个男人为什么不抓住这样的瞬间契机,一旦遇上为什么不抓住?
可在他内心深处,他仍旧是个固执的清教徒。而他灵魂深处则一片漆黑,一片阴郁,十分不屑。那些所谓的时刻早就稔熟在心了,一想起来就厌倦。那些欲火令他难以面对,更不会教他行动。这些对他来说形同乌有。有一扇斜坡通向冥国,通向一片广漠、神圣的阳物黑暗世界。在那里,你会像身陷埃及的那黑暗世界一样,被至高无上的神拥抱。要么去那儿,要么就无处可投身。他再也不要想象那些神了。
他在沉思中不经意地转过身,听到杰克回来的声音。随之他开始假寐。在澳洲他一直难得睡个好觉,似乎是土着人的魔魂在他睡着时潜入了他体内,把他旧的体格全然破坏了。睡眠对他来说成了一种痛苦,还没完没了地做梦。这天夜里,他刚做了一个颇为生动的小梦,便醒了。一梦就醒,速度之快亦教他恼火。而在家时,他是不到黎明时分不做梦的。
那个梦不过如此:他站在“咕咕宅”的起居室中,弯着腰在干点什么小事,或许就是在折上报纸吧,上床前整理整理屋子而已。这时他感到胳膊有点刺痛,随之听到身后一个男人调侃笑谈。似乎他也看到了这个人的脸——一个陌生人,一个粗粗拉拉壮壮实实的澳洲男人。这时他不无恐惧地意识到:“他们在我头上套了一条麻袋,缚紧了我的胳膊,让我蒙在黑暗中动弹不得。他们趁机从卧室里偷走我那只棕色的小包,那包里可是装着我们全部的钱财啊。”紧迫的现实令他震惊,他要挣扎着从睡梦中醒来,不过,好半晌他也弄不清这样的事实,诸如:“我并非置身‘咕咕宅’中。我并非在马伦宾比。我是在悉尼的威叶沃克,考尔科特夫妇就在隔壁。”良久,他真的醒了。不过,如果那种事真的发生过了,那大概也只是梦中才有的事,很难真的发生在他身上。
翌日一早,他们就动身回南海岸了。杰克颇为调侃地对索默斯说:“你们是不是跟我们处得不怎么愉快呀?”
索默斯沉吟片刻才回答:“我对我自己不是也不满意吗?”
“这年头,别太较真儿了。”杰克说。
“可能我是非较真不可的。”
“可你知道,你不可能让一切都完完美美地等着你去享有。要学会游泳,就得先淹上几回,呛几口水才行。”
“怎么个挨淹呛水?”
“还不懂?我觉得你是想做什么事之前先要十拿九稳,全明白了再做。可有些事是不可能这样的。你得先一头扎进去,就像把狗扔进水里一样。”
索默斯对这番话十分不以为然,心中悻悻然。这是他们遇上的头一个真正的冬日。悉尼的清晨,寒雾弥漫,湿雾欲滴。山里——蓝山山脉中一定会下雪的。可是雾幕撩起后,蒙蒙细雨也收起了雨丝,淡黄的阳光如水流泻。
哈丽叶在火车上不得不跟同行的旅客交谈,因为洛瓦特此时情绪十分不佳。这是个红胡子的威尔士人,淡蓝色的目光中透着些许哀怨,似乎一切都是那么不尽人意,总觉得自己怀才不遇的样子。他说他的名字叫伊文斯,开着一间百货店,在澳洲已经住了十六年了。
“这儿夏天热吗?”哈丽叶问,“我猜挺热的吧?”
“是的,”他说,“极热。我记得有一阵子下午两点就上床躺着,热得不能动弹。热得让人顶不住,太热。”
哈丽叶在印度尝过酷热的滋味儿,信他的话。
“你认为要很久才能适应这个国家吗?”她随后又问。
“嗯,我想得四五年工夫你的血才能变稀点儿。少于两年都免谈。”
“四五年!”哈丽叶重复道。但她脑子里这时想的是这句“让你的血变稀”。变稀!真叫怪!洛瓦特也听到了这句话。而他的血则很难变稀。很明显,他要在这国家呆下去,还要熬上四个年头才能适应。那,如果血真变稀了,又会怎么样?他看看伊文斯先生:苍白的尖鼻子,红头发,淡蓝色的目光中透着哀怨。伊文斯先生似乎同“旧世界”来的人聊起来很感愉快。“你们是旧世界来的?”这是个不可避免的问题。血变稀后教他看上去缺了点什么。可他绝不要再回威尔士。哦,不,绝不再回去。
“到了这儿,咱的血比在旧世界时稀了。”澳大利亚人似乎把这当成了一个科学说法。理查德觉得,他不想让他的血变稀以适应澳洲的制度。可到了晚上,入睡之后,毫无疑问这种新陈代谢会迅速疯狂地进行。
黄昏时分,索默斯和哈丽叶回到“咕咕宅”,天上飘起了小雨。
哈丽叶一脚迈进门,着实松了口气。
“噗!”她长出一口气道,“谢天谢地,总算回来了。”她四下看看,便去整理沙发上的小垫子。前几天为了除尘,他们把这些垫子很是抽打了一番。
索默斯则来到草坪边上,这儿靠海近些。海水正呼啸着,一排排浪头涌动着,浪并不太高,却是长长的,一波接一波汹涌翻滚。天空灰蒙蒙的,海天之间扯起了一道道昏暗的雨幕。而在南边,正有一片黑鸦鸦的雨幕随风袭来。栈桥尽头,风浪之中,一条长长的满载运煤船正随波颠簸,要挣脱缆绳漂走了。可那海浪实在绵长,水流过于汹涌湍急,使得这条船难以调头离岸。
无色阴沉,可大海相比之下却显得白亮,只是色调颇冷。浪涛呈现为黄绿色,泛着白沫。一排浪头一般会泛起三道白沫来,前赴后继地随海浪翻卷而来,而有时也会有四道泡沫。绵长的浪涛拍打着海岸。海岸上景象荒凉一片:浪潮退下后,沙岸裸露出湿漉漉的陡壁来。
礁石让雨水冲刷着。那矮爬爬、狭长的黑色汽船仍旧在风雨中飘摇,远看影影绰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