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河北、河东路宣抚司奏:“近据都统制王渊捉获溃败使臣,已管押赴宣抚副使刘韐军前交割,依军法施行外,访闻尚有未曾出首将佐、使臣。”诏:“限今指挥到日更与展限十日,许令于所在州军出首,仍依元降指挥免罪,特与支破递马驿券,疾速发赴军前自效,候立功日优加推赏。如再限满日更不首身,当取见职名重赏购捕,定行军法。仍多出榜示谕。”
二年四月,诏:“访闻诸处溃散军人啸聚作过,将百姓强刺充军,驱虏随行使唤,遇敌使前,害枉良民。其令有司榜谕:被虏强刺之人许以自陈,给据各令归业。愿充军者,随等杖刺填禁、厢军,依条支给例物。”又诏:“昨逃亡班直、诸军,虽已降指挥抚谕,并与免罪,发归元处。其管押兵官未有指挥,可候指挥到,许于所在官司自陈,亦与免罪。”
建炎初,招募多西北之人,其后令诸路州、军、砦或三衙招募,或选刺三衙军中子弟,或从诸郡选刺中军子弟解发。复诏沧、滨及江、淮沿流州军,募善没水经时伏藏者,以五千为额。神武右军统制张俊言:“牙军多招集乌合之众,拟上等改刺胜捷,次等刺振华、振武,庶得部分归一训练为便。”诏两浙、江东,除江阴军,各募水军二百人。
绍兴元年,广东帅臣言:“本路将兵元五千二百,见千三百十九。今拟将官驻扎诸军洎本路州军,以十分为率,各招其半。”
二年,累降令行在诸军,毋互相招收,及将别军人拘执,违者行军法。
四年,诏:“所招河北人充河北振武,余人刺陕西振华指挥。沿江招置水军,备战舰,募东南谙水者充,每指挥以五百为额。”
十年,诏三京路招抚处置使司招效用军兵万人,内招使臣二千员。
十五年,福建安抚莫将言:“汀、漳、泉、建四州,与广东、江西接壤。比年寇盗剽劫居民,土豪备私钱集社户,防捍有劳,有司不为上闻推恩,破家无所依归,势必从贼。官军不习山险,且瘴疠侵加,不能穷追,管属良民悉转为盗。请委四州守臣,募此游手无归勇健之人,各收千人,仍以效用为名,足可备用,实永久利。”诏令张渊同措置。
二十四年,殿前都指挥使杨存中言:“旧制,在京所管捧日、天武、拱圣、骁骑、骁胜、宁朔、神骑、神勇、宣武、虎翼、广勇诸指挥禁军内,捧日、天武依条升拣扈卫诸班直,拱圣、神勇以下升拣捧日、天武,除逃亡有故,仅千九百人。请于今年分定月内招千人。”
二十七年,杨存中奉旨,三衙所招效用兵令住招。今阙六千七百二十六人,若不招填,兵数日损。诏本司来年正月为始,依旧招募。
隆兴元年,步军司郭振言:“本司在京日军额三万九千五百,今行在仅千二百一十九。”诏招填千七百八十一人,以三千为额,刺充神卫,虎翼,飞山、床子弩雄武等指挥。
乾道七年,马军司王友直言:“见管战马二千七百余,止有傔马六百余人,请招傔兵千五百,并充雄威。”诏招千人,刺“步傔”二字。步军司吴挺言:“步司五军,额二万五千,见阙三千六百。”诏令招填。
淳熙十六年,殿前副都指挥郭钧言:“淳熙五年住招兵,今逾十载,战队合用火分傔兵阙。”诏招千人。
绍熙二年,诏步军司招军千人。
庆元元年,诏楚州招到二百六十一人补弩手、效用。五年,诏给降度牒付金州都统,招填阙额并拣汰兵,照绍熙初年令,自五尺四寸至五尺六寸三等招收。
开禧元年,兴元都统秦世辅言:“本司军多阙额,绍兴之末,管二万九千余人。乾道三年,立额二万七千,今二万五千四百,差戍、官占实万一百四十三人,点阅所部,堪披带人仅六百二十七。请从本司酌绍兴额招刺。”参知政事蒋芾言:“在内诸军,每月逃亡不下四百人,若权住招一年半,俟财用稍足招强壮,不惟省费,又得兵精。且南渡以来兵籍之数,绍兴十二年二十一万四千五百余人,二十三年二十五万四千五百四十人,三十年三十一万八千一百三十八人,乾道三年三十二万三千三百一人,只比二十三年,已增六万九千六十一人,如此何缘财用有余?”
宝庆二年,知武冈军吴愈言:“禁卫兵所以重根本、威外夷,太祖聚天下精兵在京者十余万,州郡亦十余万。嘉定十五年,三卫马步诸军凡七万余,阙旧额三万,若以川蜀、荆襄、两淮屯戍较之,奚啻数倍于禁卫?宜遵旧制,择州郡禁兵补禁卫阙,州郡阙额帅守招填。”
绍定四年,臣僚言:“州郡有禁卒,有壮城,有厢军,有土兵,一州之财自足以给一州之兵。比年尺籍多虚,月招岁补,悉成文具。盖州郡吝养兵之费,所招无二三,逃亡已六七。宜申严帅臣,应郡守到罢,具兵额若干、逃故若干、招填若干、考其数而黜陟之。”
宝祐间,州郡阙守,承摄者遣令招刺,不询材武,务盗帑储。
咸淳季年,边报日闻,召募尤急,官降钱甚优厚。强刺平民,非无法禁。所司莫能体上意,执民为兵。或甘言诳诱,或诈名贾舟,候负贩者群至,辄载之去;或购航船人,全船疾趋所隶;或令军妇冶容诱于路,尽涅刺之。由是野无耕人,途无商旅,往往聚丁壮数十,而后敢入市。民有被执而赴水火者,有自断指臂以求免者,有与军人抗而杀伤者,无赖乘机假名为扰。
九年,贾似道疏云:“景定元年迄今,节次招军凡二十三万三千有奇,除填额,创招者九万五千,近又招五万,谓之无兵不可。”十年,汪立信书抵贾似道陈三策,一谓:“内地何用多兵,宜悉抽以过江,可行六十万矣。盖兵不贵多,贵乎训练之有素。苟不堪受甲,徒取充数,将焉用之!”
考之旧制,凡军有阙额即招填。熙宁、元丰讲求民兵之政,于是募兵浸减,而三衙多虚籍。至于靖康,禁卫弱矣。中兴复用招募。立等杖,选勇壮,核人才,验虚实,审刺之法虽在诸屯,而已招者兵籍悉总于枢府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