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宗选用庶僚,皆得引对,观其敷纳可采者超擢之。复虑因缘矫饰,徼幸冒进,乃诏:“应临轩所选官吏,并送中书门下,考其履历,审取进止。”旧制,州县官南曹判成,流内铨注拟,其职事官中书除授。然而历任功过,须经南曹考验,遂令幕府官罢任,并归铨曹,其特除拜者听朝旨。又诏:“狱官关系尤重,新及第人为司理参军,固未精习,令长吏察视,不胜任者,奏,判、司、簿、尉对易其官。”

淳化四年,选人以南郊赦免选,悉集京师。帝曰:“并放选,则负罪者幸矣,无罪者何以劝?”乃令经停殿者守常选。又诏:“司理、司法参军在任有犯,遇赦及书下考者,止与免选,更勿超资。”工部郎中张知白上言:“唐李峤尝云:“安人之方,须择郡守。朝廷重内官,轻外任,望于台阁选贤良分典大州,共康庶绩。‘凤阁待郎韦嗣立因而请行,遂以本官出领郡。今江、浙州郡,方切择人,臣虽不肖,愿继前脩。“帝曰:“知白请重亲民之官,良可嘉也。“然不允其请。

淳化以前,资叙未一,及是始定迁秩之制:凡制举、进士、《九经》出身者,校书郎、正字、寺监主簿、助教并转大理评事,评事转本寺丞,任太祝、奉礼郎者转诸寺监丞,诸寺监丞转著作佐郎,或特迁太子中允、秘书郎;由大理寺丞转殿中丞,由著作佐郎转秘书监丞,资浅者或著作郎,优迁者为太常丞;由太子中允、秘书郎转太常丞,三丞、著作皆迁太常博士,转屯田员外郎,优者为礼部、工部、祠部、主客;由屯田转都官,优者为户部、刑部、度支、金部;由都官转职方,优者为吏部、兵部、司封、司勋;其转郎中亦如之。左右司员外郎,太平兴国中有之,后罕除者。左右司郎中,惟待制以上当为少卿者即为之。由前行郎中转太常少卿、秘书少监,由此二官转右谏议大夫或秘书监、光禄卿;谏议转给事中,资浅者或右转左;给事中转工部、礼部侍郎,至兵部、吏部转左右丞,由左右丞转尚书。自侍郎以上,或历曹,或超曹,皆系特旨。

诸科及无出身者,校书郎、正字、寺监主簿、助教并转太祝、奉礼郎,太祝、奉礼郎转大理评事,评事转诸寺监丞,诸寺监丞转大理寺丞,大理寺丞转中舍,优者为左右赞善,资浅者为洗马。由幕职为著作佐郎者转太子中允。由中允、赞善、中舍、洗马皆转殿中丞,殿中丞转国子博士,旧除《五经》者,至《春秋》博士则转国子博士,后罕除。

由国子博士转虞部员外郎,优者为膳部;由虞部转比部,优者为仓部;由比部转驾部,优者为考功;或由水部转司门,司门转库部;为郎中亦如之。至前行郎中转少卿、监,或一转,或二三转,即为诸寺大卿、监,自大卿、监特恩奖擢,或入给谏焉。

其为台省官,则正言、监察比太常博士,殿中、司谏比后行员外郎,起居、侍御史比中行员外郎;起居转兵部、吏部员外郎,侍御史转职方员外郎,优者为兵部、司封、知制诰;由正言以上至郎中,皆叙迁两资,中行郎中为左右司郎中,若非次酬劳,有迁三资或止一资者;至左右司郎中为知制诰若翰林学士者,迁中书舍人,旧亦有自前行郎中除者,后兵、吏部止迁谏议。

由中书舍人转礼部以上侍郎,入丞、郎即越一资以上。内职、学士、待制亦如之。

御史中丞由谏议转者迁工部侍郎,由给事转者迁礼部侍郎,由丞、郎改者约本资焉。

其学官,司业视少卿,祭酒视大卿。其法官,大理正视中允、赞善。凡正言、监察以上,皆特恩或被举方除。其任馆阁、三司、王府职事,开封府判官、推官,江淮发运、诸路转运使、提点刑狱,皆得优迁,或以勤效特奖者亦如之。两制、龙图阁、三馆皆不带御史台官,枢密直学士、三司副使皆不带御史台官及两省官,待制以上不带少卿、监。

其内职,自借职以上皆循资而迁,至东头供奉官者转阁门祗候,阁门祗候转内殿崇班,崇班转承制,承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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