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拾取乘矢,揖,皆左还,南面揖,皆少进,当楅南,皆左还,北面,搢三挟一个。楅南,乡当楅之位。

[疏]“既拾”至“一个”。○注“楅南”至“之位”。○释曰:云“楅南,乡当楅之位”者,上云进当楅北面揖,今至此位,皆还北面也。

揖,皆左还,上射於右。上射转居右,便其反位也。下射左还,少南行,乃西面。

[疏]“揖皆”至“於右”。○注“上射”至“西面”。○释曰:云“上射转居右,便其反位也”者,此决射时升降,上射皆居左。彼自堂西,不复庭位故也。此复庭位,故上射转在右,是以郑云便其反位也。云“下射左还,少南行,乃西面”者,以其初北面时,东西相当,今西行,宜并,故下射少南行,乃西面取并行故也。

与进者相左,相揖,反位。相左皆由进者之北。

[疏]“与进”至“反位”。○注“相左”至“之北”。○释曰:云“由进者之北”者,以其进取矢者东行,此则西行,由进者之北则得相左也。

三耦拾取矢,亦如之。后者遂取诱射之矢,兼乘矢而取之,以授有司于西方,而后反位。取诱射之矢,挟五个,弟子逆受於东面位之后。

[疏]“三耦”至“反位”。○注“取诱”至“之后”。○释曰:云“三耦拾取矢亦如之”者,上云三耦之中,上耦外而言之。云“取诱射之矢,挟五个”者,以其前拾取矢皆进三挟一个,乃反位。此则先取四矢,亦搢三挟一个,乃并取诱射四矢,兼挟之,故五个也。云“弟子逆受於东面位之后”者,弟子即纳射器者,因留主授受於堂西西方,今见下耦将司射矢来向位,仍西面,弟子即往逆受之讫,下射乃反东面,故云“授有司于西方而后反位”,谓反向东面位,是以郑亦云“弟子逆受於东面位之后”也。

众宾未拾取矢,皆袒、决、遂,执弓,搢三挟一个,由堂西进,继三耦之南而立,东面,北上,大夫之耦为上。未犹不也。众宾不拾者,未射,无楅上矢也。言此者,嫌众宾三耦同伦,初时有射者,后乃射有拾取矢,礼也。

[疏]“众宾”至“为上”。○注“未犹”至“礼也”。○释曰:云“未犹不也”者,若言未,谓此第一番初时,未有拾取矢,礼以其第一番唯有三耦射,无宾射法,不得云未。是以转为不以其全,不拾取矢也。云“言此者,嫌众宾三耦同伦,初时有射”者,此解经云众宾不拾之意有此嫌,故明之。云“后乃射有拾取矢,礼也”者,据第三番众宾乃射,自然有楅上拾取矢礼,后文见之也。

司射作射如初,一耦揖升如初。司马命去侯,获者许诺。司马降,释弓反位。司射犹挟一个,去扑,与司马交于阶前,升,请释获于宾。犹,有故之辞。司射既诱射,恒执弓挟矢以掌射事,备尚未知,当教之也。今三耦卒射,众足以知之矣。犹挟之者,君子不必也。

[疏]“司射”至“于宾”。○注“犹有”至“必也”。○释曰:自此尽“共而俟”,论第二番射之事。案《大射》第二番射,司马命去侯云如初。此司马命去侯,不言如初者,此臣礼,威仪省。司马初命去侯时,获者许诺,声不绝,以至于乏。再番、三番命去侯,获者直许诺,无不绝声,故不言如初。《大射》君礼,威仪多,故第二番与前同,获者以宫商趋之,故言如初。於第三番礼杀,复不以宫商,直许诺,又不得言如初。云“今三耦卒射,众足以知之矣。犹挟矢者,君子不必也”者,三耦教射者,三耦卒射,众宾足知射礼,犹挟矢教之者,君子不必也者。案《论语》孔子云君子“无必、无固、无我”,以不必即知,故仍教之。

宾许,降,搢扑,西面立于所设中之东,北面命释获者设中,遂视之。视之,当教之。

[疏]“宾许”至“视之”。○注“视之当教之”。○释曰:云“当教之”者,谓教其释筭,安置左右,及数筭告胜负之事,亦教之也。

释获者执鹿中,一人执筭以从之。鹿中,谓射於谢也,於庠当兕中。

[疏]“释获”至“从之”。○注“鹿中”至“兕中”。○释曰:以州长是士,射于榭;乡大夫是大夫,为之射于庠。下记云“士则鹿中,大夫兕中”,故云“鹿中谓射於榭也,於庠当兕中也”。

释获者坐设中,南当楅,西当西序,东面,兴受筭,坐实八筭于中,横委其馀于中西,南末。兴,共而俟。兴还北面受筭,反东面实之。

[疏]“释获”至“而俟”。○注“兴还”至“实之”。○释曰:云“设中,南当楅”,南北节,西当西序,东西节。云“兴还北面受筭,反东面实之”者,以其所纳射器皆在堂西,执中与筭,皆从堂西来,向西序之南,南面,执中者既东面坐,设讫,兴,还向北面受筭,回向东面实之也。

司射遂进,由堂下,北面命曰:“不贯不释。”贯犹中也。不中正不释筭也。古文贯作关。

[疏]“司射”至“不释”。○注“贯犹”至“作关”。○释曰:言“不贯”者,以其以布为侯,故中者贯穿布侯,故以中为贯也。是以郑云贯犹中也。中则贯也。

上射揖。司射退反位。释获者坐取中之八筭,改实八筭于中,兴,执而俟。执所取筭。

[疏]“上射”至“而俟”。○注“执所取筭”。○释曰:八筭者,人四矢,一耦八矢。虽不知中否,要须一矢则一筭,改实八筭,拟后来者用之。

乃射。若中,则释获者坐而释获,每一个释一筭。上射於右,下射於左,若有馀筭,则反委之。委馀筭,礼尚异也。委之,合於中西。

[疏]“乃射”至“委之”。○注“委馀”至“中西”。○释曰:云“上射於右,下射於左”者,以释筭者东面为正,依投壶礼,宾党於右,主党於左,是以上射於右,宾党也;下射於左,主党也。云“委馀筭,礼尚异也”者,手中馀筭未知有几,不可尽中所有,馀亦得於后释,要委馀於地,别取中内八筭者,礼尚异,故不用馀者。云“委之,合於中西”者,筭法多少视射人多少不定,要横委其馀於中西,手中馀者与之合也。

又取中之八筭,改实八筭于中,兴,执而俟。三耦卒射。

宾、主人、大夫揖,皆由其阶降,揖。主人堂东袒、决、遂,执弓,搢三挟一年。宾於堂西亦如之。皆由其阶,阶下揖,升堂揖。主人为下射,皆当其物,北面揖,及物揖,乃射。卒,南面揖,皆由其阶,阶上揖,降阶揖。宾序西,主人序东,皆释弓,说决、拾,袭,反位,升,及阶揖,升堂揖,皆就席。或言堂,或言序,亦为庠谢互言也。宾主人射,大夫止於堂西。

[疏]“又取”至“就席”。○注“或言”至“堂西”。○释曰:上云“榭则钩楹内”,谓射於榭者也;“堂则由楹外”,谓射於庠者也。此当有乡大夫射於庠,亦有州长射於序,故互见其义。互言者,今袒、决、遂,则言堂东西,见在庠,在榭亦然。释弓说决、拾,则言序东、序西,序则榭也,在庠亦然。故言互言之,周公省文,欲两见之也。云“大夫止於堂西”者,上宾、主人、大夫俱降,无堂西之文,下云大夫袒、决、遂,就其耦,故知此时止於堂西,故记云“大夫降,立于堂西以俟射”也。

大夫袒、决、遂,执弓,搢三挟一个,由堂西出于司射之西,就其耦。大夫为下射,揖进,耦少退。揖如三耦。及阶,耦先升。卒射,揖如升射,耦先降。降阶,耦少退。皆释弓于堂西,袭。耦遂止于堂西,大夫升就席。耦於庭,不并行,尊大夫也。在堂如上射之仪,近其事,得申。

[疏]“大夫”至“就席”。○注“耦於”至“得申”。○释曰:言“在堂如上射之仪”者,谓耦先升,是如上射身先升法,以其近射事,故得申也。

众宾继射,释获皆如初。司射所作,唯上耦。於是言唯上耦者,嫌宾、主人射亦作之。《大射》三耦卒射,司射请于公及宾。

[疏]“众宾”至“上耦”。○注“於是”至“及宾”。○释曰:云“於是言唯上耦者,嫌宾、主人射亦作之”,郑言此者,若二耦射,下即言所作唯上耦,则宾、主人射作之未可知,故於众宾射讫乃言此,明宾、主射不作可知,故於此乃言“所作唯上耦”,明除宾、主矣。故郑云:“於是言唯上耦,嫌宾主射亦作之。”引《大射》者,公尊,公与宾射,不作直请,记云:“宾、主人射,则司射摈升降。”是虽不作,犹为摈相之,但不请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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