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正义曰:上六阴盛,似阳,为嫌纯阴非阳,故称“龙”以明之。
犹未离其类也,犹未失其阴类,为阳所灭。故称“血”焉。犹与阳战而相伤,故称血。
[疏]正义曰:言上六虽阴盛似阳,然犹未能离其阳类,故为阳所伤而见成也。
夫玄黄者天地之杂也,天玄而地黄。
[疏]正义曰:释“其血玄黄”之义。庄氏云:“上六之爻,兼有天地杂气,所以上六被伤,‘其血玄黄’也。天色玄,地色黄,故血有天地之色。”今辅嗣注云“犹与阳战而相伤”,是言阴阳俱伤也。恐庄氏之言,非王之本意,今所不取也。
震下坎上。屯:元、亨、利、贞。刚柔始交,是以“屯”也。不交则否,故屯乃大亨也。大亨则无险,故“利贞”。
[疏]正义曰:屯,难也。刚柔始交而难生,初相逢遇,故云“屯,难也”。以阴阳始交而为难,因难物始大通,故“元亨”也。万物大亨,乃得利益而贞正,故“利贞”也。但“屯”之四德,劣於“乾”之四德,故屯乃元亨,亨乃利贞。“乾”之四德,无所不包。此即“勿用有攸往”,又别言“利建侯”,不如乾之无所不利。此已上说“屯”之自然之四德,圣人当法之。
勿用有攸往,往,益“屯”也。利建侯。得王则定。
[疏]正义曰:“勿用有攸往,利建侯”者,以其屯难之世,世道初创,其物未宁,故宜“利建侯”以宁之。此二句释人事也。
《彖》曰:屯,刚柔始交而难生,动乎险中,大亨贞。始於险难,至於大亨,而后全正,故曰“屯,元亨利贞”。
[疏]“彖曰”至“大亨贞”。○正义曰:“屯,刚柔始交而难生”者,此一句释屯之名,以刚柔二气始欲相交,未相通感,情意未得,故“难生”也。若刚柔已交之后,物皆通泰,非复难也。唯初始交时而有难,故云“刚柔始交而难生”。“动乎险中,大亨贞”者,此释四德也。坎为险,震为动,震在坎下,是动於险中。初动险中,故屯难动而不已;将出於险,故得“大亨贞”也。大亨即元亨也,不言“利”者,利属於贞,故直言“大亨贞”。
雷雨之动满盈。雷雨之动,乃得满盈,皆刚柔始交之所为。
[疏]“雷雨之动满盈”。○正义曰:周氏云:“此一句覆释亨也”。但屯有二义,一难也,一盈也。上既以刚柔始交释屯难也,此又以雷雨二象解盈也。言雷雨二气,初相交动,以生养万物,故得满盈,即是亨之义也。覆释“亨”者,以屯难之世不宜亨通,恐亨义难晓,故特释之。此己下说屯之自然之象也。○注“雷雨之动乃得满盈”。○正义曰:“雷雨之动,乃得满盈”者,周氏、褚氏云:“释亨也,万物盈满则亨通也”。“皆刚柔始交之所为”者,雷雨之动,亦阴阳始交也。万物盈满,亦阴阳而致之,故云“皆刚柔始交之所为”也。若取屯难,则坎为险,则上云“动乎险中”是也。若取亨通,则坎为雨,震为动,此云“雷雨之动”是也。随义而取象,其义不一。
天造草昧,宜建侯而不宁。“屯”体不宁,故利“建侯”也。“屯”者,天地造始之时也,造物之始,始於冥昧,故曰“草昧”也。处造始之时,所宜之善,莫善“建侯”也。
[疏]“天造草昧至不宁”。○正义曰:释“利建侯”也。草谓草创,昧谓冥昧,言天造万物於草创之始,如在冥昧之时也。于此草昧之时,王者当法此屯卦,宜建立诸侯以抚恤万方之物,而不得安居于事。此二句以人事释“屯”之义。○注“屯体不宁”。○正义曰:“屯体不宁”者,以此屯邅险难,其体不宁,故“宜建侯”也。“造物之始,始於冥昧”者,“造物之始”,即天造草昧也。草谓草创初始之义,“始於冥昧”者,言物之初造,其形未著,其体未彰,故在幽冥闇昧也。
《象》曰:云雷屯,君子以经纶。君子经纶之时。
[疏]正义曰:“经”谓经纬,“纶”谓纲纶,言君子法此屯象有为之时,以经纶天下,约束於物,故云“君子以经纶”也。姚信云:“纶谓纲也,以织综经纬。”此君子之事,非其义也。刘表、郑玄云“以纶为沦字”,非王本意也。
初九:磐桓,利居贞,利建侯。处屯之初,动则难生,不可以进,故“磐桓”也。处此时也,其利安在?不唯居贞建侯乎?夫息乱以静,守静以侯,安民在正,弘正在谦。屯难之世,阴求於阳,弱求於强,民思其主之时也。初处其首而又下焉。爻备斯义,宜其得民也。
[疏]“初九”至“利建侯”。○正义曰:磐桓,不进之貌。处屯之初,动即难生,故“磐桓”也。不可进,唯宜利居处贞正,亦宜建立诸侯。○注“息乱以静”至“得民也”。○正义曰:“息乱以静”者,解“利居贞”也。“守静以侯”者,解“利建侯”也。“安民在正”者,解“贞”也。“弘正在谦”者,取象其“以贵下贱”也。言弘大此屯,正在於谦也。“阴求於阳,弱求於强”者,解“大得民”也。
《象》曰:虽“磐桓”,志行正也。不可以进,故“磐桓”也。非为宴安弃成务也,故“虽磐桓,志行正也”。
[疏]“《象》曰”至“志行正也”。○正义曰:言初九虽磐桓不进,非苟求宴安,志欲以静息乱,故居处贞也。非是苟贪逸乐,唯志行守正也。○注“非为宴安弃成务”。○正义曰:“非为宴安弃成务”者,言巳止为前进有难,故磐桓且住,非是苟求宴安,弃此所成之务而不为也。言身虽住,但欲以静息乱也。
以贵下贱,大得民也。阳贵而阴贱也。
[疏]正义曰:贵谓阳也,贱谓阴也。言初九之阳在三阴之下,是“以贵下贱”。屯难之世,民思其主之时,既能“以贵下贱”,所以大得民心也。
六二:屯如邅如,乘马班如,匪寇婚媾。女子贞不字,十年乃字。志在乎“五”,不从於初。屯难之时,正道未行,与初相近而不相得,困於侵害,故屯邅。“屯”时方屯难,正道未通,涉远而行,难可以进,故曰:“乘马班如”也。寇谓初也。无“初”之难,则与“五”婚矣,故曰“匪寇婚媾”也。“志在於五”,不从於初,故曰“女子贞不字”也。屯难之世,势不过十年者也。十年则反常,反常则本志斯获矣。故曰“十年乃字”。
[疏]“六二”至“十年乃字”。○正义曰:“屯如邅如”者,屯是屯难,邅是邅回,如是语辞也。言六二欲应於九五,即畏初九逼之,不敢前进,故“屯如邅如”也。“乘马班如”者,《子夏传》云:“班如者,谓相牵不进也”。马季长云:“班,班旋不进也”。言二欲乘马往適於五,正道未通,故班旋而不进也。“匪寇婚媾”者,寇谓初也,言二非有初九与巳作寇害,则得其五为婚媾矣。马季长云:“重婚曰媾。”郑玄云:“媾犹会也。”“女子贞不字”者,贞,正也,女子,谓六二也,女子以守贞正,不受初九之爱,“字”训爱也。“十年乃字”者,十年难息之后,即初不害巳也。乃得往適於五,受五之字爱。十者数之极,数极则变,故云“十年”也。
《象》曰:六二之难,乘刚也。十年乃字,反常也。
[疏]正义曰:“六二之难,乘刚也”者,释所以“屯如邅如”也。有畏难者,以其乘陵初刚,不肯从之,故有难也。“十年乃字,反常”者,谓十年之后,屯难止息,得“反常”者,谓反常道,即二適于五,是其得常也。巳前有难,不得行常,十年难息,得反归於常以適五也。此爻因六二之象,以明女子婚媾之事,即其馀人事,亦当法此。犹如有人逼近於强,虽远有外应,未敢苟进,被近者所陵,经夕之后,乃得与应相合。是知万事皆象於此,非唯男女而巳。诸爻所云阴阳、男女之象,义皆仿於此。
六三:即鹿无虞,惟入于林中。君子几,不如舍,往吝。三既近五而无寇难,四虽比五,其志在初,不妨已路,可以进而无屯邅也。见路之易,不揆其志,五应在二,往必不纳,何异无虞以从禽乎?虽见其禽而无其虞,徒入于林中,其可获乎?几,辞也。夫君子之动,岂取恨辱哉!故不如舍,“往吝,穷也”。
[疏]“六三”至“舍往吝”。○正义曰:“即鹿无虞”者,即,就也。虞谓虞官,如人之田猎,欲从就於鹿,当有虞官助已,商度形势可否,乃始得鹿,若无虞官,即虚入于林木之中,必不得虞,故云“唯入于林中”。此是假物为喻。今六三欲往从五,如就鹿也。五自应二,今乃不自揆度彼五之情纳已以否,是“无虞”也。即徒往向五,五所不纳,是徒入于林中。“君子几,不如舍”者,几,辞也。夫君子之动,自知可否,岂取恨辱哉!见此形势,即不如休舍也。言六三不如舍此求五之心勿往也。“往吝”者,若往求五,即有悔吝也。○注“见路之易,不揆其志”。○正义曰:“见路之易,不揆其志”者,三虽比四,四不害已,身夫屯邅,是路之平易,即意欲向五而不预先揆度五之情意纳已以否,是“无虞”也。猎人先遣虞官商度鹿之所有,犹若三欲適五,先遣人测度五之情意。几为语辞,不为义也。知此“几”不为事之几微,凡“几微”者,乃从无向有,其事未见,乃为“几”也。今“即鹿无虞”,是巳成之事,事巳显者,故不得为几微之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