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乘俱舍宗、立一切法为七十五、摄耿五类。
○第一、色法十一。一五根。眼根
耳根
鼻根此五法能发识取境
舌根、故名根。
身根五根五境。有质碍之用、故名色。
二五境。色境
声境
香境此五法能为五根所
味境对之境、故名境。
触境
三无表色。依身口发动之善恶二业、生于身内之——无表色、自体无质碍之用。以存于
一种无形色法、感苦乐果之业因也。质碍之四大为因而生、故亦名色。
○第二心法一。“于根境相对之时、依根而生、能准备金知境界之总作用也。是从于所依之根故。虽为六识、而其心体是一、此心法必领有他之心所法、犹如国王之于臣民、故亦名曰心王。”
○第三心所有法四十六。一、遍大地法。——受领纳苦乐舍三境之作用也。
“此四十六法、皆为心王“此十法、随逐善不善想想像事物之作用也。
所领有、而与心王皆为无记之一切心王而起思造作身口意三业之作用也。
对于境界之别作用、故、故名遍大地法。略触触对境界之作用也。
云心所有法、常略称心称曰大地法。”欲希求之作用也。
所法。”慧简择之作用也。
念记忆之作用也。
作意警觉他心心所之作用也。
胜解印决事理之作用也。
三摩地译为定。使心心所注住于一境之作用也。
二、大善地法。——信使心心所澄净之作用也。
“此十法、与一切善心不放逸于诸善法不使放逸之作用也。
相应而起、故名大善轻安使身心轻妙安稳之作用也。
地法。”行舍使身心舍离执著诸法之念、而住于平等之作用也
、是行蕴所摄之舍。故拣别于彼受蕴所摄之舍受
、而谓之行舍。
惭于所造之罪、自耻之作用也。(于过自厌)
愧于所造之罪、他耻之作用也。(于过羞他)
无贪于顺境无贪著之作用也。
无嗔于逆境不嗔恚之作用也。
不害不损害他之作用也。
勤于修善法、使心勇悍之作用也。
三、大烦恼地法。无明愚痴为性、反于上之慧之作用也。
“此六法、常与恶心及放逸反于上之不放逸、于善法放逸之作用也。
有覆无记心相应、故懈怠反于上之勤、于善法不勇悍之作用也。
名大烦恼地法。”不信反于上之信、使心不澄净之作用也。
惛沉使心惛重之作用也。
掉举使心轻浮之作用也。
四、大不善地法。无惭反于上之惭、不自耻之作用也。
“此二法、与一切不无愧反于上之愧、不他耻之作用也。
善心相应、故名大
不善地法。”
五、小烦恼地法。忿使起忿怒相之作用也。
“此十法、名小烦恼覆隐藏己罪之作用也。
地法者、有三义。悭使于财施法施悭吝之作用也。
一、虽与恶心及有嫉妒忌他人盛事之作用也。
覆无记心相应而起恼坚执恶事而恼乱身心之作用也。
、而唯为修道所断害反于上之不害、而行打骂他人等之作用也。
、不通侪见道所断恨于忿境、结怨不舍之作用也。。二者、但与意识谄使心心所邪曲不定之作用也。
之无明相应、不通诳欺他之作用也。
于他识。三者、此憍染著于自法、使心贡高之作用也。
十法现行各别、而
必非十法俱起。”
六、不定地法。——寻寻求事理之粗性作用也。
“此八法、不入前之伺伺察事理之细性作用也。
五地、为特殊之法睡眠使心心所闇昧之作用也。。故名不定地法。恶作思念恶作之事、而使心追悔之作用也。”贪反于上之无贪、而贪爱顺境之作用也。
嗔反于上之无嗔、而嗔恚逆境之作用也。
慢对于他人、使心高举之作用也。
疑于谛理、使犹豫之作用也。
○第四、心不相应行法十四。得使诸法获得于身之实法也。
“此十四法、为非色非心之法非得使诸法离身之实法也。
、而非与心相应之法、故名同分如人趣者、使人趣之果报同一等。各随其趣其地、而使得同一果
心不相应行法。所以名行者报之实法也。
、有为法之总名。又此十四无想果于无想天中、使心心所都灭之实法也。此是一种外道所执之涅槃。
法、为五蕴中行蕴所摄、故无想定欲得外道之无想果、所修得之无心定也。
名行也。”灭尽定不还或阿罗汉之圣者、为止息暂时所入之无心定也。
命根维持寿之实法也。
生使法生之实法也。
住使法住之实法也。
异使法衰异之实法也。
灭使法坏灭之实法也。
名身色声等之名也。
句身诸法无常等之章句也。
文身名与句所依之文字也。
○第五、无为法三。——择灭无为依正智简择力而得之寂灭法、即涅槃也。此法能使烦恼寂灭、故名灭。
“此三法、无生住非择灭无为非依择力、但依缺生缘而现之寂灭法也。此法能使生法不更生、故名灭。
异灭四相之作为虚空无为无碍为性、得通行于一切之碍法中也。
、故名无为法。”
七十五法有为法色法十一
心法一
心所有法四十六
心不相应行法十四
无为法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