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纱中存在的每一个要素c,v,m都能再分割为相同的各个组成部分一样,价值1先令=12便士的每一磅纱也可以分割为:
c=0.744磅纱=8.928便士
v=0.100磅纱=1.200便士
m=0.156磅纱=1.872便士
c+v+m=1磅纱=12便士
把上述三部分出售的结果加起来,就和一次把lOO00磅纱卖掉的结果一样。
不变资本:
第一次卖:5535.36磅纱=276.768镑
第二次卖:744.00磅纱=37.200镑
第三次卖:1160.64磅纱=58.032镑
——
合计7440磅纱=372镑
可变资本:
第二次卖:744.00磅纱=37.200镑
第二次卖:100.00磅纱=5.000镑
第三次卖:156.00磅纱=7.800镑
合计1000磅纱=50镑
剩余价值:
第一次卖:1160.64磅纱=58.032镑
第二次卖:156.00磅纱=7.800镑
第三次卖:243.36磅纱=12.168镑
合计1560磅纱=78镑
总计:
不变资本:7440磅纱=372镑
可变资本:1000磅纱=50镑
剩余价值:1560磅纱=78镑
——
合计10000磅纱=500镑
W’——G’本身不过是10000磅纱的出售。这10000磅纱和其他一切纱一样是商品。买者关心的是每磅一先令或10000磅500镑的价格。如果他在交易时注意价值的构成,那只是因为他怀着诡谲的企图,想证明每磅可以按低于一先令的价格来卖,而且按那种价格,卖者还是会做一笔好生意。但是他所买的量,是取决于他的需要;例如,如果他是织布厂主,那就是取决于他自己的在织布厂内起作用的资本的构成,而不是取决于卖纱给他的纺纱厂主的资本的构成。W’一方面要补偿制造它用掉的资本(或者这种资本的不同组成部分),另一方面要充当剩余产品,用于剩余价值的消费,或者用于资本积累;二者的比例只存在于用10000磅纱作为商品形式的资本的循环中。这种比例与卖本身无关。此外,我们在这里假定,W’是按照它的价值出卖,因此,这里涉及的只是它由商品形式到货币形式的转化。对于W’来说,即对于在这个单个资本的循环中生产资本必须由以补偿的职能形式来说,出卖时价格和价值是否不一致并且在什么程度上不一致,当然具有决定的意义,但106是在这里考察单纯形式区别时,这个问题与我们无关。
在形式I_G…G’中,生产过程出现在资本流通的两个互相补充又互相对立的阶段的中间;在终结阶段W’——G’出现以前,它已经过去了。货币作为资本先是预付在各种生产要素上,由这些生产要素转化为商品产品,这种商品产品再转化为货币。这是一个完全的营业周期,其结果是可以用于一切东西的货币。因此,新的开始只是有了可能。G…P…G’可以是在一个单个资本从营业退出时,结束这个资本的职能的最后的循环,也可以是一个新执行职能的资本的最初的循环。在这里,一般的运动是G…G’,即由货币到更多的货币。
在形式II_P…W’——G’——W…P(P’)中,总流通过程跟随在第一个P的后面,发生在第二个P的前面;但它的顺序和形式I中相反。第一个P是生产资本,它的职能是生产过程,即随之而来的流通过程的先决条件。相反,结束的P不是生产过程,它不过是产业资本在生产资本形式上的再存在。而且它是资本价值在最后流通阶段转化为A+Pm,转化为主观因素和客观因素的结果,这两种因素结合起来就是生产资本的存在形式。资本不论是P还是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