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二六·十一)许灵公如楚,请伐郑,曰:“师不兴,孤不归矣。”八月,卒于楚。楚子曰:“不伐郑,何以求诸侯?”冬,十月,楚子伐郑,郑人将御之。子产曰:“晋、楚将平,诸侯将和,楚王是故昧于一来。不如使逞而归,乃易成也。夫小人之性衅于勇、啬于祸、以足其性而求名焉者,非国家之利也,若何从之?”子展说,不御寇。十二月乙酉,入南里,堕其城。涉于乐氏,门于师之梁。县门发,获九人焉。涉于泛而归。而后葬许灵公。

(传二六·十二)卫人归卫姬于晋,乃释卫侯。君子是以知平公之失政也。

(传二六·十三)晋韩宣子聘于周,王使请事。对曰:“晋士起将归时事于宰旅,无他事矣。”王闻之,曰:“韩氏其昌阜于晋乎!辞不失旧。”

(传二六·十四)齐人城郏之岁,其夏,齐乌余以廪丘奔晋,袭卫羊角,取之;遂袭我高鱼。有大雨,自其窦入,介于其库,以登其城,克而取之。又取邑于宋。于是范宣子卒,诸侯弗能治也。及赵文子为政,乃卒治之。文子言于晋侯曰:“晋为盟主,诸侯或相侵也,则讨而使归其地。今乌余之邑,皆讨类也,而贪之,是无以为盟主也。请归之。”公曰:“诺。孰可使也?”对曰:“胥梁带能无用师。”晋侯使往。

襄公(经二七·一)二十有七年

春,齐侯使庆封来聘。

(经二七·二)夏,叔孙豹会晋赵武、楚屈建、蔡公孙归生、卫石恶、陈孔奂、郑良霄、许人、曹人于宋。

(经二七·三)卫杀其大夫宁喜。

(经二七·四)卫侯之弟鱄出奔晋。

(经二七·五)秋,七月辛巳,豹及诸侯之大夫盟于宋。

(经二七·六)冬,十有二月乙亥朔,日有食之。

(传二七·一)二十七年,春,胥梁带使诸丧邑者具车徒以受地,必周。使乌余具车徒以受封。乌余以其众出,使诸侯伪效乌余之封者,而遂执之,尽获之。皆取其邑,而归诸侯。诸侯是以睦于晋。

(传二七·二)齐庆封来聘,其车美。孟孙谓叔孙曰;“庆季之车,不亦美乎!”叔孙曰:“豹闻之:‘服美不称,必以恶终。’美车何为?”叔孙与庆封食,不敬。为赋《相鼠》,亦不知也。

(传二七·三)卫宁喜专,公患之,公孙免余请杀之。公曰:“微宁子,不及此。吾与之言矣。事未可知,只成恶名,止也。”对曰:“臣杀之,君勿与知。”乃与公孙无地、公孙臣谋,使攻宁氏,弗克,皆死。公曰:“臣也无罪,父子死余矣!”夏,免余复攻宁氏,杀宁喜及右宰谷,尸诸朝。石恶将会宋之盟,受命而出,衣其尸,枕之股而哭之。欲敛以亡,惧不免,且曰:“受命矣。”乃行。

(传二七·三)子鲜曰:“逐我者出,纳我者死。赏罚无章,何以沮劝?君失其信,而国无刑,不亦难乎!且鱄实使之。”遂出奔晋。公使止之,不可。及河,又使止之,止使者而盟于河。托于木门,不乡卫国而坐。木门大夫劝之仕,不可,曰:“仕而废其事,罪也;从之,昭吾所以出也。将谁愬乎?吾不可以立于人之朝矣。”终身不仕。公丧之如税服终身。公与免余邑六十,辞曰:“唯卿备百邑,臣六十矣。下有上禄,乱也。臣弗敢闻。且宁子唯多邑,故死,臣惧死之速及也。”公固与之,受其半。以为少师。公使为卿,辞曰:“大叔仪不贰,能赞大事,君其命之。”乃使文子为卿。

(传二七·四)宋向戌善于赵文子,又善于令尹子木,欲弭诸侯之兵以为名。如晋,告赵孟。赵孟谋于诸大夫。韩宣子曰:“兵,民之残也,财用之蠹,小国之大灾也。将或弭之,虽曰不可,必将许之。弗许,楚将许之,以召诸侯,则我失为盟主矣。”晋人许之。如楚,楚亦许之。如齐,齐人难之。陈文子曰:“晋、楚许之,我焉得已?且人曰‘弭兵’,而我弗许,则固携吾民矣,将焉用之?”齐人许之。告于秦,秦亦许之。皆告于小国,为会于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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