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过午饭,我又躺在床上,无聊地和网友下象棋。玲花系着围裙,洗漱着碗筷,房间里这会有点宁静,只听见清脆的碗筷碰撞声。

“你那个帅帅的男朋友呢?没有再来找过你吗?”为了打破这个沉寂,我找话题说。

“没有啊,你那么关心他干嘛!”

“怎么了,我这当哥哥的,就不能关心关心你的感情问题?”

“他之前又来过一次,那次他是来向我道别的,他要去美国留学了,让我多保重。”

“还说什么了?”

“他还说,如果我想通和他在一起了,他还会回来找我的。”

“这么好的男生,你怎么就不知道珍惜呢?你到底心里有没有他?”我若无其事地问道。

“曾经我们在一起的时候,我是很喜欢他,可后来他父亲不同意我们在一起,我当时很伤心。不过现在,我越来越觉得他有些幼稚,就是一个大男孩,我们已经不适合做男女朋友了。”

这时的我,已经完全走了神,手机屏幕上弹出“失败”两个字,那盘棋我输了。

“下午有课吗?”我扔开手机,把头枕在手臂上问。

“没有,我们出去玩吧!”

“去哪儿?”

“你陪我去市里逛街吧。”玲花摆放好碗筷,解下围裙说。

“我今天刚从那里过来,又要去呀?能不能明天去。”

“不行,这样吧,你睡一会,然后我们去车站买票。”

我无奈的瞟了她一眼,然后闭上了眼睛。

“你往过挪一挪,我也睡会,又是上课,又是做饭的,我也累。”她捏着我的耳朵说。

“睡一起?你不怕我占你便宜?”

“你敢?”

玲花躺下了,可我也睡不着了,我俩都睁着眼睛望着屋顶,两只没有被秋凉冻死的苍蝇盘旋在视眼中,“嗡嗡”作响,也许他们是夫妻,共同等待着寒流杀死他们的那一刻。苍蝇虽然是极其肮脏的,但生命却同样是华丽的。新旧更替,是生命亘古不变的真理。

我挪动着手,拉住了玲花的手,她没有缩回去,反倒攥地更紧了,我转过身子,把脸贴在他的腮边,贪婪地呼吸着。她静静地闭上了眼,我也静静地闭上眼,开始了午睡。

下午三点多,从窗户刮进一股秋风,吹醒沉睡中的我们,玲花挣开我的手,跳下了床,香腮绯红,说:“你梦见什么了!怎么口水都流到我的脸上了。”

“嘿嘿,不好意思哈!”我嚼了嚼舌头,回味无穷地说。

玲花洗完脸,对我说:“你在外边等一会吧,我要换衣服。”

坐在门外的台阶上,我点上了一支香烟,最近心情不错,也没怎么抽,这会儿倒是来了烟瘾。烟灰随风而逝,让我想起了庄周《逍遥游》中的一个句子:野马也,尘埃也,生物之以息相吹也!

玲花换好衣服,提着一个包儿走出宿舍门,只见她披着头发,穿着靴子,嘴唇上涂上了淡淡的口红,异常妩媚。

“怎么样?好看吗?”玲花转着身子说。

“你这样打扮,还像人民教师嘛!”我打趣说,“人民教师讲究的是简单朴素有内涵,怎么现在在你身上看不见呢!”

“这都什么年代了,教师也要跟上潮流,更何况我还是个年轻的女教师。难道你喜欢我满脸粉笔灰的样子呀!”

“不管你什么样子,我都喜欢你。”我厚颜无耻地说,难道现代流行的撩妹被我学会了?

“把你的墨镜给我。”

我递给她我的墨镜,她开心地挂在鼻梁上,挽着我的胳膊说:“走吧!陆哥哥,我们去市里逛街!”

我瞥了她一眼戴着墨镜的样子,是的,无论怎么看,都那么好看,无论怎么看,都那么可爱。他的气质,像白嫣,她的样子,像江莹。也许,她就是上天赐给我白嫣和江莹的合体。

车票买的很顺利,我们不多会儿就来到了市里。不得不说,跟着女生逛街确实是一件麻烦的事情,她们的选择症好像是与生俱来的,买件衣服,能踏十里八街。她每到一家服装店,总要试上好几件衣服,我坐在服装店的凳子上,瞪着白眼看着她在镜子前自我欣赏。

几个小时过去了,她终于买好了衣服,还给我买了件毛衣。秋日的天也越来越短,转眼夜幕便降临了,我对玲花说:“走,亲爱的,今天请你吃西餐。”

我们来到了一家中国人开的西餐馆,点了两份牛排,又开了一瓶红酒。我从小出生在农村,对红酒的品牌知之甚少,所以,品位很是一般。不过,这种和女生约会的场合,我会尽量让自己像绅士一样。

餐馆的氛围很好,有专门拉小提琴的服务,我点了一首《初恋的感觉》,这首曲子已经年代久远了,记得暗恋江莹的那些年,我就是听着这首曲子走过来的。熟悉的旋律想起,我潇洒地端起酒杯对玲花说:“Dear cheers!”

“你会说英语呢?”玲花捂着嘴笑了起来,差点喷出含在嘴里的牛排。

“作为一个作家,怎么能不懂点英语呢!更何况我也是本科大学毕业呀,当年还是英语六级呢。”我得意地说,“我当年能完整的用英语读下列夫托尔斯的《复活》,只是这几年荒废了而已……”

玲花盯着我的眼睛,流露出仰慕的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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