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斯顿·勒鲁(1868—1927),本世纪初知名的法国新闻记者兼小说家。勒鲁在世时就是极成功而受欢迎的票房作家,共著有长篇小说、报道文学三十余种,现在读者还记得的或者市面上还流传的,可能只剩下三种,一种就是多次改编为电影、戏剧而历久不衰的《歌剧魅影》,另外两种则都是推理小说史上的经典之作:《黄色房间的秘密》与《黑衣女子的香气》。事实上,《歌剧魅影》原来的故事也不乏推理悬疑解谜的元素,和《黄》与《黑》二书同属一类,但后改编都着重在“夜半歌声”的恐怖与悬疑,或者强调的刻骨铭心,故事中的推理元素反而隐退不彰,反倒不太有人谈到《歌剧魅影》与《黄色房间的秘密》、《黑衣女子的香气》两者的关系了。

推理小说的发展初期,法国自成一系,并不逊色于侦探小说的故乡英国。早在福尔摩斯出现江湖之前,一位使后来的推理小说成形的法国作家已经风靡全欧了,这位作家不是别人,就是以《勒沪菊命案》等作品闻名于世的法国作家加伯黎奥(1833—1873)。被人们称为“长篇推理小说之父”的英国作家威尔基·柯林斯(1824—1889)极可能都还受了他的影响(他们活跃的时间几乎同时)。

加伯黎奥对巴黎的警察工作方式非常了解,对各种犯罪现象的社会知识也极其丰富,他写的犯罪办案小说,实际上是造就今日推理小说型貌的重要里程碑。有趣的是,正是因为他对真实警察办案的深刻了解,他一开始并不敢创造一位神探式的警察(因为那和一般老百姓的感受太不相同了),在《勒沪菊命案》里,办案的警察是来自巴黎保安局的探长吉弗赫尔,但真正推理破案的却是一位业余的退休当铺老板塔巴黑。到了后来的侦探小说,加伯黎奥才真正塑造了一位聪明的警探勒寇克,这位侦探也在小说史上开始其不是鱼肉乡民的酷吏形象,而是“为社会无辜百姓而办案”的“勒青天”,从此侦探小说才走向正直正义之路。

福尔摩斯出现江湖之后,他在小说中把“勒寇克”和“杜宾”(爱伦坡小说中的神探)都嘲笑了一顿,说他们的推理能力不值一哂;但这句嘲笑也得到报应,等到法国人写“亚森罗宾”的时候,没事也要嘲笑福尔摩斯的推理能力是不值一看的。

卡斯顿·勒鲁在写推理小说的时候,写福尔摩斯的柯南道尔也还在活跃之中;勒鲁是位跑法庭新闻的新闻记者,深知阅读大众的口味,他意识到社会犯罪题材的新兴吸引力,遂将气力转向推理小说的写作,第一部《黄色房间的秘密》就大获成功,也因为故事中设计的“密室谋杀”构想而成为推理小说史的经典之作;《黄》作结尾时,作者留下一个伏笔,讲到一位黑衣女子擦身而过,传来一阵似曾相识的香气,这个场景就成了下一部作品的起点,这种“好莱坞续集电影”式的“抢钱”手法,也是开世纪风气之先,让我们不禁赞叹“太阳之下无新事”了。

勒鲁的几部作品也堪归类为正统古典推理,尤其是《黄色房间的秘密》的“密室”情节架构,更成了推理小说史上的里程碑;但我们也别忘了勒鲁的时代是推理小说史的“上古时期”,上古蛮荒,筚路蓝缕,没有人知道推理小说将往何处去,也不知道推理小说的种种游戏规则后来将定于何方。事实上勒鲁的小说也显示出这种歧路,他的小说不只往犯罪解谜方面发展,也注意到另一个世纪初的阅读元素:煽情通俗剧的情节经营与情绪感染。

阅读的“悬疑”是怎么构成的?一个彻底的“迷题”(像《黄色房间的秘密》中封闭空间所发生的不可思议案情)当然是一种悬疑的来源,但人们的内心秘密与神秘世界,可能是另一个悬疑的来源。在勒鲁众多小说中,除了犯罪办案的元素,内心积藏的秘密与不可言宣的感情更常常成为主轴;在《黄色房间的秘密》与《黑衣女子的香气》里,故事中的涉案人,甚至包括这位年轻新闻记者侦探胡尔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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