述制
唐:属南安县。本县故名场,有场长。留从效时始置县,詹敦仁为县令。
宋:知县一员,县丞一员,主簿一员,尉一员,儒学主学一员,监商税务一员,巡检司巡检一员。知县,以京朝官衔来任。有戍兵,则兼兵马都监或监押之职。丞,掌修水土之政,行贸易之法,兴山泽之利。簿,掌出纳官物,勾稽簿书之事。尉,掌阅习弓手,除奸禁暴,或以武臣为之。儒学事,旧以令佐兼之,以管勾学事系衔。景定三年,始置主学一员。咸淳元年,转运提举行选请学正、学录、直学各一员,学谕四员,长谕八员,小学教谕一员。巡检,以才武大小使臣充之,专管土军巡逻州邑,擒捕盗贼为事。
元:达鲁花赤一员,县尹一员,县丞一员,主簿一员,尉一员,儒学教谕一员,巡检司巡检一员。达鲁花赤掌一县事,兼劝农桑,以蒙古人为之,谓之“监县”。县尹,以中国人为之,号“司判正官”,秩如达鲁花赤,职任亦如之。县印则达鲁花赤受而藏之,而尹封署于印上。丞、簿、尉,俱以中国、蒙古人杂任。凡县事皆同佥署。儒学,元初为县设教谕一员,选请训导一员。巡检,统弓手,掌捕盗、巡逻私贩诈伪之事。
明:知县、县丞、主簿、典史各一员,儒学教谕一员,训导二员,巡检司巡检一员,阴阳学训术一员,医学训科一员,僧会司僧会一员,道会司道会一员。知县,秩正七品,月俸七石五斗。县丞,秩正八品,月俸六石四斗。主簿,正九品,月俸五石五斗。典史,未入流,月俸三石。明初,丞、簿、典史全设。正统三年,以简僻裁丞、簿。教谕,明初用有学行儒士,后以会试乙榜及岁贡为之,月俸三石。训导,明初置二员,后裁其一(皇清康熙四年,并其一而裁之)。巡检,秩从九品,岁役弓兵六十名,以盘诘奸细、禁治私盐、巡捕盗贼。万历二十年裁革。阴阳训术,以卜择时日。旧学正一名、训术一员,以阴阳生为之,其属有阴阳生五名,今止存训术一员、阴阳生三名。医学科治药饵、拯病人,旧学正一员、训科一员,以医生为之,其属有医生三名,今缺。僧会,以僧为之,管缁流、焚香祝圣;道会,以道士为之,管各观羽流、焚修祝圣。今俱缺。县吏,有吏、户、礼、兵、刑、工六房,共司吏二名,各典吏一名,承发科典吏一名,铺长司吏一名,架阁库吏一名,儒学有司吏一名。以上仍旧。巡检司有司吏一名,明季已革。
叙官
五代
长官
大顺中:廖俨
俨招集流民,邑人祀之。
后周
县令
显德二年:詹敦仁、王直道
敦仁,字君泽,固始人。从王审知入闽,隐仙游县植德山下。上书闽王昶,劝兵入贡。昶令参决军事,敦仁恶昶弑父夺其位,辞去。强之袍笏不受,谢之(有诗详于后)。遂避居泉山,杜门不出。留从效受南唐节度使之命,知泉郡事,复辟为属,敦仁力辞,(从效诗详于后)从效不许,乃求监小溪场。既至,见其山川人物之美,请郡太守县之;太守报可,遂为清溪令。以农隙召便近户与番休戍卒,立门楼,廓廨宇,开邸肆,不逾年,毕工。召民诲谕之,德惠居多。举王直道以自代。敦仁爱佛耳山峭绝高大,可耕可庐,卜筑其上,号所居曰“清隐”,有《清隐堂记》。留鄂公遗之书,称曰清隐先生。后人取鄂公书中有“崇待笃信”之语,名其里曰“崇信”。詹去,邑人思之,为立生祠。咸淳三年,父老林济川等状其事,请赐庙号,因避英庙讳,改名“淳仁”。八年乃敕赐“灵惠庙”,封“靖惠侯”。所著有《清隐集》。其诸记及诗俱详于《征文》。
王直道,乃敦仁所荐以自代者。
宋
知县
肖仁宪;李九成;薛莹;胡勉;赵爰;王继仁;李衡;郑自明;邢渭;宋克协;吴在木;刘元亨;张令宜;陈杰;杨佑贤;李宋范;许致;丁立;徐庸;郭惟清;张韵;孟逢;钱检。
(以上年任无考)
皇佑六年:
王絃
至和中:
王硕‖元年任。
李炳‖二年任。
嘉祐中:
杨萃‖三年任。
俞士廉‖六年任。
王振‖八年任。
治平中:
许噩‖二年任。
熙宁中:
诸葛置‖三年任。
谢履、李通‖四年任。
吴果卿‖五年摄。
盖永‖八年任。
苗颖‖九年任。
谢履,字履道,惠安人。嘉祐二年进士,善行隶。嘉祐四年,以南安主簿来为令,以泉州为本贯,防检尤严。知婺州,终官。履累仕有功,不自言。载圭廪缗钱归,不出易物帛;治所如他人。世著其清。
元丰中:
赵说‖元年任。
黄仁杰‖二年摄。
徐大亮‖五年任。
曾拱‖五年任。
元祐中:
叶沃‖五年任。
张古‖六年任。
李岂页‖八年任。
绍圣中:
汪时‖四年任。
元符中:
邹子济‖元年任。
詹铠‖元年任。
崇宁中:
王泽‖元年任。
黄愿‖元年任。
游长文‖二年摄。
吴铨‖三年任。
黄愿,字修可,龙溪人。起家晋江尉。尝装饰一轿,以奉其父彦臣;彦臣焚轿,贻书责愿,愿由是勇自奋励。迁知上杭、清溪二县,终知扬州安抚淮南东路。
大观中:
柳襄‖四年摄。
郭大受‖四年摄。
政和中:
刘直夫‖元年任。
郑佑‖二年任。
陈浩然‖二年任。
阮骏‖三年摄。
陈安行‖四年任。
刘观光‖八年任。
黄与靡‖惠安人,八年任。
阮骏,字千里,莆田人。绍圣元年进士,摄县有惠政。建炎初,除河南少尹兼西京留守,死金人之难。
宣和中:
丁先民‖元年任。
郑祖德‖三山人,四年任。
洪范;陈秉文;王伯淮;陈熊。(以上四人年任无考)
绍兴中:
倪登‖八年任。
李茂则‖九年任。
杨干‖十二年任。
龚时可‖十五年任。
黄煜、韦能惠‖年任无考。
李著‖二十六年任。
廖兼‖年任无考。
黄朴‖三十年任。
梁扬名、李铸‖年任无考。
杨干,广信人。为政以厚俗为本,崇尚教化,迁建庙学。邑之文风自是始盛。陈挺卿撰《生祠颂》:“显允杨公,熏陶善教,古人之心,古人之貌。心正而清,月莹冰壶,民之慕公,一日无渝。貌恭而温,璠玙炳焕,民之仰公,一日无慢。”
李著,以本县丞升任,葺治黉舍,作社稷坛,名亭“美报”,自为篆额,雄健可观。
黄朴,字文卿,龙溪人。前后居官,捕治豪强,击走寇盗,以阳江尉改秩宰安溪,崇学校,课农桑,终官倅福州兼西外宗丞。师相梁克家以朴居荐首。
乾道中:
方士举‖七年任。
淳熙中:
赵善竦‖二年任。
石如松‖年任无考。
赵彦勋‖六年任。
谢映、岳震‖年任无考。
林澈‖十四年任。
绍熙中:
王孝廉‖元年任。
孙昭先‖三年任。
孙昭先,字延父,龙溪人。淳熙二年进士,调兴化簿,奉其父昌忠孝勤俭之训,以直道著闻。来知县事,为政简易,催科有法。凡差役亲按户籍,第先后,多方宽恤之,民至有先期输者。修学舍,躬课督,拨废刹田以赡教养。迁通判婺州。除直宝谟阁学士,提点江东刑狱,终官。
庆元中:
叶有秋‖元年任。
赵师戬‖四年任。
嘉泰中:
龚晏‖元年任。
杨承祖‖四年任。
承祖,字庆袭,龙溪人。以祖汝南泽补官,初调邕州理事曹,断狱得情;再调循州推官;改知本县,劳心抚字。去日,民遮道借留。再倅循州,父老迎谓曰:“故清廉推官也。”终知梅州。
开禧中:
赵遵夫‖三年任。
嘉定中:
陈宓‖三年任。
赵彦侯‖六年任。
周珒‖九年任。
赵彦毛‖十三年任。
叶枲‖十六年任。
陈宓,字师复,莆田人,丞相俊卿之子也。少及朱文公之门,长从黄干游,以父任历泉州南安盐税,主管南外睦宗院,再主管西外,知安溪。尽心所及,尽力所为。作安养院,以待僦力执事往来山谷间病而无所栖止者,取废寺粟岁若干粥之。作惠民局,以药病者,立吏一人掌局,病愈则裹粮送之,死则棺葬之。县有税课钱,名经总制钱,故为民病,府判监簿复欲解补登足,以给兵食。宓言:“县地瘠民贫,逃产者比比而是。本县所纳常数,已是极费支吾,又欲逐月解补登足,此近来酷政,必是胥吏上惑清明。大贤孜孜为国,念兵食之不可缺,而不知兵所以卫民,若使小邑摧胸剸髓以供军,则是以爪牙病腹心也。”事竟得已。他日,吏进各色不系上供钱,曰:“公自用之,此例也。”宓立却之,曰:“入县即为官钱,私有,赃矣!”良久,曰:“此一‘例’字,坏许多贤士大夫。”安溪士民不名宓令,而尊宓曰“复斋先生”。嘉定七年,入监进奏院,天不雨,上封事直言,遂请罢归。擢太府丞,不拜。出知南康军,诣史弥远别,弥远曰:“子言甚切当,愧仆愚昧,不能行耳。”累知南剑、漳州,请致仕。宝庆二年,提点广东刑狱,章复三上,迄不就。以直秘阁主管崇禧观,拜祠命,辞职名,卒进职一等致仕。三学诸生以起宓为请,而宓没矣。宓天性刚毅,信道尤笃。自言居官必如颜真卿,居家必如陶潜,而深爱诸葛亮。身死,家无余财,库无余帛,庶乎能蹈其语者。端平初,赠直龙图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