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济河导菏水〔二七〕,自开封历陈留、曹、济、郓,其广五丈,亦名五丈河。是岁,驾部员外郎阎贻庆言:“河出济州之合蔡镇,通梁山泊。近者大河决荡,溺民田,坏河道,由合蔡而下,漫散不通舟。请治夹黄河,引水注之。”因敕贻庆与勾当沟河李守忠同京东转运使度工费,立桥梁,置坝堰,踰年而毕,迁贻庆官。凡所更县,委令佐专察护,浅则浚治,岸薄而圮则增筑之,植榆柳为固,而辇运使总按其不如法及干绩而可纪者。浚广济河,据会要在天圣六年十月,而本志不书月,合依会要附七月末。熙宁七年十月三日,复浚广济河。

◎注释

〔一〕盖以彰善瘅恶“盖”原作“益”,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及宋会要礼五八之二、宋史卷一二四礼志改。

〔二〕臣谓春秋之时“臣”字原脱,据宋本、宋撮要本、宋会要礼五八之三及上引宋史补。

〔三〕故至将葬始请谥于君“至”原作“致”,据同上书改。

〔四〕小史掌卿大夫之家赐谥读诔“读”原作“褒”,据阁本及周礼春官小史改。

〔五〕及是礼院乞如所请施行故也“及是礼院”四字原脱,据宋本、宋撮要本补。

〔六〕亦当优于此人矣“人”原作“子”,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及编年录卷四改。

〔七〕磁相州取铁及石灰“石灰”原作“石炭”,据宋本、宋撮要本及宋会要方域一三之二一改。

〔八〕成都岁市布织缣数千万以给秦陇军用“数千万”,宋本、宋撮要本、阁本均作“数十万”。

〔九〕其母子遂如初“母子”原作“子母”,据欧阳文忠公文集卷二六资政殿学士尚书户部侍郎简肃薛公墓志铭及宋史卷二八六薛奎传乙正。

〔一〇〕有弟德明“有”,各本同;今本涑水记闻卷九作“其”。

〔一一〕李公高年“高年”原作“年高”,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及同上书乙正。

〔一二〕一无加各本同;前引涑水记闻作“亦无所加”。

〔一三〕开封府推官监察御史王沿为河北转运副使“推官”二字原脱,据宋本、宋撮要本及宋史卷三〇〇本传补。

〔一四〕律以绢直代之按上引宋史本传作:“以绢估罪者,敕以缗直代之。”原刊“绢”下应脱“估罪者敕以缗”六字。

〔一五〕齐始上之“始”字原脱,据宋本、宋撮要本及编年纲目卷九、宋史全文卷七上补。

〔一六〕衣其不能自存者“能”字原脱,据宋本、宋撮要本及宋史卷四二六张纶传补。

〔一七〕然晚为阳翟同姓富人奏求恩泽“阳翟”原作“杨翟”,据阁本及宋史卷三〇五刘筠传改。

〔一八〕干宁信安军霸州公人逃去者“干宁”原作“干兴”,“公人”原作“公文”,据阁本改。按干宁军,见寰宇记卷六八、九域志卷二、宋会要方域五之二八、宋史卷八六地理志。

〔一九〕析荆湖北路安州隶京西路“隶”字原羼入“安州”上。按九域志卷六、舆地纪胜卷七七、宋史卷八八地理志均谓安州于天圣元年隶京西路,今据乙正。

〔二〇〕贬知郓州考功郎中杜尧臣为济州团练使阁本同。按宋会要职官六四之二八“使”作“副使”,宋制贬降团练者应为“副使”,疑会要为是。

〔二一〕除福州民逋官庄钱“民逋”二字原阙,据十朝纲要卷五、宋史卷九仁宗纪及续通鉴卷三七补。

〔二二〕从之“从”字原脱,据阁本及通考卷一六六刑考补。宋史卷一九九刑法志载天圣六年聂冠卿请罢覆杖笞,并称:“徒以上虽不系狱,皆附奏。诏从其说。”亦可证。

〔二三〕以故太尉王旦孙三班奉职恪为无料钱京官“无料钱京官”原作“无料京钱官”,据阁本及宋会要职官六一之八乙正。

〔二四〕犹喜无曾封禅书“犹”原作“独”,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及林和靖先生诗集卷四、宋史全文卷七上、宋史卷四五七林逋传改。

〔二五〕宜令三班院自今选曾有臣僚同罪奏举“今”原作“京”,据阁本及宋会要职官四一之一二二改。

〔二六〕及曾经兵马监押“兵马”原作“兵部”,据阁本及上引宋会要改。

〔二七〕广济河导菏水“菏水”原作“河水”,据阁本及宋史卷九四河渠志、困学纪闻卷一六五丈河条、方舆纪要卷四六引九域志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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