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丑,仪州言民饥,诏发官粟赈之。

诏自今诸州观察使并循旧制兼刺史,从陈彭年所请也。

江、淮制置发运使胡则,尝居杭州,肆纵无检,知州戚纶恶之。通判吴耀卿,则之党也,伺纶动静,密以报则。则又厚结李溥,溥方为当涂者所饂,因共捃摭纶过。癸卯,诏徙知扬州,维扬亦溥、则巡内,持之益急,纶求换僻郡,是冬又徙徐州。(本传云:江潮为患,纶立埽岸以易柱石之制,虽免水害,而众颇非其法。按此即陈尧佐传所载与丁谓争议者,盖尧佐及纶同议变法,谓先徙纶,相继徙尧佐,二传各载其事,若不相关,今取而联合之,然所以徙纶,又不独缘作堤也,故因尧佐徙使乃并书。)

甲辰,免扬州建隆寺田租。

丁未,以皇子受益为左卫上将军,封庆国公,月给俸钱二百千。初,宰相屡言皇子未议封建,中外系望,今朝修礼成,愿特降制命。上虽从之,而谦让未加王爵。旧制,国公食邑三千户,今止千户,有司之误也。皇子即后宫李氏所生,于是五年矣,刘皇后以为己子,使杨婉仪保视之,故仁宗常呼后为大娘娘,婉仪为小娘娘。

诏:“在京授差遣及外州移任文武官,除驿程外,在道属疾者,所至遣官验视,给公据,俟达本任,委长吏验问,如设诈妄满百日者,不得放上,具名以闻,并用违制论。当任远官托故不赴者,从本法。监军、巡检、监当使臣,自今除程限一月办装,其事缘急速驰驿者不在此限。代还者准上条罪减二等。”从编敕所之请也。

荆湖北路转运司言,当管慢水、乌速、卢溪、江口等寨,最当冲要,止以木为城,请改用版筑,从之。

己酉,马军司奏雍邱等县牧马地多被侵盗。诏遣常参官、合门祗候各一员,与本县官吏按籍参定,立堠以表之。

河东安抚司言,北界自景德二年后,汉口被掠自归者千六百二十五人。

壬子,鄜延路驻泊部署曹利用,言鄜州军马尤众,请徙本路都监符承翰往治之,诏可。又言缘边蕃部指挥使悉心捍寇,望取年深者月给俸。上曰:“向来环庆蕃部给俸料者已数百人矣,所费滋广。第诏利用具有劳者名闻,当量加赐予。”又以延州野家族蕃部指挥使伽凌补三班借职,为七襄平、雅克青哈至金明已来巡检使,从利用之请也。

癸丑,罢游金明池,以舒王元偁疾故也。

夏四月丙辰朔,令有司依新定仪制重画入阁图,有唐朝职官悉改之。从东上合门使魏昭亮之请。昭亮,咸信次子也。

丁巳,西凉府厮铎督遣使来贡。

戊午,诏诸军已给衣而没者勿追。

诏枢密院所管奉使印,自今除国信、接伴、劾制狱、句财用、创寺观外,其别细务勿给。

己未,赐淮南诸州民中等以上户秋租十之二,仍许从便折纳,余悉除之。

诏:“经度制置使所定奉祀第一等京朝官、使臣并迁秩,幕职、州县官授京朝官;第二等优与家便,亲民、都监、监押差遣;第三等优与注官。部役军校有劳者第升一级。”

庚申,三司借内藏库绫十五万匹。

上谓宰相曰:“闻永兴陈尧咨用刑峻酷。关中近方丰稔,郡县尤藉绥抚,不宜严急。有窦随者,提点本路刑狱,颇复伺察人过以激怒之,欲使内外畏惮,成其威望,此不可不责也。”辛酉,徙随京西路。后数月,尧咨言导龙首渠入城以给民用,有诏嘉奨,因曰:“决渠济之,不若省刑以安之,乃副朕意也。”

癸亥,诏自今合门祇候因公罪追降者,许理为一任。

辰州言泸溪县蛮寇惊扰,今已宁静。诏奨本路转运使及辰鼎知州、使臣,蛮寇所经,免今年田租。张纶寻徙知原州,辰州吏民列上治绩,提点刑狱以闻,乞加旌擢。枢密院拟状不行,上出以示宰相曰:“纶清苦自守,移官三千里,诚可念也。本与高绅不协,绅乃王钦若近亲,若此朋徇耶!当特改官遣之。”(此事不得其时,宝训系之祥符九年,不知高绅时为何官,今移见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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