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是,诏诸州有藏太宗御书者,悉诣阙以献。于是,令枢密院标题用印,复付其家。

是秋,京西河东陕西江淮荆湖路、镇定益梓邛密等州言丰稔。京师粟斗钱三十。

冬十月癸未,雄州奏契丹改筑新城。上谓辅臣曰:“景德誓书有无创修城池之约,今此何也?”陈尧叟曰:“彼先违誓修城,亦此之利也。”上曰:“岂若遗利而敦信乎?且以此为始,是当有渐。宜令边臣诘其违约,止之,则抚驭远俗,不失其欢心矣。”

斩濠州民齐睿,坐恶逆逃亡,会东封首露,州用赦原之。知定远县王仲微,言通判、度支员外郎、直史馆赵况,受睿钱三百千,不以上闻,请重寘其罪。诏特斩睿,论况枉法,除名为民。况,范阳人,右丞上交子也。(上交,见天福十二年〔一三〕。)

丁亥,诏宣祖昭武皇帝、昭宪皇后忌前一日不坐,忌日羣臣进名行香,禁屠、废务,着于令式。

戊子,诏:“如闻江、浙运粮兵卒,虽经冬不得停役。自今令休憩两月。”

庚寅,令殿前、马步、军头司,自今选补诸军,每指挥准旧例,满五百人止。初,命诸州简阅以补禁旅,所取既广,或踰旧额,而营舍素定,或至二人共一室者,故申敕焉。

御史中丞王嗣宗,言许州积水害民田,盖惠民河不谨堤防,每岁决坏,即诏合门祗候钱昭厚经度之。昭厚请开小颍河,分导水势,上曰:“泄其上源,无乃移患于下流乎?”昭厚不能对。判陈州石保吉,复言此河浸广,则郡当水冲,为害甚大,乃命白波发运判官史莹视之。莹请修顿固双斗门于减水河口,为束水鹿巷以均节壅溢〔一四〕,奏可。因诏三班选干局习事者巡护堤岸,殿最如黄、汴法。自是吏谨其职,而水灾稍息。(实录选使臣视堤岸在八月丙戌,今依本志,载史莹建议之后。昭厚、莹,邑里未详。)

甲午,诏诸路、州、府、军、监、关、县择官地建道观,并以“天庆”为额,民有愿舍地备材创盖者亦听。先是,道教之行,时罕习尚,惟江西、剑南人素崇重。及是,天下始徧有道像矣。殿中侍御史张士逊上言:“今营造竞起,远近不胜其扰,愿因诸旧观为之。”诏从其请。

赐戎、泸捕蛮将士缗钱,以蹊路峻险,食物不给故也。

庚子,枢密院言:“三班使臣在外有过冲替及降任者,皆候替人,动踰岁月,所厘事务,益复隳坏。请自今诏命到日,即令离任,择官权騳事。”从之。

兖州雨霜害稼,甲辰,遣使巡抚。

诏:“如闻翰林御厨、仪鸾司所逋官物皆积耗散,三司令均数备偿,甚无谓也,并宜除之。”

乙巳,内侍省言,近日本省使臣保任子弟多求隶入内内侍省,望行禁止,从之。

遣内侍以御制太山铭赞赐编录封禅记丁谓等,谓因援太宗赐苏易简故事,请就三司署集近臣同观,又赴崇文院朝堂示百官。上曰:“朕何敢上比先帝?”谓等固请,乃许之,又遍赐近臣。

丁未,诏河西诸蕃部,以夏州纳欵,其素与为隙者,自今无相侵略,仍令缘边吏召集首领晓谕之。

并州民鬻石炭者每驮抽十斤,己酉,诏除之。

庚戌,诏夏州进奉外,有以私物贸易,久而不售者,自今官为收市。

辛亥,中使史崇信言,侍其旭等以衣服紬布诱降夷人斗婆行,将按诛其罪。上以旭召而杀之,是违招安之实,乃降诏谕旭等,有来赴招安者勿杀,如敢抗拒,即进兵讨伐。(国史西南蕃传以斗婆行降与上赐侍其旭诏,令务恩信勿生事系之元年,此误甚,今不取。)

上以御笔所记送阑马事示宰相,曰:“雄州奏得阑马送契丹,又奏近有盗马以归投者,亦止称阑遗牒送〔一五〕。此诈也,彼岂不知邪?宜谕雄州,自今有若此者,当阅实还之,无涉欺诞。”(会要载此事于十月,今附见。)

御史中丞、权判吏部铨王嗣宗,刚果率易,无所畏惮,每进见,极谈时事,或及人间细务。颇轻险好进,深诋参知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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