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乞自澶州别遣使者至北朝“乞”原作“请”,据同上书改。按阁本亦作“乞”。

〔一二〕免致缓误“致”原作“至”,据同上书改。

〔一三〕车驾次长垣县“次”原作“至”,据宋本、宋撮要本及续通鉴卷二五改。

〔一四〕按钦若时已在天雄“时”字原脱,据宋本、宋撮要本及长编纪事本末卷一五亲征契丹补。

〔一五〕后议于韦城“后”原作“复”,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及上引长编纪事本末改。

〔一六〕亲励全师按宋本、宋撮要本、宋会要兵七之一二并蕃夷一之三〇、及上引长编纪事本末均于此句下有“况狄人贪惏,不顾德义”九字。

〔一七〕督利用偕往偕原作“皆”,据上引长编纪事本末改。

〔一八〕白沟原作“白讲”,据阁本及沈氏三先生文集卷三五(沈括长兴集)张中允墓志铭、上引长编纪事本末改。

〔一九〕其徒数十百辈竞前舆曳至寨“百”字原脱,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及宋会要蕃夷一之三一、上引长编纪事本末改。

〔二〇〕李继隆等使人告捷“人”原作“入”,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及治迹统类卷四真宗澶渊通好改。

〔二一〕高琼亦固以请“以”字原脱,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及宋史全文卷五下、长编纪事本末卷一五亲征契丹补。

〔二二〕琼乃执挝筑辇夫背“背”原作“辈”,据宋本、阁本及上引长编纪事本末、治迹统类改。

〔二三〕何不亟行“亟”原作“并”,据同上书改。

〔二四〕命杞升殿“升”原作“外”,据宋本、宋撮要本及宋会要蕃夷一之三一、长编纪事本末卷一五亲征契丹改。

〔二五〕其书复以关南故地为请“复”字原脱,据宋本、宋撮要本及宋史全文卷五下、治迹统类卷四真宗澶渊通好补。

〔二六〕关南久属朝廷“关南”下原有“故地”二字,据宋本、宋撮要本及宋会要蕃夷一之三一、长编纪事本末卷一五亲征契丹删。

〔二七〕韩杞既受袭衣之赐“既”字原脱,据宋本、宋撮要本及上引长编纪事本末补。

〔二八〕阵次宋本、宋撮要本及左氏百川学海癸集丁晋公谈录均作“阵敌次”。

〔二九〕主两军和解“两”字原脱,据同上书补。

〔三〇〕寻时原作“移时”,据同上书改。

〔三一〕具言挞览中矢死宋本于“挞览”上有“虏师”(长编纪事本末卷一五亲征契丹作“虏帅”,当是。)二字,宋撮要本作“虏将”。

〔三二〕高正始宋会要蕃夷一之三二作“高正”。按高正辽史卷八八有传,但不言其任接伴政事舍人事。续通鉴卷二五据辽史作“高正”。

〔三三〕愿兄事南朝“事”原作“弟”,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及长编纪事本末卷一五亲征契丹改。

〔三四〕上谓辅臣曰“曰”字原脱,据宋本、宋撮要本及上引长编纪事本末补。

〔三五〕再使即许三十万“使”原作“还”,据宋本及本编正文文义改。

〔三六〕遣内侍左班副都知阎承翰往德清军规度修城“左班副都知”原作“三班副都知”,据长编纪事本末卷一五亲征契丹及宋史卷四六六阎承翰传改。案宋内侍省有左、右班都知副都知,参宋会要职官三六之一、宋史卷一六六职官志。

〔三七〕当戎寇之深入也“深”字原脱,据宋本、宋撮要本及上引长编纪事本末、治迹统类卷四真宗澶渊通好补。

〔三八〕尽出禁卫骁卒陈于北郊“骁”原作“骑”,据同上书改。

〔三九〕北狄自古为患“狄”原作“陲”,据同上书改。

〔四〇〕敢肆劫掠“肆”字原脱,据上引长编纪事本末及治迹统类补。

〔四一〕令告契丹悉放所掠老幼“放”原作“访”,据同上书改。

〔四二〕甲午原作“甲子”,据各本、及上引长编纪事本末、宋史全文卷五下改。

〔四三〕准处分军事“事”原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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