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人情贪竞,时态轻浮,虽骨肉之至亲,临势利而多变,同僚之内,多或不和,伺隙则至于倾危,患难则全无相救,仁义之风,荡然不复。欲望明颁告谕,各使改更,庶厚化源,永敦政本。
恭惟太祖神武,太宗圣文,光掩百王,威加万国,无贤不用,无事不知。望陛下开豁圣怀,如天如海,可断即断,合行即行,爱惜忠直之臣,体察奸谀之党。臣久尘着位,寖荷恩宠,辞狂理拙,唯圣明恕之。
开至州,葺城垒、战具,诸将多沮议不协。开谓其从子曰:“吾观胡星有光,云多从北来犯境上,寇将至矣。吾闻师克在和,今诸将怨我,一旦寇至,我其危哉。”因上言请徙他州,寻改知忻州。
◎注释
〔一〕日令颐正赴御书院待对“待对”原作“侍对”,据宋本、宋撮要本及宋史卷四三一崔颐正传、宋史全文卷五上改。按编年纲目卷六作“侍讲”,“侍讲”初置于咸平二年七月丙午(参本书卷四五),疑有误。
〔二〕诏诸州长吏洁除牢狱“长吏”原作“长史”。按“长史”官称见于宋初,并不领刑狱职事,“长史”应为“长吏”之误,今据续通鉴卷二〇改。
〔三〕今外官要切惟转运使“要切”原作“切要”,据各本乙正。
〔四〕伏见僖祖称曾高祖顺祖称高祖此句“高祖”上原无“曾高祖顺祖称”六字。按称僖祖为高祖者,系指宋太祖、太宗而言,见本书卷一建隆元年三月壬戌追尊祖考为皇帝条。真宗则应称僖祖为曾高祖,宋会要礼一五之二四、通考卷九三宗庙考、宋史卷一〇六礼志正作“僖祖称曾高祖”。又据会要,僖祖句下有“顺祖称高祖”五字,而本编下文复有“顺祖室曰高祖”句,是原刊亦有脱落。今于“僖祖称”下补“曾高祖,顺祖称”六字,以完足文义。
〔五〕俟枝叶裁茂“裁”原作“栽”,据宋本、宋撮要本及长编纪事本末卷二一、宋史卷二八四陈尧叟传改。
〔六〕复因其本上引宋史作“复固其本”。
〔七〕故地有遗利而民艰资金“地”原作“也”,“金”原作“今”。按原刊或以形似致误,或以音近而讹,致句读扞格难通。今据上引宋史及本编下文“布帛上供,泉货下流”句义分别改正。
〔八〕诸县令佐依例书历为课“诸”原作“请”,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及上引宋史、长编纪事本末改。
〔九〕而却其私觌“却”原作“知”,据宋本、宋撮要本及上引宋史改。
〔一〇〕又言原作“之言”,据宋本、宋撮要本改。
〔一一〕候其罢官宋史卷四四一姚铉传、续通鉴卷二〇均作“俟其罢官”。
〔一二〕欲望应知州府军监“欲望”原作“望欲”,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及上引姚铉传改。
〔一三〕放先帝尝加召命“放”字原阙,据长编纪事本末卷二二补。
〔一四〕按二年七月初置侍讲学士“侍”字原阙,据本书卷四五咸平二年七月丙午置翰林侍讲学士条及宋史卷六真宗纪补。
〔一五〕遂上书指陈发解官所试朽索驭六马赋及诗论策题“及”原作“又”,涉下而误,据续通鉴卷二〇改。
〔一六〕令三司议定经久之制“令”原作“分”,据宋本、宋撮要本改。
〔一七〕周回平川二千里“回”原作“围”,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及宋史卷四九二吐蕃传改。下文“城周回五十里”句同改。
〔一八〕裴愈原作“裴俞”,据宋本、宋撮要本及宋会要职官一八之五一改。
〔一九〕朱昂原作“朱帛”,据上引书及宋史卷四三九朱昂传改。
〔二〇〕又以仪制车服等十六道别为一卷“仪制”原作“仪注”,据宋本、宋撮要本及宋会要刑法一之二改。下同。
〔二一〕令敕称依法及行朝典勘断“令”原作“今”,据上引宋会要改。
〔二二〕准违制敕“敕”字原阙,据上引宋会要补。
〔二三〕分故失及不躬亲被受条区分“失及”二字原脱,据上引宋会要补。
〔二四〕禹偁证其间“证”,宋本、宋撮要本均作“谈”,阁本则作“谮”。按宋史卷二九三王禹偁传,此句作“禹偁议论轻重其间”。
〔二五〕若以契丹比议“比议”原作“此议”,据宋撮要本及柳开河东先生集(以下简称河东集)卷一〇上言时政表、宋史卷四四〇柳开传改。
〔二六〕使其侵掩“使其”二字原阙,据同上书补。
〔二七〕仍均济于职官“官”原作“方”,据同上书及宋史卷四四〇柳开传、奏议卷二九治道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