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辰,诏翰林学士、枢密直学士自今序立班位,依旧在丞郎之上。(建隆三年三月陶谷初改制。)

庚戌,高丽国王治遣使元郁来乞师,言契丹侵掠其境故也。上以夷狄相攻,盖常事,而北边甫宁,不可轻动干戈。秋七月壬子,厚礼其使而归之,仍优诏答之。高丽自是绝不复朝贡矣。

丙寅,诏两浙诸州民先负钱俶日官物,计钱十一万七千五百缗,并除之。

己巳,诏三司总计使及诸道判官,因上殿奏事,如闻宣谕民间利害,并令录送中书门下付史官,以存劝戒。从工部郎中、直昭文馆韩援之言也。

以户部员外郎魏廷式自陕西至益州同勾当转运事〔一〇〕。廷式后尝入朝奏事,上曰:“有事当白中书。”廷式曰:“臣三千七百里外乘驿而至,以机事上闻,愿取宸断,非为宰相而来也。”即不时召对〔一一〕,问方略,称旨,赐钱五十万,令还任。

乙亥,李继迁遣牙校以良马来献,且谢过,犹称所赐姓名,答诏因称之。(至道九年九月,始复夺之。)

先是,李至以目疾辞史职,张佖亦以早事伪邦,不能通知本朝故实辞,乃诏礼部侍郎宋白与张洎同修国史。于是,洎等请特降敕命,询问太祖朝薨卒勋臣子孙及门人故吏、知旧亲戚,并班行旧老〔一二〕能知先朝故实及周朝军中事者,并许尽言,令史官参校,不至缪戾者书于国史,从之。

诏三司总计使及诸道判官各给御前印纸,自八月互书劳绩,岁终校其优劣,以申黜陟。

以殿中丞丁顾言守本官,复充堂后官。堂吏自唐至汉、周,率自京百司以有人材、能书札、行止廉干者抽补〔一三〕,分掌诸房公事,年深即授检校少卿监,同正将军。至国初,赵普在中书,奏令检校诸曹郎中。自迩以来,屡惩其贪而数恶其党,故参用士人有科第、历外官者。至是,复秩以朝籍,盖矫昔之枉也。(此据别本乃七月朔日事,今附月末,须更考详,会要亦在七月。)

八月壬午,上谓近臣曰:“孝者人伦至重。古之人,三年守坟墓。今臣僚子弟以祖父亡没,或与叙用,意在继其后嗣,然有不俟百日便预朝集者,朕每矩之,中心不忍。”赵昌言曰:“陛下如此宣谕,乃敦厚风俗之旨也。”遂诏文武百官子弟,因父兄亡没,叙用未经百日,不得辄赴公参,令御史台专知纠察,并有冒哀求仕,释服从吉者,并以名闻。

甲申,诏有司讲求大射仪注。

庚寅,殿中丞建安李虚己以得御书印纸,上表献诗,自陈祖母年八十余,喜闻其孙中循吏之目,上甚喜,批纸尾曰:“吾真得良二千石矣!”赐以五品服。虚己先受诏知荣州,因改知遂州,又别赐钱五十万以遗其祖母。翌日,对宰相言及之,且曰:“已与五十缗矣。”吕蒙正曰:“前所赐盖五百缗。”上曰:“此误也,然不可追。”虚己父寅,举进士,年六十余,以母老求致仕,得著作郎,有词学,清苦。虚己亦纯孝笃谨,家极贫。虽一时误恩,人以为殆天赐也。

癸巳,诏改内班为黄门。以崇仪副使、兼内班左都知窦神兴充庄宅使、兼黄门左班都知。内官领诸司使始此。(此据会要。)

甲午,诏:“自今京朝、幕职、州县官等,不得辄献诗赋、杂文。若指陈时政阙失、民间利害及直言极谏书,即许通进。其有宏才奥学,为人所称者,令投献于中书,宰相第其臧否上之。”

以剑南招安使、昭宣使王继恩为宣政使、顺州防御使。先是,继恩有平贼功,中书建议,欲以为宣徽使。上曰:“朕读前代史书多矣,不欲令宦官干预政事。宣徽使,执政之渐也。止可授以它官。”宰相恳言继恩大功,非此不足以赏。上怒,深责宰相等,因命翰林学士张洎、钱若水议别立宣政使名,序立在昭宣使上,以授之。

丁酉,左神武大将军、权判左右金吾街仗事魏丕以新募街司卒千余人引对于崇政殿,上亲选得五百七十人。分四营,设五都,都有员寮、队长,一如禁兵之制。先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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